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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 99115149



  馬克思在序言中說明他研究政治經濟學的經過,他考察資產階級經濟制度的順序為資本、土地所有制、雇傭勞動;國家、對外貿易、世界市場。
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及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樹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

  也就是歷史唯物主義,馬克思認為歷史會循著預期中的進程而發展,用以提供人類物質需求滿足的方式(工業、機器發展),總是決定或支配著人們同他人的關係、社會制度或普遍觀念,而上下建築的差別在於下層建築為經濟關係,包括生產關係和生產工具,而上層建築是非經濟關係,例如政治、法律、宗教等,兩著必須從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去解釋,生產力是只用來滿足人類需求的工具,生產關係則是彼此相互連結的型態,而他們之間存在著衝突通常是革命發生的根源,也就是剝削與被剝削者之間的矛盾,在序言中也提到資產階級的生產關係是社會生產過程的最後一個對抗形式,不是指個人的對抗而是指從個人的社會條件中生長出來的對抗。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中認為多數無產階級應該推翻資產階級,而階級社會將會結束,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要消滅私有制,因為人必須勞動才能生存,當生產力提升,能夠自給自足之後才有辦法照顧其他人,而當物質要求越來越高就必須依賴其他人,進而社會分工慢慢產生私有制,而階級就是這樣而來。
  
  而馬克思所說的階級大致上分為資本家和無產階級,主要差別在於是否擁有生產工具,無產階級為了生活完全依賴薪資,也就是說他們完全依賴資本家,他們只是為了消費;而資本家擁有生產工具,而所謂資本便是能夠創造出更多貨幣的貨幣,所以無產階級得到的只是薪資,而資本家則是得到剩餘價值(商品出售時的價值和製造過程中的成本(包括工人薪資)之間的差額),所以階級之間的差距便會越來越大。
  而科技和機器的發展會導致機器開始取代工人,資本家之間也會競爭,所以資本家也有可能失敗成為無產階級,或是把工廠外移至勞動更便宜的地方,而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社會會出現大量無產階級和少數的資本家,進而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革命將會發生。
  
  雖然馬克思認為革命會發生,但私有制有可能會被消滅嗎?私有制消滅之後階級就不存在了嗎?

  
  因為私有制而導致的階級不平等,但我認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當自己能夠擁有自己的財產時,誰想要和其他人分享,若產品屬於公有,每個人要如何按照自己的需求取得,似乎無法用一種標準來管理,共產主義似乎太過理想,因為沒有缺乏便不會有偷或搶等犯罪,但需求的標準要如何制定?就算私有制真的因為無產階級革命而消滅,但無產階級推翻資本階級只是自身成為另一種統治階級,會一直循環下去,資本體系本身也是一種權力體系。

2014年4月26日 星期六

學期報告大綱(二) 99115149

題目:論社會契約的存在必要性

前言:
                                                                                                         
  在盧梭的著作中,可以知道政府存在的目的和起源,因為要滿足人民基本需求以及平息紛爭,進而發展出政府、法律和統治權的正當性。
  人類發展出社會狀態的原因是為了追求更理想的生活方式,洛克認為因為生活已無法自給自足的同時必須與他人合作,而因為互動的頻繁和資源上的限制,便可能發生衝突和爭奪,所以法律出現、中間裁判者出現。而盧梭認為人民掌握權力,而政府只是執行者,強調人民必須實際行使政治主權。
  在此討論盧梭所提出的公意和眾意,將兩者做出定義和差別,但公意為公共利益的展現,但並無討論出公意要如何產生,而公共利益和政府之間若相互矛盾又是該如何妥協,會是第一節所討論的重點。
    洛克、霍布斯和盧梭皆提出社會契約的概念,但盧梭強調主權在人民手中,但是社會契約是否一定必須存在?若掌握在人民手中,如何做出一個符合公意的決定,盧梭提出立法者的角色,但立法者如何產生,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條件,若沒有了社會契約的體制,人民難道就無法生活嗎?並對盧梭反對權力分立進行討論。

正文:

一、公意和眾意
  A.公意要如何產生
  B.公意是否凌駕於政府
二、社會是否一定要存在於契約底下
  A.契約如何形成和制定
  B.如果沒有了社會契約,社會如何運作
三、政治主權在人民手中嗎
  A.立法者的角色
  B.權力不可分立
  C.若完全由人民行使會造成什麼狀態
四、結論

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學期報告大綱(99115149)

題目:論政府統治和人民所追求的生活方式

前言:                                                                                                        
  在洛克和盧梭的著作中,可以知道他們如何論述政府存在的目的和起源,因為要滿足人民基本需求以及平息紛爭,進而發展出政府、法律和統治權的正當性。
上和下的從屬關係並不是起源於所有權,因為在自然狀態中,盧梭認為人人平等,而是起源於財產上的不平等,在要保存自我(安全、不飢餓)的同時對上者所表達的同意,且不惜以自由做為代價。
  而人類發展出社會狀態的原因是為了追求更理想的生活方式,因為生活已無法自給自足的同時必須與他人合作,而因為互動的頻繁和資源上的限制,便可能發生衝突和爭奪,所以法律出現、中間裁判者出現。
  統治權來自於財產權,因為有財產權的認知和建立,如上述所說,第三方出現以保持生活安定,所以在此討論財產權和統治權間的關係和必要性,而甚至在掌握統治權的政府開始出現腐敗和亂象的同時,為何人類仍然甘願釋出某一部分的權力給這樣的統治者,而不是起而推翻?是什麼樣的生活值得人民追求,甚至付出自由的代價,而什麼又是自由?這樣的政府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

正文:
以下皆以洛克和盧梭著作做為主體討論
A.財產權
  1.起源和發展
  2.財產權必要性及財產不平等
  3.自我保存和價值
  4.小結
B.統治權
  1.起源和發展
  2.中間裁判人
  3.政府統治權和法律制定必要性
  4.小結
C.理想的生活方式
  1.自然狀態論述
  2.人民何以付出代價和釋出權力
  3.何謂自由和理想生活方式
  4.小結
結論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答論公民(99115149)

霍布斯贊成或反對亞里斯多德的「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理由與目的何在?

 關鍵字:自然狀態、權利、天性

  亞里斯多德認為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是認為人需要依靠群居生活,人活在城邦下才得以發揮善的天性,城邦生活是透過群體生活來追求善;霍布斯在第一章探究擁有自然天賦(體力、經驗、理性和激情)的人是否天生適合社會,保護自己免遭相互侵犯;他認為同意人是一種天生適合社會的動物,前提是人同意某些協議和條件,也就是法律,只有法律才可以和平的維持整個人類秩序,但是霍布斯認為是不能成立的,因為它立足在對於人的自然狀態的淺薄看法,人相互陪伴、彼此交往的原因不是因為人沒有其他天性,而是因為機運,因為如果把愛人當作是一種天性,無法解釋人與人的愛是不同的,所以人的天性不是在尋求朋友,而是從中追求利益與榮譽。
  霍布斯認為社會持久的起源不在於人相互的仁慈而是相互的恐懼,因為無法預期可以從別人身上獲得安全或確保自己的安全,而就自然狀態而言,所有人都有害人的意思,最常見的原因是人同時想要同一樣東西,無法分享也無法分割,只能歸屬於強者,就只能靠爭奪決定。
  每個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在各種自然的惡中的至惡是死亡,一個人盡全力保護自己免遭死亡,也就不是與理性相違,就是按照正義和權利去行事。權利的含意是每個人都有按照正確的理性去運用他的自然權利的自由。
  霍布斯認為人天生不是一種政治動物,但是在同一個社會生活,儘管人的天性容易發生衝突,但是前提皆是維持自己生存的狀態,才能進一步取得權利和利益,在這樣的天性使然底下,如何維持社會上的和平穩定,霍布斯提到在公民社會之外,人的自然狀態無非就是人相互為敵的戰爭,而且出於天性使然,一旦認識到其可悲便想擺脫這樣的狀態,只能訂立契約放棄對萬物的權利。相互恐懼的影響下,想要脫離這樣的狀態要尋求聯盟,但無法預期長久的保存,因此在和平的存在還有希望時就尋求和平,與其陷入戰爭,不如安享現狀,儘管並非最好。

答君主論(99115149)



馬基維利為什麼要提出君主的哪些專屬德行?為什麼君主德行與平民美德不同也不應相同?從中投射出什麼的政治觀,包括什麼是政治及統治的目的?
您是否同意馬基維利的上述主張?

關鍵字: 君主德性、統治、穩固政權

馬基維利在君主論中很少提到如何治理一個國家,而是提出君主應該擁有怎樣治理的條件和認識,而君主和平民角色不同,高度上的不同導致視野不同,因此有些部分必須和平民做區別。

平民可能憑藉能力和機運成為君主,也有可能憑藉邪惡手段或同胞愛戴而成為君主;有能力的同時也要懂得掌握時機,殘酷的手段要妥善運用,濫用的意思是起先很少,但隨著時間變本加厲,為了征服一個國家,應該是先衡量哪些暴行非做不可。而國家的主要基礎是法律和軍隊,沒有好的軍隊,就不會有良好的法律,當君主對人們失去約束力量的時候,就必須動用武力,使人們就範。


君王的能力包括作壞事來保持權力;寧可殘暴、吝嗇和被人民恐懼,避免被輕視和怨恨;沒有利益就不需守信,要偽裝擁有好德性以取得人民信任。君主行惡是為保人民生活的安定,君主所做的一切無關自身喜好和價值觀,以人民為優先。

君王應該專心致力於軍事建制和組訓,軍事足以保障權力,掌權謀國有賴精通於此,君主不可能盡善盡美,就算是壞事,如果不做就很難維持自己的政權,那就應該去做,不要擔心壞名聲會招來別人的譴責,有些事情看來是美德,化為行動卻帶來毀滅,有些事情看來是邪惡,化為行動卻能保障君主的安全和福祉。

政治是為了弭平混亂,給人民安定生活,而統治的目的則是穩固權力,我認為混亂、穩固權力和統治是一種循環,因為混亂所以需要統治,統治則需要權力,而權力的鬥爭又會造成混亂,如果為了穩固政權需要鬥爭,為了照顧國家需要鞏固的權力,我想應該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完全沒有爭鬥這樣的情形。

對於馬基維利的主張,有認同也有不認同的部分,因為君主和平民所站立的高度不同,所看的事情範圍和角度也會有所不同,大家都知道怎麼做最好,卻不曉得實際上實行是如何;而機運和能力的話我認為能力或許比機運更重要一些,能力是實際上可以把握和累積的,但是機運卻只能等待,但兩者當然能夠同時擁有是最好;最後君主既然是人民生活為優先,而且也知道某些事是暴行卻還是去做,當然為的是政權的鞏固,但是人民和政權到底哪個重要或是應該第一考慮的?我覺得有點矛盾,畢竟君主要掌握政權為的是人民的生活,但是為了鞏固政權反倒先傷害人民,我覺得有點本末倒置了。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答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三(99115149)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三提問

關鍵字:好人、好公民、多數人掌權 
  1.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必須區分好人與好公民?
  因為必須在城邦內才能展現人的本質,而城邦是由一定數量的公民所組合而成,必須先尋求公民的定義才能知道城邦應該擁有怎樣的政體才是最好,而公民的定義是參與法庭審判與行政統治的人;好人跟好公民之間的德性是否有不同應該確定公民德性有什麼內涵,每個人的德性有所不同,但公民的共同目標便是共同體(政體)的安全,所以政體和公民德性有關,而政體有許多形式,所以好公民的德性不能以唯一的德性為完滿,而好人具有完滿德性,而城邦既然是由一群公民所組成,但不可能全部的公民皆是好人,所以公民的德性不會只有簡單的一種,好人與好公民的德性也不會相同,好公民德性應該是指既能統治和被統治,所以亞里斯多德區分好人與好公民的原因在於就算不具備完滿德性(好人)也能夠成為一個好公民。
  1. 亞里斯多德如何得出多數人執政(而非優秀的少數人或富人)的結論?理由何在?
亞里斯多德認為君主政體和貴族政體的統治者皆為共同利益著想,差別指在於由一人或多於一人但仍為少數人統治,而執政者是多數人的為共和政體,僭主制、寡頭政體和平民政體則是他們的變異,意指為單一統治者、富人或窮人謀求利益,所以變異的政體的差異在於沒有為全體公民謀求共同利益。而平民政體和寡頭政體的差異並不在於人數多寡而是財富的差別,因為富人也有可能佔多數,所以不一定多數人統治皆為平民政體。
  關於權力的歸屬,不管是何種政體皆有其困難的地方,但是德性和公正並不會毀滅一個城邦,亞里斯多德先舉例若暴君以強權壓制他人就像是群眾壓制富人,那讓擁有財產的少數富人來掌權是否就是公正的?再來舉例若是由優秀的人掌權,那其他人必然與掌權無緣,若是同一群人一直佔據官職,那麼這些人就會被屏除在外,而若讓最優秀的人掌權,那就會更多人與官職無關,而公民中的自由人和群眾既無財產也無優秀德性,若讓他們擔任最高職位以及撇在一邊都是不恰當的,唯一的辦法是讓他們參與議事和審判事務,所以總結來說他認為多數人執政勝過由優秀的少數人執政來的好,而且多數人的總合大於個人或少數人,儘管個體並沒有比他們優秀或是德性更好,亞里斯多德想要創造一個穩定的政體,或許知道怎樣才是好的生活,但是實際上完全施行是有困難的,我認為亞里斯多德只是藉由否定由少數人和富人值權是有缺陷的,來得出由多數人掌權是較好的,由多數人掌握只是為了不讓城邦內的人互相仇視而不得已的做法。

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答亞里斯多德卷二(99115149)



  1.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
 關鍵字:多樣化、財產私有制、慷慨 

  第一點批評的是婦女公有制,因為亞里斯多德認為越多人共有得到的關心越少,大家都只是分子中的一小部分,所有人都得不到關心,但親情是天生的,從長相也可以看得出來;傷害親屬與非親屬的罪責不相同,而不知道他人與自己的親屬關係,這樣的傷害更容易產生。第二點批評的是財產共有制,當人們付出和得到的不成比例時便會引起糾紛,因為不能夠平等地分擔。他認為城邦的本性是多樣化,若像蘇格拉底所說的越趨於一致越好,那就不再是一個城邦了,而一個城邦的形成是達到自給自足時,而且種類相同不可能產生一個城邦,城邦不僅是多人組成,而且是由不同的人所組成。
  亞里斯多德的目的在於推翻蘇格拉底認為一個好的城邦的關鍵,他認為蘇格拉底出發的前提便是虛假的,而且這些規定只在於衛士,那非衛士的人呢? 他期望找出一個最好的政治共同體是什麼,不僅要考察這種政體也要考察其他政體。
  1. 針對柏拉圖的城邦衛士財產共有的主張,亞里斯多德提出了什麼樣的替代方案?理由何在?您認為,誰的財產制度主張比較可行?
  亞里斯多德認為財產應該在某種意義上應當公有,但一般而論則是私有,也就是財產私有但公共使用。如果得到的利益有差別,大家就不會抱怨,而且基於人的天性,自利,便會有更大的進展。而友誼是城邦最高的善,而且是消除動亂的最佳手段,為了善,在財產共有中朋友將共同擁有一切,在財產私有制中,幫助朋友和做好事才有可能,因為一但人們共同擁有財產,便不會做出慷慨大方的行為,一個東西要引起人們的關心是因為它是你自己的並且是珍貴的。
  雖然財產私有制會引起某些罪刑,但亞里斯多德認為這並不是缺乏共有制,而是因為邪惡。蘇格拉底認為若是受到良好教育便不需法律規範,對於教育也只限於衛士、衛士和一般市民一旦有階級上的不同那那些罪惡同樣會發生。所以財產共有制和罪惡並不能夠畫上等號,因為罪惡的來源並不只有財產私有。
  我認為亞里斯多德的財產私有制比較可行,因為蘇格拉底並沒有考慮到人的天性,雖然可能出生的條件並不平等,但若是在共有制下,便可能產生,一個人若是不需要付出便得以獲得,那誰還願意付出?同樣的看到別人這樣,那自己辛苦工作又是為了什麼?兩邊的人同樣都會有類似的想法產生,那城邦又要如何運作? 不管共有還是私有同樣都會有問題產生,但我認為私有制仍是比較好的,因為若要進步的確需要某些誘因,若是付出和得到的能夠成比例,我想這樣比較容易使每個人更有動力。但是亞里斯多德所提到的共同使用,應該是要有某些規範的,若財產仍是共同使用,雖然對於那些貧窮的人或其他有需要的人是好的,但對於擁有者來說可能還是會有共有制那樣的問題,我認為雖然天生的條件不一致,但是財產的使用權應該還是要在擁有者的手上,應該要以其他方式使擁有者主動慷慨大方,例如社會上的聲望或是稅務上的回饋等等。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答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一(99115149)

亞里斯多德說:人天生是一種政治動物,跟蜜蜂、螞蟻相較,更是一種政治動物。您是否贊同「人天生是一種政治動物」?為什麼蜜蜂和螞蟻也是政治動物?人比這兩種昆蟲更是政治動物的關鍵何在?

 關鍵字: 群體、政治動物

  因為人類之間需要互相幫助,必須依靠群體生活得以生存,例如男女之間必須結合才能繁衍等,共同組合而成家庭,多個家庭為了不同需求再進而組成村落,多個村落為了更加美好再互相結合,城邦就自然產生了。
  我贊同人天生是一種政治動物,因為人類必須群體生活,而人與人之間會相互結合、競爭等,擁有一定的人數後,必定會產生組織而後產生政治型態,若是在這樣的發展底下,人確實是種政治動物,因為人就是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
蜜蜂和螞蟻同樣也是群居生活,故無法脫離群體生活,但因為牠們沒有理性以及溝通能力,會依照牠們的天性行事,但是依其天賦有一功能,在最適合的位置上發揮,各司其職,這蜜蜂、螞蟻跟人是一樣的,而人擁有語言和理性,不會做徒勞無功的事,理性能夠分辨是非對錯、公平或不公平,而語言是用來傳達和溝通理性,人類會因為共同理念趨近成群,而且無法獨居生活,近而組成家庭、村落、城邦,互相合作,依賴彼此存活,所以這也是為何人類更為政治動物的關鍵。

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答王制篇卷七(99115149)

蘇格拉底如何透過洞喻說明哲君的處境與任務?
關鍵字:哲君、洞喻、真理
  1. 蘇格拉底假想有一個地洞,而裡面的人被綁手綁腳,只能看見部分後壁,而他們背後遠處有火光,火光會出現投射在他們對面洞壁上的陰影,因為他們無法看見真實的情況,故他們會認為這些陰影是他們真實的模樣,交談聲也會被他們認為是這些東西所發出的。
  2. 後若有一人能夠掙脫,而抬頭看見火光,這時若有人告訴他過去看到的東西都是虛假的,而現在看到的才是真實,看到火光也會眼睛疼痛,因為就像突然要他接受過去所認為的真實都是欺騙,需要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和時間,但是最後他終究能夠觀察事物的本身,而不是透過投射的倒影,不需借助其他媒介。
  3. 蘇格拉底在這裡就是把洞穴裡的人比喻成不明虛實的普通人,因為看不見事物的真實,故會把陰影當作是事務的本質,爬出洞穴就好像靈魂從可見世界上升到可知世界得到真理,譬如哲學家,而太陽就像是善的型態,雖然一開始會直視眼睛會感到疼痛,但經過一段時間便會適應,若他要下到洞穴中解救其他囚犯,要再次適應黑暗,囚犯會因此譏笑他,所以不會產生上去的念頭,甚至會想殺掉他,就像哲學家向其他人表達真理時,因為真理就像是洞外的世界,和原本認知的不同,因為他們的無知和不了解會因此厭惡哲學家,而這些便是哲學家的處境。
  4. 有一種技藝是可以促使靈魂轉向正確的方向,因為靈魂是用來理解事物的器官,類似於眼睛,身子要轉就像思想必須和靈魂一起轉離,直到能夠直視最明亮的存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善。那些人的靈魂上升後必須返回下界,因為要為整個城邦造就環境,必須下去與其他人一起生活並觀察,因為受到的教育更好,有能力同時過兩種生活(哲學與政治生活),他們是無法推辭也不可能拒絕,因為是我們把他們培養成領袖,而且是在向他們提出正義的要求。因為他們心靈清醒,最不熱衷於權力,這樣的人來統治城邦能治理的最好,因為若是乞丐等他們最先想到的是本身的利益,熱衷權力的人之間也會出現鬥爭。
  5. 所以哲君的任務便是在得到智慧和真理時,回到人群當中傳達給他們,領導他們的靈魂上升,並且統治城邦,也就是所謂的哲學家國王,而這些便是哲學家的任務。

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答王制篇卷六(99115149)


  1. 阿狄曼圖質疑哲學和哲學家對城邦的用處。請問:蘇格拉底如何回應?
  2. 您認為,哲學和哲學家對台灣民主有所助益?                                                                                                                           關鍵字:哲學家、環境、益處
  蘇格拉底利用比喻來回答阿狄曼圖的質疑,故事是說船長雖然比其他船員強壯,但耳朵和眼睛有點問題且航海知識也不太高明,於是水手們開始想要取代船長,但是他們並沒有學過掌舵的技術,仍說自己有資格當船長,並殺掉其他反對的人,等他們當上船長之後就開始消耗船上的資源,曾經參予他們奪取權力的人都會施予頭銜,但他們卻不曉得船長的技藝必須注意季節、天空等等,而真正的過手卻被稱做大廢物,比喻真正的哲學家在國家的處境就像船上的舵手一樣,而政治領導人比做水手。
  水手應該懇求船長教授航海技術,就像統治者若確實擅長統治,那些被統治者應該請求統治者來統治;而這些哲學家所以被毀謗是因為那些自稱是哲學家的人,也就是所謂的冒牌哲學家,哲學家應該追求真理,努力追求真正的存在,哲學家應該具備勇敢、大度、聰敏等天賦,經營合適的教導就會趨近完善,但若在錯誤的環境裡,最優秀的天賦會比較差的天賦產生的結果更壞。
  另一種情況是學習哲學的人週遭的人預見他的前途向他祈求,因此他會變的驕傲,若有人告訴他真理他並沒有心聽勸,但假定他素質好接受,那他會被原先圈子的人阻饒,那這個人就不會繼續哲學化,所以那些適合學習哲學的人就會因此背棄哲學。
  最後一種情況是這些極少數學習哲學的人,看到政治事務中沒有什麼是健全或正確的,也沒有人可以做為援助,他們就好像落入猛獸群中,既不願意參與做惡也不能抗拒所有人的野蠻,他只能保持沉默,獨善其身。
  所以哲學家所以被誤會是因為那些冒牌的哲學家,應該潛移默化的消除民眾對哲學的厭惡,向他們說明哲學家的天性,讓他們明白真正的哲學家並不是他們所認為的那樣。

  在台灣現今民主,經由選舉出來的領導者們並不一定符合民眾的期待,亦或是一開始相信他們的說詞,現在的選舉口號很多是公共利益和服務,但是公共利益的標準很難界定,許多政策並不一定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但在法律或領導人的看法卻是,哲學和哲學家所追求的真理和整體利益或許對民主是有幫助的,但領導人在權力和各方面的考量底下,哲學的成分還有多少卻是不一定的,若哲學和哲學家追求真理和整體利益是不變的話,正義的實踐和公共利益對台灣民主會是有益的,但同樣的人民也應具備哲學的思考,和統治者一樣以公共利益為方向,這樣雙方面的付出對台灣民主才會是有正向的發展。

答王制篇卷五(99115149)



當格老孔問:「這樣的城邦是否可能存在?如何使之實現?」蘇格拉底做了什麼回應?如何使老哲人自認的奇談怪論在當前台灣成真?

  蘇格拉底回應實現這樣的城邦是有可能的,是因為研究正義的本質才討論到這一步,主要是發現了什麼是正義,盡可能地接近正義就可以了。先建立起一個正義的範本,以此做為判斷,用語言敘述的國家或許在行動中很難實現,但仍然有部分真理,不能夠堅持必須完全在現實中實現,只要國家能夠建立的越接近這樣的描述越好。
  在蘇格拉底的論述中,他要求有資格當統治者的人必須經過音樂和體育的訓練,另外還有優生學的概念等等,最後他說哲學家要成為這個國家的國王,或是統治者能夠擁有哲學的思考和態度,將權力與哲學結合,而它所認為真正的哲學家是那些對真理情有獨鍾的人。

  我們可以看到他所論述的無非是教育環境的重要、每個人都有適合自己天性的工作,這在在都是要組織一個團結,以公共利益為主的國家,而統治者還要具備哲學家的思想或是統治者本身是哲學家,哲學家所要具備的是對真理的熱愛、痛恨謬誤,並且從小學習聰穎、敏銳的理解、正義、勇敢、節制等等,在培養統治者的過程中,教育使他們趨近完善,最後還要通過艱苦的考驗。如果要讓這樣的理論在台灣實現,應該從教育著手,經由訓練和薰陶的過程,進而知道誰是適合的人選,而民主制度應該會面臨巨大挑戰,要讓民眾認為領導人應該具備哲學家的條件,並且必須讓民眾同意這樣的人確實能夠統治這個國家,另外民眾能否分辨誰擁有這樣的條件也有所難度。
  若我們徹底實施從小教育環境和挑選統治者的過程,民主勢必不管用,我們不會經過選舉程序來選出統治者,而是經由他們自己的競爭和天性。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答王制篇卷二、三(99115149)



1.     蘇格拉底的「先讀大字後讀小字」的策略何以能獲得對話者的共鳴,而得以進行理想城邦的構築?(卷二)


關鍵字:城邦、正義、整體利益

  繼蘇格拉底未能推翻「正義乃強者利益」,蘇格拉底在格老孔的論證之後,提出要先建立起理想城邦後,以大見小式的推論中正義,撇開假如蘇格拉底是因為無路可走而轉移方向,因為他認為先探討城邦的正義,藉以論證什麼是正義,城邦比個人大的多,所包含的正義或許會更多,若正確的建立起一個正確且正義的城邦後,且音樂和體育教育等都符合訓練和規範,理想城邦的每個人應該有適當的角色,徹底的社會分工,符合正義原則,我認為蘇格拉底認為應該先在較大典範中包含正義的事物下,在個人身上才會容易發現正義性質。
  
  城邦的建立是因為個人無法自給自足,人們必須互相幫助和需要服務,人與人之間會產生連結,而建立城邦之間的細節都會是正義的,舉凡不好的音樂、詩歌會加以排除,良好的體育訓練等等,在這樣正義的城邦底下不會是不正義的。

另外在申辯篇和克里托篇裡,蘇格拉底也提到他是雅典公民,儘管他追求真理,但一旦離開雅典城邦他什麼都不是,從這裡可以看到蘇格拉底在意的是整體城邦以及城邦所建立起來的規則,而身為人,必須生活在這樣的場域內。


2.     蘇格拉底:「為了城邦的利益,統治者可以用撒謊來對付敵人或公民」,(389B)為什麼非得說謊(名之為高貴謊言A Noble Lie)才得成就理想國度?(卷三)


關鍵字:整體利益、謊言、統治者

  蘇格拉底雖然認為應該把真實看的高於一切,但是虛假對神明毫無用處,但對凡人還是有用的,所以應該把這種藥物留給醫生,這樣的說法呼應到蘇格拉底對於前卷對於技藝的論證,醫生擁有技藝來醫治病人,同樣統治者擁有統治的技藝,而城邦要維持的條件下,衛士必須敬神明、孝父母、重視朋友間的友誼,所以提到要排除可能讓衛士分心或受影響的一切,例如褻瀆神明的故事、使他們害怕死亡的說法、恐怖的詞彙、英雄嚎啕大哭、接受賄賂、貪得無厭等等情節,統治者必須事先禁止或刪除,而衛士在城邦中扮演重要角色,所以為了城邦的利益,統治者必須說出這樣的謊言。
  1. 為什麼蘇格拉底主張無私產、無自有住所和妻孺共有等規定是城邦衛士得以保持純正的生活條件?您願意在這些規定之下擔任國家統治者?(卷三)

關鍵字:私有、衛士、責任


  蘇格拉底認為複雜多樣的音樂會使人放縱,簡樸的音樂會在靈魂中產生節制,而且簡樸生活的人,即使受傷也很容易醫治,所以衛士們的生活應該簡單一點,而且擁有金錢的多寡會影響衛士自願奉獻的意願,同樣擔任衛士,所得到的報酬也會是一樣的,衛士應該為國家利益效勞,衛士應該對外警惕敵人,對內注意朋友,使朋友不願意做壞事,使敵人不能做壞事,而后蘇格拉底又提到一個神在適合擔任統治者身上摻了黃金的故事,統治者要保護自己的後代,且把他們放在與本性相對應的位置上,所以蘇格拉底主張衛士無私產及妻孺共有,而衛士必須住在一起,就像士兵在戰場紮營一樣,若擁有自己的土地、房屋和金錢,就會成為業主或農夫,這樣便不是衛士,從幫助人民的角色轉變成公民的敵人,所以蘇格拉底主張衛士無自有住所和財產。


  如果在這些規定底下,我想我不願意擔任國家統治者,因為我認為個人擁有的多寡要依據個人的努力,在這樣的制度下,即使衛士的生活無虞,但難免會有偷懶的人出現,畢竟無論你付出多少,得到的報酬卻是一樣的,而且個人的需求不盡相同,擁有私人財產和私有住所,有時只是一種安全感,衛士也是公民,即便他的責任有所不同。

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王制篇卷一提問(99115149)



蘇格拉底如何推翻「正義乃強者利益」的主張?您認為,他成功了嗎?理由何在?

關鍵字: 正義、技藝、利益

塞拉西馬柯認為正義是強者的利益,因為統治者會依照自己的利益來制定法律,而違反法律的人就會受到懲罰。他認為正義只是表面,實際上是強者的利益,人們譴責不正義不是怕做不正義的事,而是怕吃不正義的虧,只要力量夠強大或沒被發現,就會不斷的做壞事。

而蘇格拉底以醫生和舵手為例,醫生是治病的人而舵手是水手的首領,都是因為他們擁有技藝,處於任何職位的統治者,考慮和規定的是受他統治跟做為他的技藝施展對象的人的利益。報酬並不來自匠人自身的技藝,技藝盡其本職,掙錢只是伴隨而來,使技藝所實施的對象得到利益,若得不到報酬,那從本職技藝中並不能得到什麼,所以他謀求的便是弱者的利益,而不是謀求強者的利益。

塞拉西馬柯認為強者就是所謂的在上位者,而強者只是少數,我覺得塞拉西馬柯的觀點比較負面,大多數的人都是自私的,當然強者掌握的權力比一般人大,當然在規矩以下,每個人都必須遵守,不管是不是統治者,但是對於制訂的權力是不是掌握在手上是有差別的,或許表面上是公平的,在不損害自己的利益條件下,當然是公平對待,但一旦自己的利益有所損失,制定規矩的人可以鑽漏洞甚至直接更改,而這樣的權力是掌握在強者身上的。

我認為蘇格拉底用技藝為推翻的觀點有點不能說服,是因為他舉的例子都是較正面的,而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擁有正面的技藝,或許大多數的人是的,但並不能說所有人皆是,而的確醫生的技藝是為了醫好患者,但並不是所有醫生的技藝都有所效果,我想蘇格拉底並沒有將所有的情況考慮進去,而只是提出幾個他認為本身的技藝對弱者有所幫助的幾個例子,蘇格拉底將掙錢和技藝分開,掙錢或許是本身的技藝所帶來附加的獲得,但的確不能否認的是,很多人將技藝當做是掙錢的工具,或許技藝本身不能夠直接得到利益,但就柢來說,蘇格拉底並沒有把發揮技藝的人的出發點提出討論,或許有些人發揮技藝的確不求利益,但那是在自我利益保全的前提下,如果沒有獲得報酬,雖然在技藝本身中並不能得到什麼,但也不能說明對弱者是有利的,而且蘇格拉底也沒有定義所謂的正義是什麼,所以我認為蘇格拉底並沒有推翻正義是強者利益的主張。

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Crito提問(99115149)

  1. 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我認為蘇格拉底不管在什麼身分底下,蘇格拉底都不會選擇逃走,因為身為哲學家,儘管他想傳播哲學,但他很明白現實生活中,若是逃走到其他國家,人民也會因此認為他只是個破壞國家規矩的人,這樣所謂的傳播哲學並沒有效果,那逃走又有什麼意義呢?既然逃不走,選擇赴死或許可以在後世人民中留下身為哲學家的尊嚴,是不會貪生怕死的,而且雅典是他的故鄉,不管身為哲學家還是公民的身分,這是他成長的地方,儘管他的死也是雅典人民所賜的,或許死亡讓他的生命消逝,但是若選擇逃獄而苟活,哲學家所追求的真理或許可以繼續傳達,但是他同時也是身為雅典公民,而或許這是保全這兩種身分的較好方式。
  1. 如果〈申辯篇〉的蘇格拉底是哲學家,能否稱〈克里托〉的蘇格拉底變成了雅典公民?
在這兩篇中,我們可以看到蘇格拉底身為不同身分的態度,他認為哲學家需要追求真理、公民不可以違反城邦法律,我認為在不同場合和身分上所展現的態度的確會有相異,但並不表示這樣就是善變或妥協,身為人本來就會有許多身分,蘇格拉底同時是哲學家也是雅典公民、是兒子的父親也是克里托的好友,只是身為不同身分所思考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標不同,就算身為哲學家同時也是雅典公民,每種身分總會有某些標準和期待,或許他並不是一個好父親,但身為哲學家和公民,他很清楚他所做的事情,儘管他有機會可以逃走,哲學家不能拋棄他一直以來所堅持的原則,而雅典公民則是要遵守城邦所制定出的法律。
  1. 您若是身處本篇情境的蘇格拉底,服從或不服從法律是您的選擇嗎?哪一項身份會較有力地牽引著您的決定?為什麼?
若我是蘇格拉底,我會服從法律,因為我覺得這或許是保全身為哲學家和雅典公民兩種身分比較好的方法,我無法拋棄任何一種身分,而且也不能拋棄,因為我既身為哲學家也同時身為雅典公民,或許兩者有所地方衝突,但我還是蘇格拉底,既然我曉得逃獄對身為哲學家的我,或許可以繼續傳播真理,但其他人的想法呢?他們只會看我是個破壞城邦法律的人,而同時我身為雅典公民我也不想破壞,即使惡法亦法,即使我將面臨死亡,即使我認為自己無罪,但也不能以不正確的方法逃獄,我在乎的是自己的原則,考慮正不正當,而不是我有罪無罪,判決是有約束力的,就應當執行,若我因為這是不合理的判決而因此逃獄,那就代表城邦的法律是可以被摧毀的,我無法說服他們,那我就只能服從。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答申辯詞提問(99115149)



1.如果有機會參與這場審判,您會作何決定?為什麼?如果您是受審者,被控以相同罪名,您會如何申辯?

  若我為陪審團,我會投下反對票,第一理由為指控並不成立,因蘇格拉底對於自己被視為是個無神論者的申辯,或許我們並非蘇格拉底本人,故他所謂的神的耳語我們並無從得知真偽,但基於他想要證明自己並非最聰明的人所進行的行為,想要尋找其神諭的意義,說明他所做的只是想服從神的命令。再來第二項指控為腐化青年,蘇格拉底認為這些青年只是喜歡聽他對智者進行檢驗,青年的思想和行為不管對或錯、好或壞,並不能一味都怪在蘇格拉底身上,第一他並不能阻止青年跟隨,第二青年的思想也不能被他所控制,若青年並無自辨的能力,那雅典給予的教育難道可以說是成功的嗎?那些所謂的被腐化的青年的家屬難道都不氣憤嗎?那他們為什麼沒有指控蘇格拉底呢?

  若我為受審者,針對自己被指控為不相信諸神,首先我會提出質疑,怎樣的行為為不相信,怎樣的行為才叫做相信神? 我認為我對智者的檢驗就是相信神諭的具體行為表現,當然你們或許不相信這是神的旨意,但是神對於誰擁有最高智慧的答案,我只是一個例子。
  我現在既然在法庭上,我就對那些指控做出答辯,我不是怕死,也不是自以為聰明,畢竟沒有人知道死後的世界如何,而我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證明一定會有人比我聰明,如果你們因為如此而要處死我,那我無話可說,但因為我這項行為而指控我的人,你們是因為被揭露自己有所不知還是因為認為青年被我腐化?
  我若不相信神,我怎麼會去做出檢驗其他我認為比我聰明的人的行為,若沒有這項行為,那青年又怎麼被我腐化?意思就是說若青年被我腐化,是因為他們跟隨我,喜歡聽到別人接受檢驗,若此指控成立,那又怎麼能說我不相信神呢?


2.假定您是站出來在蘇格拉底申辯後,聲援這位哲學家的公民,自知將同樣面對充滿敵意的同胞,您會說甚麼?

  各位同胞們,或許蘇格拉底的態度和說法激起你們的忿忿不平,但請冷靜,既然我們身處雅典、身為公民,我們應該給予他申辯的權力。
  我不會替他求情,因為我相信法官和你們是公平的,但我仍然要站出來說幾句話,或許你們認為蘇格拉底有罪,因為不相信神以及腐化青年而有罪,相信蘇格拉底已做出他的申辯,我在這裡不做出他的回答對或錯的評斷,但是身為哲學家的責任和自覺,不就是說服大眾思考真理以及追求靈魂的完善,但為了達到這些目的的手段呢?也就是藉由一次次的演說或者談話中,企圖影響大眾,所以即使不能控制大眾思想跟行為,但蘇格拉底你不能否認的是你的行為確實擁有影響力,否則你有何資格認為自己所遵守的是神的旨意?
  仔細想想吧,誰沒有犯過錯、說過話,若現在是你站在審判台前,為了一個你自認為莫須有的指控,你的情緒和表現是否會和蘇格拉底相同,亦或是更激烈也說不定,而這兩項指控或許成立也或許不成立,但是真的罪該致死嗎? 蘇格拉底只是身處法庭,所以他必須做出答辯,而一個人的性命就這樣掌握在你們手中,或許他的講話方式引起你們不滿,但若真的判他有罪,那我們是否真的印證了他所謂的無知、是因為眾人的謊言和妒忌,我們的確擁有判他死刑的權力,但我們可以給他明確判他有罪的證據和說法嗎?也就因為制度賦予我們權力,所以我們更應該謹慎小心的做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