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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聯邦黨人文集,第37-39, 47, 51章提問 (00114228)

何以聯邦制比邦聯制更適合組織政府、用以建構國家?

一、
  • 聯邦制與邦聯制兩者在詞彙與性質上有其相似性,同樣是以聯合為名,本質上卻有些許不同,聯邦制是結合共治與自治:我們所熟知的權力分立、權力平衡原則的前提下去劃分國家權力,分層分權負責、但又須相互連結,旨在標出全國政府和州政府權力的適當界限。邦聯政府下,國會、國庫、軍隊、交予同一群人手中,爾後,各邦聯合形成國家,作者認為因權力劃分不夠明確一切容易變得混亂。
  • 如果誠如作者所言「毫無缺點的計畫是不能想像的。」、「制憲會議至多能做到避免本國及其他國家的以往經驗中已經指出的錯誤。」以這說法而言,聯邦制並非完美無缺,而是需要吸取前面的經驗,不斷改進、糾正才能成為較為完善的制度。作者認為,聯邦是在跳脫邦聯陋習與缺陷下的改善及進步,但聯邦亦非無懈可擊,那麼比起邦聯,聯邦所擁有的優勢僅是在其更能有清楚的分工與劃分,致使權力的混合能被避免,邦聯就沒有可修正性嗎?
二、
  • 邦聯政府在作者筆下是以模糊不清的界線而遭到否定,聯邦的好處是在於其明確歸納政府各部門的權力促使其能更有效的防範濫權、侵害公民生命及自由的情況出現。
  • 然而,聯邦政府也非如此壁壘分明。第三十九篇提出規範聯邦政府的憲法在本質上既不是一部國家憲法,也不是一部聯邦憲法而是兩者結合。如下這段話更無法定奪性質:「基礎是聯邦性不是國家性的;在政府一般權力的來源方面,它部分是聯邦性的,部分是國家性的;再行使這些權力方面,它是國家性的,不是聯邦性的… …。」聯邦性與國家性的兩種特質,在美國憲法中都可看到。聯邦制走向的美國憲法依上段文字所示,也有不明之嫌,那麼何以聯邦制與邦聯制相比更勝一籌?
  • 美國憲法行至今日也非毫無詬病,透過多個憲法修正案不斷更迭、復寫,證明此制並非完美無缺,所以為何須採行聯邦制,而棄邦聯制,此舉是否僅為與英國建構之政府作出區別。

2014年4月26日 星期六

期末報告大綱<二>(00114228)

題目:以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論人類為何無法擺脫私有制所造成的不平等?

<前言>
誠如盧梭所言,私有制成為窮人的桎梏、富人的手段,但為何隨著人類時序的更迭,至今仍為社會之主流?腐敗的政權可以推翻再建、不合宜的科學論證也可隨時間推陳出新;而私有制是塑造一切不平等的根源,為何得以持續存在,而不被推翻。

一、正文
()本能的演變
        以自我利益轉為自尊心的考量
        產生群體間比較性
()生活特性的改變
        從離群索居到互動群居
        社會化帶來的價值觀
()偶然促使人類脫離自然狀態成為必然
        語言的發展、農業的出現等等
()結論

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報告大綱(00114228)

題目: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論私有制是否為人類一切不平等的最大根源?

一、摘要
盧梭於十八世紀晚期法國大革命前夕,對法國專制王權以及人民(平民)屢遭貴族剝削現況下的不滿,創作出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一文。書中的脈絡,從原始人(野蠻人),爾後過渡到文明人,帶來私有制,一切不再像自然狀態下(原始人)人人平等,人類擁有的財富多寡程度,進一步演變成不平等的依據,富者理所當然欺壓窮者,私有制成為一切不平等的起源;然,人類在其他方面差異上的不平等,會不會也是另一個不平等的肇因?

二、正文
()先天差異的不平等(Ex:力氣、美貌、智慧)
 ()後天差異的不平等(Ex:教育、家庭環境)
()上述差異如何締造不平等?
()私有制帶來的不平等
()結語
      私有制為何仍為人類一切不平等的主因。

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答君主論(00114228)

一、馬基維利為什麼要提出君主的哪些專屬德行?
十五、十六世紀的歐洲正逢亂世,馬基維利正如歷史上有志希望能解決戰爭亂世的人們一樣,希望自己提出的觀點受君主任用,並以此平定亂世,迎來太平。其出生地佛羅倫斯作為文藝復興發源地,卻在兵戎相爭的情況下,政權數度更迭,而其憑藉其智識為共和國政府所用,並寄望透過遊說等和平方式阻止佛羅倫斯再度淪為戰爭地。馬基維利所著君主論的每一章節幾乎都以一個歷史故事佐以他的主張提出君主應有的作為,姑且不論其說對或錯,我認為,他要傳達的無非跟如何避免戰爭,君主如何保有位置,不受奪權所擾。

二、為什麼君主德行與平民美德不同也不應相同?
關鍵詞:君主、平民、出發點、利益考量
  1. 君主之德行當然需與平民之美德有所不同,且不說處理的事情不一樣,就連看事情的角度就不同,出發點的建構與利益的考量下,若要求君主德性與平民美德相同未免過於荒謬。我認為,作為一個好人是不應當能夠成為一個適任的君主,出發點的建構下,一個好人考慮的是自身之事,適任君主之為卻必須以民為出發點,以君主訂定的政策為例,一件政策的實行必然會使人民有得有失,而這得失之果,必會造成兩邊人人民對君主的態度,有得者必愛戴其君主、有失者會怨懟其君主,因此何以能知君主是否為好人,又是否為壞人?而利益層面下,君主所追求的,依馬基維利之思維,是鞏固政權,不一定非是當好人
  2. 又馬基維利所提出的慷慨與吝嗇殘酷與仁慈受人畏懼與受人愛戴」對於平民來說,德行的好壞,就是一體兩面,「慷慨、仁慈、受人愛戴」是好人的標籤;但對君主來說,卻是必須取其中庸。君主與平民,其實可以標記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由此來說,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是能擁有相同特質的嗎?那我們從何能區別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的差異?

三、從中投射出什麼的政治觀,包括什麼是政治及統治的目的?您是否同意馬基維利的上述主張?
  • 馬基維利一再的強調,一個君主必須同時慷慨與吝嗇、殘酷與仁慈、被人愛戴與受人畏懼,這些種種皆須兩者兼備,但在很多時候卻對相較之下較於對負面的成分做出強調,諸如英明君主須不介意吝嗇、殘酷在很多時候可以帶來秩序恢復和平、使人畏懼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維持表面平和;除此之外,馬基維利也提出了獅子與狐狸是君主必須具備的特質。我認為,馬基維利在看事情的角度雖不像蘇格拉底如此片面、狹隘,但某種程度而言,仍有過於武斷之疑。所以對於其主張,我不是全面認同的,以獅子與狐狸為例,獅子與狐狸,就馬基維利之口,他也認為兩者兼備難上加難,但何以單一特性必定招致滅亡?獅子因其受獸性與能力而使人畏懼,但誠如他在第十七章所言,使人懼怕只要不要達到令人憎恨之程度,在某種層面上是可以被接受的。如果沒有獅子這般使人畏懼的力量,狐狸真的無法抵禦豺狼嗎?很多時候,比起武力,用計取巧,較容易贏得勝利的多,諸葛孔明以空城計打贏司馬懿,靠的非是獅子的龐大武力,仰仗的是狐狸般的欺騙、宋太祖趙匡胤的杯酒釋兵權,就我認為也是以狐狸而非獅子的方式形式,所以獅子與狐狸如果只能有一種特質時,並非一定走向滅亡。

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答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00114228)

一、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

關鍵詞:一致性、妻孺共有、財產公有
亞里斯多德針對柏拉圖王制篇中蘇格拉底所倡議的妻孺共有與財產共有兩個議題提出批評與自身見解。


壹、要點

1.他並不否定城邦的成員的確有部分共有的事物,但並非如其師柏拉圖所著全部共有,應該為部分共有。他以城邦的本性即是多樣化作序,然蘇格拉底推論的前提卻是整個城邦愈一致愈好,從城邦的組合中便可窺知一二,不同種類的人建構出不同的城邦,如果種類相同便不可能產生一個城邦。爾後,以共同體的概念來發想,即使達到一致性,城邦的人民仍不會同一時刻表達相同一致的概念。

2.就妻孺共有制度來說,當一個城邦中,誰都有可能是自己的兒子、妻子即易造成人們對於"誰的"這種所有物上作推託,人的本性上本就是基於自利作為出發點,有極高的可能會發生"自掃門前雪"而不管他人情況產生。另外一方面,妻孺共有制度甚至會造成嚴重的倫理問題,爸爸分不清楚誰是兒子,兒子認不清誰是爸爸,愛變的冷情、漠視,更遑論兄友弟恭等景象。
3.再就財產分配問題而言,以土地耕種來說,若分得的歡樂與勞苦是一樣的,那為何需要多勞工作,不偷懶享樂呢?亞里斯多德認為,財產私有時,人們除了自愛,更會因為快樂而進一步分享他人喜悅,透過為朋友、賓客、同伴效力,城邦的過度一致性會阻擾此種優勢的產生。雖然,這樣仍會延伸出毀約、偽證、像有錢人拍馬屁等作為產生,但其認為這並非是因為財產私有所造成的,而是因為邪惡,並不需要因為如此就推崇財產公有制。

貳、目的
亞里斯多德的針對其師柏拉圖所提出的批評,並非是為了證明自己比老師更加厲害,而是藉老師之作填補蘇格拉底論證之漏洞並進一步反詰出自己的見解。蘇格拉底在為他人回答問題時,通常是在辯論過程中邊談論邊思考,但很多時候其論證並不穩固,甚至存有許多疑點。誠如他於卷二中所言,蘇格拉底的錯誤在於他在前提的假設上便出現錯誤,其前提"整個城邦愈一致愈好",過於籠統含糊,足以使後人擴大解釋。一致的要求可以推論到食衣住行育樂方向,或是他想表達的只是部分一致,而非完整一致?也許如此要求,過於咬文嚼字、刨根究柢,但我認為亞理斯多德的想法並沒有錯。一致性的要求,拿妻子共有的論點來說,文中最簡單的問題即說明,蘇格拉底所言是有漏洞的,如果一妻侍奉多個丈夫,那這位妻子該替哪一位丈夫料理家務呢?再者,即使如雅典如此以制度為驕傲的城邦,也有職業階級之分,那麼共有的情況下,真的能夠對所有人公平嗎?亞里斯多德並未認為財產公有制度與私有制度一定有優劣之分,他認為透過良好的習俗與法律加以改進,兩種制度都有其優點的。所以,卷二之目的,應該是為了替柏拉圖不足之地方做補強與強調,而非一昧的抨擊,闡述己身之優。


二、針對柏拉圖的城邦衛士財產共有的主張,亞里斯多德提出了什麼樣的替代方案?理由何在?您認為,誰的財產制度主張比較可行?

我認為亞理斯多德所述,私有制度較可行,並非公有制度不好,而是需依現實情況與實際層面做考量。人以自利為出發點,獨善其身之人遠比兼善天下之人來的多,這也是為什麼東方思想中,唯獨墨家兼愛之思想並沒有流傳到後世所用。財產制度私有,人們通常能就其努力的程度換取相對的利益;共有的情況下就會產生"不管做多做少得到的都是一樣"的問題。以現今的社會來看,公有制度越趨不可行,共有財悲歌即為一顯著例子,就如亞里斯多德所言,一件事物為愈多人所共有,則人們對他的關心變愈少,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兩者間,人必然以私人利益為優先,公共層面的範圍多為政府、國家所提供,不可能由人民所承擔、執行。人們因為顧及私有利益,就會以此為目標,想要放大這項私有利益,也因而能循此模式方法)提高整個社會的效能。因此我認為,就現下之思慮,財產私有制確實有其高度可行性。

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答王制篇卷七(00114228)

Q:蘇格拉底如何透過洞喻來說明哲君的處境與任務?
  關鍵字:洞喻、哲君、一般人
  
  1. 首先,蘇格拉底先敘述一群人四肢與脖子被綑綁,在行動受限的情況下,困在僅有火光與矮牆的洞穴中,這群人對世界的認知與了解,僅侷限在整個洞穴中,因為他們無法自由行動也因此更無法通盤認識自己所存在的世界。有那麼一個人在因緣際會的情況下,離開洞穴,從離開洞穴後,自己舊有的認知與真實世界中相比的衝擊不接受,到後來逐漸接受,甚至了解洞穴所帶給他的不是全部的世界,所感到的深刻感觸。爾後,蘇格拉底推論這個人如果再次回到洞穴,不僅會嘗試告知原本的同伴更會想辦法將他們帶出洞穴。
  2. 洞喻的故事是蘇格拉底用來暗喻哲君所處的處境與必要完成的任務。筆者認為從故事的開始,就可以認知到哲君並非為一個擁有預先優勢的人,蘇格拉底的設定是從一群人中,有那麼一個人,並不是具有特定條件的人鬆綁了捆索逃脫,開始離開洞穴。洞穴可以暗喻為一般人,常人所了解的"我們眼中的世界",而非"真正的世界"。離開洞穴的那一人,之所以在後來成為哲君,並不是他天資特別聰穎,而是他摒棄了他原本以為的世界,轉而接受世界可能的全貌。
  3. 了解世界的全貌後,哲君有可能回到洞穴希望開導,告知昔日同伴,當初他以為/他們以為的世界不是如此,然而這時,哲君的意見根本不可能被接受。眼見為實這四字,基本上是人類發展至今最常用來感覺了解這世界的總括。洞穴裡的人,不可能接受不是自己眼睛所見,甚至背于自己畢生所看到的話語;更遑論,哲君的言論是背于多數人之見,所以他在勸導後遭受到的抨擊與否定是可以預見的,也因此使他的任務更為艱難。洞喻中的太陽可比作真理,另外一方面洞穴中的火光也可以算是洞穴中人們以為的真理,我們可以藉此換個角度思考,究竟是炙熱的太陽較讓人接受,或是火光較平易近人?我認為如果從此推斷,也不難想像,為何一般人會以狹小片面的事實為之真理了,人們的種種行為與價值觀大多數皆從靈魂之窗"眼睛"觀看,但就如蘇格拉底所說:"整個身子不轉過來,眼睛是無法離開黑暗轉向光明的。"(518D) 從整個靈魂去感知真理的人在這世界上其實只有少數,也因此哲君的處境艱難,完成的任務更顯龐雜。除了需要肩負說服眾人的任務,蘇格拉底認為,哲君有可能因為追求更高的理想與境界,拒絕去承擔與教導那些尚不明瞭事實真理的人們。但如果是真正了解正義本質的人,會因為他是正義的人,而願意去承擔這項複雜艱辛的工作,而非推諉塞責。另外一方面,我認為蘇格拉底並不認為全知全能者才能為哲君,因為真正的全知全能只有神祇,作為人還是有他不知的一面,然而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哲君的確比一般人通曉更多的事情。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答王制篇卷二.三(00114228)

Q1:蘇格拉底的「先讀大字後讀小字」的策略何以能獲得對話者的共鳴,而得以進行理想城邦的構築?(卷二)
關鍵字:以大觀小

蘇格拉底為了回應格老孔對正義本質問題的探討而向他提出「先讀大字後讀小字」的論點。他認為正義可分為城邦正義與個人正義,又城邦比個人為大,故由此推論能從城邦這個大的性質來討論囊括在城邦裡的個人正義。

我認為蘇格拉底以大觀小的理念能獲得對話者的共鳴無非是他這在這次的對談中抓住聽者以身為雅典公民為驕傲、以城邦為最高信仰的心理,進而成功使其認同。雅典人之所以覺得自己較其它同時期的希臘城邦優越,原因不脫他們所信仰的教條與法制所致,整個城邦的運作體系是以法條為主,正義與不正義亦可被歸類為法條規章的一環,據此以視,檢視正義的本質是從城邦開始探討也不令人訝異了。從前面到現在的篇章,不難看出雅典人民對城邦的敬畏與尊崇,整個城邦的一切受主流價值觀影響甚深,群體所做出的行為也因而有一致性,故非主流之人在雅典城邦中實為少數,由此可見,所謂個人的正義與城邦的正義似也相差甚小,那麼蘇格拉底以大觀小來說服對話者也有所道理。


Q2:蘇格拉底:「為了城邦的利益,統治者可以用撒謊來對付敵人或公民」,(389B)為什麼非得說謊(名之為高貴謊言A Noble Lie)才得成就理想國度?(卷三)


關鍵詞:謊言、理想國度


謊言流竄了許多個世紀,有人類的存在即有謊言,雖然我們都明瞭真實其實必須高於一切,但有的時候謊言卻是構築美好世界的一種手段,我認為蘇格拉底也是將謊言視為成就理想國度的最佳方法。

雅典人將城邦利益視為最高依歸,但成就城邦利益的同時,無非會損及某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以訓練衛士為例,就書中所論訓練衛士需要命其壓抑私欲、刻苦訓練、忍他人所不能忍,但難道衛士都不會反抗甚至質疑為何他們需要肩負比別人更重的負擔嗎?若真有如此情況,統治者根本不會明白的告訴他們,衛士的作為是為了城邦人民的安逸、政權的穩定;反而會吹捧他們的存在與價值是大過於城邦裡的眾人並且是榮耀城邦的工作吧。世界上各種群體,需要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一個充滿統治者的群體或是僅有被統治者存在的群體是無法成功運作的;全是統治者的群體,就像多頭馬車,無法前進甚至會自取滅亡,全是被統治者的群體,遇事只會不知其所向,因此兩者是必須在一個群體間相輔相成的。
然而,各個位置都有其優缺,就目前的認知來看,統治者的優勢似乎較多。為了使統治的手段能夠安撫被統治者,與其透徹的解釋每一項事物的運作,倒不如利用依蘇格拉底思維中利人利己的高貴謊言來滿足組織運作,如此作為既簡單又省力,全面真實確實也不見得較部分高貴謊言來的有效。高貴謊言能夠讓統治者更為方便、簡單塑造一個理想國度。

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Crito提問(00114228)

如果〈申辯篇〉的蘇格拉底是哲學家,能否稱〈克里托〉的蘇格拉底變成了雅典公民?
關鍵詞:哲學家身分、雅典公民、妥協

我認為無論是哲學家身分或雅典公民的蘇格拉底皆輪流出現在申辯篇與克里托中,然而兩者之中何者出現頻率多寡也代表著蘇格拉底對五百人會議決議的妥與否。

在希臘文化中,善與惡是極度分明的對比,這點不難在希臘神話中看出,蘇格拉底在申辯篇中也一直以善與惡來強調自己服從神的決心與毅力,認為神的法律部會允許好人被壞人詛咒(30 D)。服從神同時也等於哲學的實踐,於法庭上的辯論內容更隨時透著對五百人會議的蔑視與不贊同,以哲學家的身分指責法官不該將公正做為恩惠來分發,而是決定何謂公正?(35 C)

克里托篇中,如此善惡分明的蘇格拉底卻不再譴責前篇中他認為是惡的審判,妥協於處死的判決。一開始,他反駁摯友克里托無須顧及大多數人的想法,真正理性人的想法才更值得考慮(44 C),這也呼應了前篇他對於追求真理真相而非多數人意見的哲學家行為。然而,最終他並非站在遵循「大多數人」決定的判決,接受處罰,更告知克里托若逃亡,等於毀壞雅典人的法律和國家秩序,所以我認為在這一刻他是以身為雅典公民的身分對他不認同的判決做出放棄與妥協。

哲學家身分與雅典公民身分的蘇格拉底在我很多時候是彼此衝突的,兩者衝突的消長絕對與蘇格拉底最終命運息息相關,蘇格拉底終其一生為哲學實踐、奉獻,與權貴人士齟齬不斷,卻在仙逝的最後一刻,以他一直不甚滿意的雅典公民身分作出言論,實在讓人感到諷刺與矛盾。

您若是身處本篇情境的蘇格拉底,服從或不服從法律是您的選擇嗎?哪一項身份會較有力地牽引著您的決定?為什麼?
關鍵詞:惡法亦法、惡法非法

誠如上述文中所提到,我認為蘇格拉底在服刑前一刻,是以雅典公民身分與摯友討論,為了城邦的法治和諧,他拒絕接受友人的幫助與建議躲避刑責,逃亡他國,其為一種惡法亦法的體現。而克里托是以惡法非法的論點作為對立面說服蘇格拉底。


如果我是蘇格拉底,我會站在惡法非法的觀點上選擇不服從法律,私認為這樣比較吻合哲學家的身分。神的指令與思維應比人還要更具智慧,因人只不過是從哲學的實踐中服從神,若是如此,何須遵循人類所規範的法規?人的裁量是在破壞神給蘇格拉底的啟示,違背神的旨意,這不就是種惡的體現?惡的法律所決議的判決無須遵守,更不該予以尊重,因其「非法」。逃亡雖然是有危害雅典法律之疑,但卻不啻是哲學家身分的展現。此項作為不僅服從神,也是拒絕惡法侵害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