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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99114208 期末報告大綱


-題目:

從盧梭的「論不平等」來反思,既然人類無法避免陷入不平等的狀態,那我們為何還需要成立政府?

說明:

從盧梭的論不平等整體來看,儘管他認為政府的本質是建立在社會不平等下的產物,有其原本固有的偏見和偏向,我們仍可以看到盧梭在第二部分的後半段相當積極地在試圖去尋找出一個可以減緩因為私有制所帶來的不平等之理想的政治型態;然而,人類長期以來在存之有年的私有觀念及權力慾望的下的枷鎖,能否透過政府的成立而有所改變;如果人類無法跳脫出不平等的漩渦,那政府的存在不就反而是增加了人民的負擔?又或者是在他們的心中深信著設立政府能夠讓他們獲得更多的益處,儘管事實並非如此。

本文:
一、論盧梭認為不平等是怎麼形成的?政府為什麼會被設立,且政府的存在有機會解決人類不平等的狀態,其理由為何?

二、對盧梭政府觀的提問

三、對盧梭政府觀的看法

四、結論

2014年4月26日 星期六

期末報告大綱(99114208)


題目:
從洛克在政府論當中對於財產權:「人對於萬物的財產權,是基於對所有可利用於生存所需或是對生存有用之物的權力」之說,來反思社會上財富分配的不平等,是否為人們相互默許下的結果?
前言:
撇開政府治理上的疏失,財產分配的不平等一直是造成社會動盪的根源之一;然而當人們允許勞動被賦予價值以及承認每個人都有透過勞動來追求自己所渴望生活的同時,是否自己也願意承擔在未來,當資源出現不足或是因為每個人勞動價值與程度之認定不同時所可能導致之財產追求上的限制與風險?

正文:
(一)財產權的產生
a.所有權的確立 

(二)勞動與資源
a.勞動的價值
b.資源豐富下的財產權
c.資源分配不均下的財產權

(三)人的欲望
a.貨幣的產生 
b.自我生活實現的渴望

(四)財產權與財富分配的不平等 
a.勞動價值標準的認定
b.財產權與財富分配
c.追求自我實現生活的限制

(五)結論

2014年4月13日 星期日

報告大綱(99114208)


題目:

從洛克政府論中財產權作為政府建構統治正當性的重要基礎下,討論財產權在不當分配之下所延伸出來的稅率問題。
摘要:

本文藉由洛克政府論中在私有制下財產權的確立做為出發點,來看當人民將財產權交給政府管理後,為什麼原本負責保護人民財產權的政府,有權力向人民課稅?其本身課稅的正當性與基礎又為何?到最後面則會從在政府成立之後,若每個人勞動的價值早已不是勞動當事人可以決定的情況下,所得重分配之下的稅率政策是否是最適當的一種財產權分配的形式去討論台灣所採取的累進稅率制是否是最適合的方式?

關鍵字:

政府、財產權的保障、勞動

    一、前言

在政府論中,人民為了尋求一個相較於自然狀態下更安穩且更有保障的環境下生活,而同意犧牲自己部分的權力交給政府,其中在維繫政府與社會安定的重要條件-私有制與所有權的確立之下,人們為了生存,便會願意獲取報酬而付出勞動;然而隨著時代變化,資本主義的產生,原先的財產權分配方式已無法讓所有人接受,或是難以維持人民本身在承諾願意交出自己部分權利給政府之後所應能過的生活型態時;政府為了國家運作與公平正義的原則下對所有人民課徵的稅款,其形式是否還正當與合理?

二、正文

()論財產

(1).脫離自然狀態的人類

a.政府產生()
b.政府產生()

(2).財產權的確立

a.私有制的確立
b.人類透過自己的勞動賦予了財產的所有權
c.勞動所被賦予的價值與財產間的關係
()政府課稅的正當性

(1)人民將財產權交託給政府管理,但這是否就代表政府可以為了維持整個政府的運作來向人民徵稅?且儘管政府確保了人民的財產權,但對於沒有財產的人而言,在政府當初所設定的財產權分配制之下,這樣的財產權保障是否已經失去了可以做為政府得以正當課稅的基礎?
(2)稅的課徵要如何分配比率,誰要繳多少,應該依課稅的目的而定
()所得重分配 

(1)為什麼要進行重分配?

a.從個人勞動談到所得重分配的合理性
b.為何可以將每個人付出的勞力進行重分配?

(2)台灣面臨的困境

三、結論

試圖討論出能讓貧富雙方皆可以接受的財產權分配方式。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答<利維坦>提問二(99114208)


身處戰爭狀態,眾人互不信任,相互侵奪,生活充滿疑懼,何以能締結契約,造出利維坦?



作者在第十七章論國家的成因、產生和定義當中即有做一個鋪陳:若沒有有形力量使人畏服,並以刑法之威約束他們履行信約和前述所列舉之自然法的時候,戰爭狀態便會一直持續;反言之若是要脫離戰爭狀態,使眾人在不信任、相互侵奪的情況下仍然可以造就建立出利維坦的要素的時候,便需要有型的力量與法律來約束人們。他提到各種自然法本身(如道德、正義、慈愛等)若不存在某種權威使人遵守,便會使人慢慢走偏向那負面的自然激情,就如同若沒有武力,信約本身便只是一張沒有用的白紙,沒有了來自於公眾武力中所取得的力量,就沒有任何強制力可以約束、喝止、強制或保護任何人。

  也就是說要是沒有建立一個權力或權力不足的話,每一個人就可以合法的依靠自己的力量或策略來戒備或甚至攻擊其他的人,且由於缺乏其他的保障,這樣的行為似乎也沒有正義與不正義之分的差別。但這樣一來若要試圖建立起一個國家便存有極大的困難。他認為人類本性相較於動物,人類不斷追求榮譽、財富與地位,且對於人類而言,自己的快樂是出於和其他的人做比較,因而人類會有自行陷入紛亂與內戰之中的可能。若要使人類能獲得停止這種為了在無公權力的情況下保護自己、抵禦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侵略的共同權力,以便讓自己的生活能感到滿足的行為的話,那就會需要大部分的人將其本身所擁有的權利和力量託付給一個人或一個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單一意志的人所組成的群體,也就是指定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所組成的集體來代表他們自己的人格,且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承認授權承擔本身人格的人在有關於公共和平或安全方面所採取的任何行為、以及命令他人作出的行為等,在這種行為中,所有人的意志都服從於他的意志,把自己的判斷都順服於那個人的判斷,放棄自己所曾經擁有過的部分權利,將它授予給該團體或權力的擁有者;當大多數的人都能夠做到這個程度的時候,便能夠超越前面所可能產生的問題,且原先那些持有異議的人也必須同意,不然多數人便有理由將其驅逐或處死。

  這種方法能行的通的原因,不單是因為掌權者能使其他人覺得他可以以有利於他們生活上安全與維持彼此間和平的方式來延續他們的生命,這同時也是建立在該主權者的權力,是由於被統治者之間彼此的契約所授與的,而不是掌權者本身與授權者所訂定的,也因此契約本身也更具合理性。人民在這樣的基礎上儘管彼此仍存有著不信任與猜忌,但卻也增加了利維坦誕生的可能與可行性。

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答論公民(99114208)


霍布斯贊成或反對亞里斯多德的「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 理由與目的何在?

 關鍵字:自利、恐懼、互賴

  
        霍布斯反對亞理斯多德的說法,他首先歸納出人四種天生的自然天賦,並依此探究人是否是天生適合社會的生物。他認為人之所以會聚集在一起並非出於人類相互依賴的天性,要不然就無法解釋為何同樣是人,但對於彼此之間的愛卻是不一樣的。人之所以會聚在一起,或是每一個仔細經過思考後所做出的行動,都是因為渴望從某些團體當中獲得榮譽與利益,而並非出於對於彼此間的依賴又或者是找尋同伴;而這樣的說法和亞理斯多德之前提到的:人必須在城邦當中生活才能獲得發展與生命財產上的保障,並且人天生就具有這種相互依賴的社會性,並且是以群居為主的生物之說法相斥。

  他提到,每個人的心中都會追求一個善,且無論它是甚麼,它必定是能讓人感受到愉快的,因此在此基礎上人都是愛自己而非其它存在於社會上的同伴;然而,這些榮耀與利益並非是每個人都享有的,因為若每個人都擁有了它,它便會失去其本身的價值。也因此為了要讓自己能夠獲得更多更高的利益與榮耀,他就不會透過和其他人合作的方式來達成。雖然在別人的幫助下的確可以獲得某些生活上的益處,但是對別人進行支配,相較之下比得到別人的幫助能更有效的實現這目標。因此若不是出於支配者的恐懼,每個人都會傾向支配他人而非像亞理斯多德所提到之城邦社會的形式所吸引又或者是必須活在互賴的生活型態下。

  我認為霍布斯本質上認為人都是自利的角度可以解釋現今許多的社會現象且也同意人並非是天生的政治動物的這點。不過事實上我們都知道現在人們組成了社會,而沒有人是脫離社會在生活,即便是一位露宿街頭的乞丐。若是人在生下來之後從不與他人交談與互動,或是不靠任何人幫助是絕對不可能的,就像剛出生的嬰兒般,不可能在沒有母親的照料下自己生存,也就是說人的一生當中不可能在每個階段當中都完全脫離與其他人的互賴關係,重點應該是在並非每個人生下來都是適合在這個社會下生活,又或者是一生下來就具有擅於生活在這個社會的社會性的;有的人可能會因為某些先後天的因素導致他不適合這個社會,但當事人卻可以透過相互學習,或是接受教育的過程當中,使自己逐漸變成一為適合在這個社會生活的人,但這並非是在完全自然的情況下進行的。就像書中所提到:即便人是在渴望社會的條件下誕生,但這並不代表他一生下來就會適合這個社會,需要與能力是不同的。

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答君主論提問(99114208)

馬基維利為什麼要提出君主的哪些專屬德行?

關鍵字:一貫性、德行的形式    

我認為提出君主所具有的哪些專屬德行是為了要去確保整篇君主論論述的一致性並加強其論點的邏輯性與合理性。自古以來究竟誰能夠定義出一套通用於各國各政體的治國良策,且同時又能讓人民完全服從其君主,使國家內部沒有任何紛並得以永遠不致滅亡?很明顯的並沒有。更何況就算有的話,也會因為持有它的君主本身所具有之不同的能力、特質以及當時的時代背景而造成不同的效果;那究竟一位好的君主需要具備甚麼樣的能力與特質?我想這個問題在馬基維利的內心當中其實也經過一番掙扎與拉扯;就我們從君王論中所提到:君主必須要顯得慈悲為懷、遵守信用、合乎人道、清廉正直、虔誠篤信鬼神,並且還要這樣去做,但是卻同時要有精神準備作好安排,當有需要轉變態度的時候的時候,君主要能夠且懂得如何做出這樣的改變。可見他並未將這些我們一般人所認知的美德視為是沒有必要性的存在,而重點則是在於它是以甚麼樣的形式去表現出來。  但是我想或許是由於其過去的生長背景以及環境的關係,對他而言,權勢、力量在他的心目中更顯得其所具有的實際性與必要性,且從歷史上來看其觀點似乎也符合整個脈絡的演進;而這也因此反映在他對於一位君主所應具有的特質上;就像馬基維利在文中所提到的:要得以成為一位好君主就必須懂得如何運用詭計,並活用狐狸與獅子的性格,如此才能使君主得以穩固地握有其權力與控制國家與人民…等等。也因此,為了要完整的貫穿自己思想的脈絡,即便他對於這些德行存在的必要性不是如此的確信(因為權勢與詭計可能不過是慈悲為懷、遵守信用、合乎人道、清廉正直等美德的另一種的表現形式而已)仍提出這些君主的專屬德行,並利用歷史上的部分例子來做呼應,以便加強人們對他的認同。
為什麼君主德行與平民美德不同也不應相同?

關鍵字:利益的本質   

我覺得這是由於君主與平民這兩者本身在國家所扮演角色的本質利益上就有差異的原因。馬基維利有提到一位君主除了戰爭、軍事制度和訓練外不應該存有其他的目標,也不應該存有自己的思想,也不應該把其他事情做為自己的專業,因為這是一位君主所應具備的唯一專業;對於君主而言,他所做的一切必須是要鞏固自己的權利、地位與國家的穩定,並避免人民對自己產生厭惡之心,因為如此才是符合他自己目標的利益;但對於人民而言,就馬基維利來看大多數人只要自己的財產和體面都沒有受到侵犯的时候,他們就安居樂業,並對此感到滿足。所以他們沒有存在必須像君主一樣有必須去鞏固的權力、必須思考著如何怎麼樣才能獲得更多的領土又或者是如何壯大自己國家的軍事武力。就算有,相較於君主而言,君主與人民所追求的程度與形式也不會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在各自不同利益的情況下,君主所應該具備的德性與人民所應具備的美德當然也會不盡相同,表現的形式與在表現出這些美德時所持有的心態也無疑是如此。當然這必須建立在這些美德是真正有助於他們達到這些目標並獲得利益的前提之下才會成立的。

您是否同意馬基維利的上述主張?

關鍵字:穩定性、準確性   

我會同意馬基維利任所說君主必須要善於運用權變來達到國家或是自己的利益之說法,並竟在國內外的政策上,沒有人能夠準確的預測所有事情的發展,所以在面臨未知的挑戰與危機時,君主本身所擁有的決策上的彈性更顯著重要。但是我覺得證並不代表他一定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來達到。比方說:某位君主為了因應每次不同的國家危機,也因此在每次的決策上都有相當大的變化,且國家都因次順利的度過危機;但這樣的做法在國家動到的時候或許適用但在國家安定的時候,是否可能因此降低了周圍的部屬和人民對於他的信任?只要最後是對國家與人民是有利的,無論其過程與使用的方式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嗎?就算他當初提到這些方式當然必須是不能引起人民反感的做法,然而在做一個決策之前,又如何準確預測它會不會對人民造成反感呢?若僅靠是否侵犯到人民的財產和體面來判斷的話,是否過於牽強?那進而即便君主對人民來說是可懼的,但在他們的心目中此君主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是否可能會降低?因此即便對於一位君主來說,他顯得自己本身具備所有馬基維利所提到的特質,而人民也確實認為它具有這些特質的情況下,是否仍可能在無意間之下引起人民的反感,進而危及自己的地位與國家的存亡呢?

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99114208)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 
關鍵字:供需法則、道德倫理、私利心   
亞里斯多德主要批評的要點分別是從城邦的一致性、婦孺的共有到個人財產的共有等觀點切入。我認為針對城邦的一致性,城邦的本質是一個多樣化的存在,就像一個國家一樣,結合了社會分工與國家運作各式不同的需求,每個人都被賦予了一種職業又或者始被迫做出某些選擇,而這些不同的職業與選擇則形成了不同的供給與需求;人們都擁有自己的需求,無論是生心裡又或者是在外在的物質上;因而為了滿足這些相對應的需求,便出現了供給的人們。(當然人們會願意提出這些供給的理由,必定是出於某種相對應的利益,又或是出於其內心的無私)然而我們知道,儘管在部分的面向存有其一致性,每個人的需求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所以說,若把城邦的終極一致性看作為每個人都從事相同的職業又或是做相同的是話,又如何透過供給法則來達到彼此間的互惠?當人們的需求無法被滿足的時候,理想城邦的建立上是否可能因此會面臨更多的挑戰? 
再來便是婦孺的共有。我認為亞里斯多德在這邊是從道德的角度去檢視其所可能延生出來的問題;他提到:不同的親屬關係之間建立起了社會中無形間的秩序網絡,無意間的傷害、殺戮、爭執與毀謗在無從得知親屬關係的情況下會更容易發生。此外,兄弟、母子、父親與女兒間不倫的戀愛關係如果是被大眾公然允許的話,姑且不論何謂道德的本質,這種在婦孺共有下的多重的血緣關係,是否會使得原本的親子關係更加沒有價值?甚至可說這樣的「關係」已經無法被定義。當每一個人都在聲稱「某個人」是誰的妻子或孩子的時候,是否代表著此人將更沒有被珍惜的價理由?因為其他原先屬於某些人的妻子,都將成為其他人的妻子;原先某些人所扶養的子女,都將是其他人的子女,對聲稱某個人是誰妻子的人,「妻女」的概念對他而言不過可能就是另一個洩慾的工具與使役的奴隸;更何況難道僅靠一句簡單的:「我的」,便得以超越原本就真正具有血緣關係親屬之間所培養出的情感嗎?這樣是否又把家庭的價值看的太微不足道?   
最後亞里斯多德認為,城邦內部種種存在的罪惡、違反契約訴訟、作偽證等最勤存在的原因並不是因為財產沒有共有的關係,其根本是因為人們心中的惡。而且若財產公有的話可能會因而使人們喪失掉某些慷慨美德的機會,財產在某些時候若以部分私有部分公有的方式來呈現的話,才是有利於城邦發展的。我覺得在這方面首先應要去思考如何去定義「財產」的概念;是金錢,又或者是某些原本屬於某些人的任何人事物?又詮釋「慷慨美德」的標準必須是以給予財富的多寡嗎?還是每個人不同能力程度差別上的給予?但若姑且不以「慷慨美德」存在與否作為是否施行財產思共有的標準的話,我覺得財產共有所會面臨到的問題,會涉及到上述供需法則;我們若是以人性皆是自私的角度出發來檢視的話,財產的共有會使得人們失去提供供給的動機,也抹除了人們進步的動力,因為就算你再怎麼努力,所獲得的利益也和他人無異;沒有了競爭,城邦又何來進步的理由?更何況人們若真的是皆為他人著想,本心向善的話,在針對如何建立起理想城邦上似乎也沒有討論的必要性了。    
亞里斯多德批評柏拉圖的主要目的,我認為他是為了要設法對前面王治篇當中所提到之理想城邦建構的可行與實際性提出質疑;就像他在文中所提到:他認為蘇格拉底所提出理想城邦將建立在完全一致性的觀點上的錯誤就在於,他本身假設的出發點便是錯誤且虛無縹緲的,若一整個城邦完全達到了任何事物都一致性的境界,那這個城邦本身將不再是一個城邦,或者是說其雖然仍然存在,但是這城邦將成為一個劣等的城邦。並且在這質疑的過程中,他同時試圖去尋找並建構出其他能夠形成一個離他心中理想城邦最近的構成要素與必要的條件。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王制篇卷七(99114208)

蘇格拉底如何透過洞喻來說明哲君的處境與任務?

關鍵字:確信、真實、虛偽        
  1. 蘇格拉底一開始描述有一群脖子和雙腿皆被捆綁起來且不能走動也無法轉動頭部的人被囚禁在漆黑洞底。而這群被囚禁的人則是可以看到眼前透過在其背後遠處燃燒的火光所投映到對面洞壁的影像,但由於他們皆無法動彈,所以他們對於自己眼前所看到的事物,儘管只是由木頭、石子等材料所構成的假人或是虛假的野獸,可能都因此被他們認為是真實存在的事物;而當有一天,其中一個人解除了禁錮,才發現原來過去所看到的由火光所到映出的影像全都是虛假的,而在慢慢走到洞口之時,他才豁然開朗地醒悟到,原來過去在地洞生活的日子裡所看到的一切是多麼地不切實際與可惜。蘇格拉底將前述被困在洞底的人譬喻為被無知蒙蔽的人群,而將走出洞穴之人譬喻為獲得真理之人,並把走出洞穴的過程描寫成是一種人們在認識了解真理的歷程。
  2. 我認為可把哲君所會面臨到的處境與所需肩負之任務等區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也就是自我的突破與超越。當這位首先經歷過探詢真理路程,也就是首先走出洞口之人,他從被卸除束縛之後到走到洞口的這段路程,期間必會經歷無數的自我懷疑、徬徨與心理上的恐懼,同時慢慢克服自己生理方面種種的不適應;對於已經習慣洞穴黑暗的人來說,這其間必會相當的痛苦與煎熬,從一開始看到自己過去所深信的真實居然只是虛假的投映,到逐漸邁向洞口時,可能因為從外面投射進來的光線過於刺眼,而在途中便因為恐懼或是極度的不舒服而折返的情況之下追尋外面的世界;但在自己雙眼逐漸適應強光並逐一看悉所有外面事物的同時,她才能了解到何謂真實。同樣的,一位哲君,要能擁有度過這一切歷程的勇氣與堅持才得以有在日後成為哲君的可能。
  3. 第二階段:帶領別人走向真理的堅持。當地一位走出洞口之人在品嘗外在世界的美好之後,若想要帶領原先和他一起被囚禁在洞穴中的同伴;但在這階段中,他首先必須先再次經過一段從光明到黑暗的不適應,並確信他自己在外面所看到的是真正的「真實」,而非虛偽的「真實」;此外,在他和洞穴裡同伴分享在外面所看到的真實的同時,他必須能夠承擔來自同伴們的譏笑與嘲弄,又或者是同伴或自己在通往洞口的路上由於無法克服那痛苦而半途返回洞底,又甚至是遭致同伴的殺害。所以哲君必須能首先能確信自己的經驗以及在外面的生活是幸福的想法與明確的目標,才得以帶領其他的人,從黑暗上生至光明,若從統治的角度上來說,才得以說服公民彼此相互合作,互相提供彼此的利益,並建立起更強大的城邦。
  4. 對於蘇格拉底的說法我個人有一個很大的疑惑,當一個人走出山洞而看到所謂外面「真實」事物的同時,他要如何知道他所看到的是否只是另一個虛偽的真實呢?就像是當初在洞底囚禁生活時所看到由火光所倒映出的陰影,同樣確信著那就是真實的一樣,有沒有可能他所看到的另一個「真實」可能只不過是另一個更大的洞穴,但是被有如陽光一樣閃耀的火炬所照亮呢?同樣的,人世間的「真理」又到底為何?哲學家們一生所追求的幸福又或者是自己所堅持的理想,又是否可能只是另一個包裝過的痛苦呢?所以我認為是非對錯的追求都可以是一種堅持,無論他所堅持所確信的是否是真理,重要的是他能夠為人們或是相信他的人們帶來幸福與內心的滿足。 

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王治篇第五卷 (99114208)


當格老孔問:「這樣的城邦是否可能存在?如何使之實現?」蘇格拉底做了什麼回應?如何使老哲人自認的奇談怪論在當前台灣成真?

關鍵字:領導者的條件、哲學家的智慧、理想城邦

 蘇格拉底做了什麼回應?

    蘇格拉底強調這樣的城邦是可能存在的,但他自己本身也不否認如果要創造出這樣的城邦會有一定的難度與挑戰,他在與格老孔的討論中也有提到:他們僅是在語言上討論並建立起如此形式上的理想城邦,然而,現實與口頭言語的討論上多少都會有差距,也因此無法保證理想的城邦可以完全相同地在現實世界中被實現。
     那究竟要如何實現呢?蘇格拉底提到如果能夠將政治家與哲學家彼此雙方所各自擁有的權利、權謀以及理性智慧相互結合的話,要透過哲學家國王來建立這樣的理想城邦是有可能性的,因為他本身可以補足了政治家與哲學家本來獨立存在時所欠缺的治理能力與對智慧追尋的渴望。

這樣的概念究竟可否台灣實現?

    首先,我認為若想在台灣實現這個理想,首先必須面對的第一個問題便是:「我們要如何去定義一位哲學家呢?」一位一生熱衷於追求知識與智慧的人,並將所學發揚光大的人他便是一位哲學家嗎?又或者是必須像蘇格拉底一樣,是一位富有自己的理想,堅持自自己的想法,並認為自身有著上天交託的使命,不斷到處去傳揚「真理」,討論智慧為何物的人?如此一來這似乎是很難去界定的,那我們又如何去認定誰是哲學家的統治者呢?
        另外,蘇格拉底在討論中也有提到一位哲學家的國王,除了要受體能及樂理的訓練外,還需接受自己內心中歡樂與痛苦考驗,以便確定這些人是否無論在任何環境下都不會改變自己對於國家的忠誠,通過種種艱難的試煉後,才能有資格被稱為一位哲學家國王;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蘇格拉底對於一位哲學家國王所應具備的能力之說明;然而我們在此姑且不論某位統治者是否是一位哲學的統治者,若要能夠治理好一個國家,一位領導者需要具備甚麼樣的能力?具有那些能力的領導者才有資格被稱為是一位「好的」領導者?這問題似乎沒有人可以提出完整的解答,畢竟目前的問題是根本不存在一套可以檢驗何謂「好的」領導者的標準。
        如此一來我們又何以期待一位哲學家的統治者可以創造出理想國家的說法呢?若是像蘇格拉底所說,這樣的領導這是一位能夠研究哲學智慧、追求真理的政治家亦或者是具有政治家權謀的哲學家,然而同時兼具兩者的人真的就可以成為建立起理想城邦的領導者嗎?反言之,在現今被大多數該國人民認為是好的領導者,是可能可以建立理想國家的人,他便必然同時具有以上兩者的條件嗎?更何況哲學家身雖是熱愛智慧的人,但是是具有智慧的嗎?這些條件又能有效反映出哪些建立理想國國所應具備的能力?
        總體而言,我個人對於這個想法是認為:在蘇格拉底他的內心深處對於哲學家能夠擔任國王的這個概念其實不是那麼確信的,因為從一開始們就可以看到,蘇格拉底他自己始終都不願意進入政治界或把時間投入在任何其他形式的政府運作;他也提過他不太可能去干涉或指揮其他人要如何生活,原因是他根本就還沒有徹底完全了解他自己。那麼連當初提出這樣概念且被認為是哲學界重要代表人物的人都對這個理念不是很確信的時候,我們又如何對如此概念得以在台灣建立起來抱持著樂觀的態度呢?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王治篇卷二(99114208)


1.蘇格拉底的「先讀大字後讀小字」的策略何以能獲得對話者的共鳴,而得以進行理想城邦的構築?

關鍵字:生命共同體、個體存在、群體意識

  
        我認為要能說明蘇格拉底謂何能夠透過這樣的方式引起共鳴,就必須先釐清當時環境與時空的背景因素與雅典人間的關係了。當時希臘城邦人民與城邦之間的關係可說有如「生命共同體一般」,舉凡所有生活當中的環節可說皆無法與城邦脫離關係,這點我們也可從前面克里托篇當中蘇格拉底與城邦的自問自答中發現:若他與克里托一同逃走,則城邦可能指控他:城邦賦予了他生命、養育他讓他接受教育、成長至今又保護他不受外敵侵害,逃跑的作為可說是對城邦最大的背叛與不義,此原因也甚至成了壓垮蘇格拉底的最後一根稻草。
        由此可見對於當時希臘人來說城邦的地位是比自身的父母、其他先祖,甚至在諸神和全體理性公民面前擁有更大榮耀之存在;也因此在這點上我們可以確定大多數在城邦內的雅典人都具有一個共識:「自己屬於城邦的一部分,城邦的命運與自己息息相關,就像是統領各器官的大腦一般,各器官不能失去大腦來運作一般;只要是對城邦好的對於他們而言便是好的;反之,若是可能對城邦造成的威脅,便是要剷除的必要之惡。」
        在同樣環境背景中成長的蘇格拉底本身也了解到這個事實,所以一方面為了能使自己在當時無法反駁對方的困境下更有力且合理的提出自己的論述,他選擇了以較大的面向去切入討論;畢竟若從小的觀點上去切入,諸如:「如果一個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家人,而殺害了同樣具有家人的敵人,那這算正義嗎?」這般具有廣泛討論空間的議題切入的話,所涉及到的事物會更加複雜,會牽扯到的因素也會更加廣泛,且每個人的思慮就算再怎麼有邏輯,也很難涵蓋一件事物的所有層面,也因此很可能使自己再度陷入不利的處境;然而若從一個較大的事物切入討論的話,即便自己本身對該物的了解很淺薄又或者是只是部分了解而已,他仍然能夠講得頭頭是道,因為其中通常都概括了一件事物是非的成分,旁人聽起來也更家的客觀合理,因而得以增加別人對他的信任,更何況對於大多數的雅典公民而言,他們的「群體意識」是高於「個人意識」的,而蘇格拉底便是利用了這兩點,決定以城邦的角度切入論述正義的本質,因為只要他能夠描述出一個正義城邦的輪廓,從城邦往下看每個人靈魂狀態時,便可以理解到正義的本質;反之,若人的本質是正義的,由正義之人所建立起的城邦便是正義的。這樣當時的雅典公民們也會理所當然的認為城邦內的公民們本身也具有正義的本質,並且這是有可能達成的,要不然格老孔等人就等於是否定了自己本身具有即便是一絲正義的本質了,如此一來,他便可以在不用特定的案例上去做過多的琢磨與爭論且他人也無法指出有利推翻他說法的證據的情況下,來進行對理想城邦的構築。

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

王制篇卷一提問(99114208)


蘇格拉底如何推翻「正義乃強者利益」的主張?您認為,他成功了嗎?理由何在?

關鍵字:技藝、動機


  1. 蘇格拉底是透過社會分工,每個人所擁有的技藝之角度來說明首先他把每個人的所擁有的技藝,以及這些技藝所能帶來的財富分開來看,也就是說人之所以能夠透過這項技藝賺取到的財富是因為使用了另一種賺錢的技藝」。
  2. 比方說:一位醫生之所以被稱作為醫生並不是因為這位醫生可以透過他這個身分賺取很多的財富,而是因為它具有能夠治療病人的醫術,因為我們無法說能夠賺取到很多財富的人就是醫生;醫生固然可以透過醫治病人來賺取財富,但這是因為醫師本身還另外使用了賺錢的技藝來收取醫療費用,而並不是由於醫術本身就是為了賺取金錢而存在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看,醫生所具有的醫術是為了醫治生病的人們而存在,而不是為了能夠讓醫生賺取到財富而存在。最好的例子便是義診。醫生們(強者)在不收取任何費用的情況下,施展他們的醫術來治療病人(弱者)。
  3. 在國家當中那些有權有勢的掌權者們所具有的治理國家的統治之術,並不是為了能夠讓那些掌權者們能夠藉此來獲得更多的利益或是鞏固自己的權力,而是為了保護與照顧相對較弱勢的人民;所以,同理說,世界上並沒有人何一種技藝的存在是為了技藝自己本身提供利益,各種技藝提供和規訂了他的對象的利益,是為了謀求弱者的利益而非強者的利益,所以正義是為了弱者而存在的。蘇格拉底也就是透過以上的論述來推翻「正義乃強者利益」的主張。
  4. 我個人認為蘇格拉底並沒有成功。因為他忽略了人的動機。當然這就會關係到一個人在做出一個行為的同時,就竟是無意識的又或者是有意識的?但若我們以醫生治療病人的這個案例來看,一位醫師在治療病人的同時可能是無意識,又或者是不經任何思考後產生出他的行為嗎?當然我們無法否認的確有可能有這樣的人存在;但是對於大多數的醫師來說,在要治療或是診察病患的同時,大多是經過深思熟慮以及多方面的判斷,也許也可能是透過過去經驗的直覺來做出診斷結果,並接下來給予相對應的治療;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那些試圖治病人於死的醫生,但即便如此,這行為仍然需要經過思考的過程。
  5. 另外如果我們就蘇格拉底所說醫術的存在是為了保護病人的利益的話,大多數的醫師在治療病人的同時必會為了病人的安危而在進行治療的同時做更謹慎的判斷,要不然醫術本身便會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當然這也並不代表示說醫死人的醫生所具有的醫術便是沒有價值的,重點還是在醫生本身自己的動機;所以就這點上來看,醫師是很難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治療病人的,又或者是說他是在完全無意識的情況下決定是否要治療眼前的這位病患。
  6. 這樣一來,既然在醫師的行為都是有動機與意識的前提下,我們就無法準確的判斷說:醫生在每次治療一位病患的前後的動機究是完全單純的為了病患的健康又或者是在事後可以賺取到的財富;對於義診的醫師而言,他義診的動機是為了可以透過義診而換來社會上的名譽以及日後升遷的助益還是真的單純的為了患者的健康才去義診的這點仍然是有爭議性的。
  7. 另外,若從國家統治者的角度來看,統治國家的人本身真的具有所謂一套治理國家的技藝嗎?治理國家的方式是否像醫術相同?是否可以被歸類?如何清楚區分其中好壞?治理國家所會產生的種種問題,是否能像治療不同疾病一樣,皆有其相對應的治療或是解決方法?如果國家的統治者為了國家大部份人民的利益而忽略了那些少部分的人的利益且的確造福了那些人,更幫助國家渡過了可能產生的危機,但那些少數人的利益卻應此受到極大的迫害,姑且不論這群少數人是弱者又或者是強者,他們的利益都受到了損害;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國家的技藝究竟是帶給了強者們正義又或者是將這正義給予了弱者呢?
  8. 綜合上述討論,我覺得在正義是否為弱者的利益的這點上,仍舊是值得懷疑與討論的。

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Crito提問(99114208)


-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關鍵字:真理、法律、哲學的價值

  我認為站在蘇格拉底的角度而言,同胞們選擇的對錯並不是蘇格拉底本身決定是否逃不逃走的關鍵,也不會影響他自己行為判斷的準則,這點從第一篇申辯篇當中蘇格拉底在500人會議中為自己申辯的過程中即可看出;對於蘇格拉底自己而言,他一生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實踐神的旨意而不斷的去追尋屬於其內心中的真理;其所為實踐神的旨意所做的一切也可謂造成其被眾人處死的主因。也就是說,蘇格拉底所做的都與其心中的神脫不了關係,是他所有行為與精神的準則,更是他傳授青年們知識與討論人生哲理時的中心。

  另外,我們從克里托篇蘇格拉底與國家的自問自答中,便可看出他很明白的表示了國家既然是養育並保護它成長的環境,自幼至現在他從未曾離開,也遵從城邦內的法律,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認為城邦法律對於他而言是在現實基礎層面上的真理;那麼他如果是在國家沒有允許的情況下逃跑,也就成為了「法律和政令的摧毀者」,違反了自己曾定下的「契約/真理」,也因此便嚴重傷害了法律和國家。那麼這樣一來他之前一生所遵循過來的準則又有何用?就算和克里托一起逃走或許就能夠繼續向眾人傳達他的哲學並從事神諭的研究,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所向眾人傳達之哲學內涵的本質又是甚麼?它的準則又在哪裡?站在其他城邦人的立場,是否無論蘇格拉底逃到哪裡,他國的愛國者或者是平民又都會視他為背叛者,而反而因此阻斷了他繼續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傳達真理給世人的責任,更重要的是:以當時城邦公民的角度來看,又如何信服一個連國家法律也無法遵守的人所說的話?就算蘇格拉底所說、所傳達的的確是神所要傳達給世人的真理,但又有甚麼意義呢?

  所以我認為在蘇格拉底看來,錯的並非是雅典的法律而是雅典的人民,雅典的人民們因為被無知的人所蒙蔽而做出了錯誤的選擇,但即便如此也並不會對雅典法律本身的公正性造成合理的懷疑,至少對於蘇格拉底而言是這樣的;更何況如果當下他選擇了與克里托一同逃跑,即會面臨到上一段的問題,使其所傳達的內容失去了教育人們的機會與價值,而為了防止這樣的情況發生,他選擇了以死來證明他之前所做所言便是真理並使其哲學思想有延續下去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