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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Crito提問(99121125)

2. 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關鍵字:公民、哲學、民主


       在上一篇的柏拉圖甘願為哲學而赴死,這一篇卻一改之前的態度,決定從容就義 
即便他的同胞對他的判斷有誤,他們仍是以民主的方式來做審判,而並非如同一時代的斯巴達政權採軍事統治 
對蘇格拉底來說,這就是身為雅典公民必是值得驕傲的一件事 
雅典因為她的民主制度,而繁榮、茁壯。
也因此,在審判之後,他甘願以身為雅典公民而死,也不願用他鄉的公民身分而活 
若是他選擇逃離故鄉,至其他地方繼續傳播他的思想,這個舉動其實是有點矛盾的。
因為雅典這個民主的環境才能造就他的哲學思想 
若是沒有像雅典這樣相對自由的城市,就無法造就出蘇格拉底這樣的哲學思想家 
在這裡,我相信他的公民道德意識是高於哲學思想的

        也就是說,其實民主和哲學可以說是相輔相成的。
就是因為民主的產生,才會讓人開始有思想,有了思想才會開始希望社會更民主、更進步 
雖然蘇格拉底批評政治不好,但是也是因為雅典的政治才能讓他有機會可以探討哲學 
因此當他的哲學家身分及公民身分相牴觸時,他甘願成就他的公民身分 


Crito提問(00114206)

為人的意義和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是一致的、衝突的或隨機的?惡人能否作為好公民?好人一定是好公民?

關鍵字:真理、價值

我相信這個世界上絕對有公平與正義,也有所謂的事實與真理,只是這樣一個事實或真理,往往被人透過層層包裝與綴飾而變得模糊不清,甚至是被變成了另一種看似事實或真理的東西,但同時我也相信在人界就算如同蘇格拉底這樣俱有智慧或是說詭辯的哲學家,也難以揭開擋在真理面前的種種障礙,所以所謂的真理就竟在哪呢?我想應該只有在完美天堂中的神才知道,那麼身為一個人的意義與價值究竟為何呢?我想就是在追求難以探求到的事實或真理!而今天身為一個公民就必須遵守法律,服從統治,因為取之國家或城邦,用之國家或城邦,國家或城邦賦予了一個公民生命,亦保衛了其公民知生命,就算國家法律是個惡法,先暫且不討論孰為惡孰為正義,身為一個被國家或城邦所撫育成長的公民亦應該遵守,所以當今天為人所追求的公平正義或真理與公民身份起了衝突時,我認為應當先探討賦予我們公民身份背後的國家或法律孰為善惡,若為善擇為人的意義、價值和公民的目的就是一致的,或為惡則反之。為人的意義與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應該因事件的不同而來定義。

先不論善與惡的定義,單純以做了侵害他人法益的人為惡作為區分,且好公民的定義為遵守國家法律、服從國家統治,那麼今天一個人侵害了別人的身體或財產法益,那麼法律也判他有罪而他也接受了刑罰,那麼一個服從了國家體制的人,我們能不稱他為一位好公民嗎?雖然這位我們所謂的惡人製造了法所不容許的風險,並且使之實現,破壞了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之法益,但我們的法確實也明確規定了惡人是必須接受懲罰的,國家用懲罰來彌補這位惡人所破壞的社會秩序,暫不討論懲罰的質量是否符合普遍社會價值之權衡,那麼這樣的懲罰是確實可以達到彌補被破壞的社會秩序,所以我們能夠說一個作惡多端的惡人,若服從了國家對於其審判或懲罰,他就是一位好公民。


反之再來討論好人是否一定是好公民,若今日好公民的價值判斷同前,而因為被誣陷而入獄的好人,為了保全其生命安全,因而越獄了,那麼因此破壞了國家的法律以及不服從了國家的統治,難道我們還會說一個好人是一位好公民嗎?

Crito提問(98114104)


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關鍵字:大眾、法律

    在克里托篇中,蘇格拉底的朋友克里托,認為蘇格拉底應該逃亡,並且舉出了一些例子,包括眾人對蘇格拉底的期待、蘇格拉底在其他城市會受到支持,在逃離之後可以到其城市生活、蘇格拉底有機會逃脫時不逃脫,這是在背叛自己並幫助他的敵人。 蘇格拉底一一回應了克里托的論據,並在這些回應中說明了蘇格拉底為什麼選擇不逃走的原因。

1.        大眾的意見並不能左右他的決定,因為大眾並非懂得真正道理的行家,就像當有人認真的進行訓練,他在訓練的過程中是否要聽取所有的意見或批評,還是只聽有資格的人,例如醫生或教練的話。大眾可能當下只想到蘇格拉底逃跑就可以免去一死了為何不逃跑,但蘇格拉底卻知道,對他自己來說,本來無罪的蘇格拉底,逃跑之後,他就真的違反了法律,而違反法律之後,真正有罪惡感或懲罰的人只會有蘇格拉底一人而已。

2.         逃亡這件事是否正當?對蘇格拉底來說,在未逃亡之前,儘管他已經被判死刑,他本身是沒有犯罪的,但如果蘇格拉底現在選擇了逃亡,不論是有多正當的理由,好比說他其實根本無罪,在蘇格拉底逃獄這件事情發生之後,依舊是違反了雅典的法律,因此身為雅典公民,蘇格拉底尊重法律和國家,在這個前提之下,逃獄是不正當的。

3.         蘇格拉底認為,在他違反雅典法律之後,任何國家都不會善待無視法律的公民,且違反法律後就能證明當初指控他對年輕人有害的言詞是正確的。
     我認為,儘管蘇格拉底最終被判了死刑,但他對自己身為公民的堅持,卻能夠證明那些對他的指控都是錯的,反之如果他最後選擇了逃亡,就有可能會被大眾認為蘇格拉底是畏罪潛逃。

身份認同上的偽兩難 (肯智)

摘要:<Socrates’ Apology>和<Crito>的爭議源自於什麼?哲學家與公民兩種身份的衝突真的無法化解嗎?本文主要探討這兩個問題。

關鍵字:哲學家、身份


  1. 我閲讀這兩篇文本的經驗可能與其她人的不太一樣。我是先看了<Crito>才看<Socrates’ Apology>(以下簡稱<Apology>)。在<Crito>裏,蘇格拉底對於自己之所以拒絕朋友的逃獄建議而從容赴死提出了兩點比較重要的原因:一、他不要摧毀法律,二、他要忠於他當時在受審時所做的選擇,即選擇接受而非抗議判他死刑的判決。當然我們可以直接將他之所以要忠於接受死刑的選擇解釋成他不要摧毀法律,或將之當成他不願摧毀法律的證明。但我發現第二個原因和<Apology>表面的意思產生最直接的衝突。在<Crito>裏第47頁,蘇格拉底將法律擬人化、想象法律跟他說話,包括下面這段:「你(受審的)當時表現得視死如歸,非常高尚,你說過如果自己必須去死,那麽寧可死也不願被放逐,而你現在好像並打算遵守先前的諾言,對我們法律也不尊重,你正在摧毀法律。」
  2. 也就是說,由於蘇格拉底在受審時自己選擇了死亡,於是,或者忠於自己的選擇、或者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或者讓自己的言行表現一致,所以<Crito>裡的蘇格拉底才不選擇逃獄。這使我之後看講述蘇格拉底受審情景的<Apology>時,特別想要搞清楚他為什麼要選擇以死亡作為他犯罪的懲罰。但這就是與<Apology>相悖的地方,因為他在裡面其實並沒有表現得視死如歸選擇死刑:雖然蘇格拉底沒有明顯表示選擇放逐,但他的確曾經想要選擇以罰款代替死刑,但是陪審團不曾給他任何替代死刑的懲罰選項。我認為這才是<Apology><Crito>最直接衝突的地方,是幾乎無須經過對這兩個文本的詮釋或解讀就直接浮在眼前的衝突。又或者说,这是一个只须对这两个文本作最表面的解读下就能得出的冲突。
  3. 在这样最表面的解读下,虽然在<Apology>裡苏格拉底从容赴死,但那是因为陪审团最终判苏格拉底死刑,而他也不愿为了生存而牺牲掉探求真理的权利,且死亡对他而言并不如常人所想像的那般可怕,所以他才从容赴死。在这一篇,苏格拉底为了探求真理而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精神充份彰显了其哲学家的身份。
  4. 但不管怎样,苏格拉底其实在<Apology>裡并没有极力要求陪审团判他死刑。我也相信如果陪审团提出另外一项死刑以外的惩罚,苏格拉底会接受,毕竟他知道自己不致死。而如果<Crito>要延续<Apology>的精神的话,即维持苏格拉底哲学家的身份的話(可以说在<Crito>裡,不只是哲学家苏格拉底成色较浅而公民苏格拉底成色较深,而是哲学家苏格拉底在这篇整个彻底消失了,后面会表),那么当Crito向苏格拉底提出逃狱的建议时,我认为苏格拉底会多少考虑接受这项建议,就算最后选择赴死,那理由也不会是不愿摧毁法律,因为苏格拉底从一开始就没有视死如归,当然也就不会有那个拟人化的法律所讲的你并不打算遵守先前的诺言从而摧毁法律了。<Crito>也就不会像我们现在看到的那样出现为什么不该摧毁法律的论述了。
  5. 有人或許會有異議,認為只要逃獄就是摧毀法律。對此我在這裡只作簡單回應:法律早已被陪審團將無罪的蘇格拉底定罪的舉動摧毀了。而說被摧毀的法律再被蘇格拉底催毀一次沒有意義。法律既被陪審團摧毀在先,蘇格拉底為了莫須有的罪名逃離懲罰也就不算摧毀法律。
  6. 不過,如果蘇格拉底之所以不願摧毀法律不是因為單純地忠於自己的抉擇又會如何?假定<Crito>裡的法律不是單純地指我們現在所理解的成文法,而是指雅典城邦長久以來累積的各種生活模式、傳統規範、習俗(convention, custom),這些規範是使雅典之所以為雅典、蘇格拉底之所以為蘇格拉底的基本構成要素、這些規範除了為蘇格拉底樹立了一套價值體系,更為他確立了一種價值思辨的模式、塑造了他的人格,這一切,是蘇格拉底從出生到他死亡的那一刻都認同的事物,以至於蘇格拉底認為若逃離城邦就等於摧毀和否定了這些規範、摧毀和否定了雅典以及蘇格拉底過去賴以生存的一切甚至蘇格拉底自己。為了不要摧毀自己,那是不是就表示蘇格拉底的有關不應摧毀法律的論述就可以成立?
  7. 我們也許不禁要問,蘇格拉底寧願一死也不願摧毀雅典的法律或規範,那麼在蘇格拉底眼中,這些規範究竟代表了什麼?首先,對蘇格拉底而言,雅典和斯巴達、克里特、帖撒利等國家是不同的,但是蘇格拉底大概不會將雅典理解成具體的地理位置或者任何具體的事物。因此雅典對蘇格拉底而言代表的是某種抽象的理念、精神或意識形態,這也比較符合前面描述的雅典法律的內涵。這種理念一定在蘇格拉底的心目中佔有極重要的位置,我們甚至可以說這種理念符合蘇格拉底心目中有關善良或正義的內涵,才會值得蘇格拉底為維護這個理念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8. 如果這個理念就是正義的內涵的話,那麼這個正義概念一定具有普遍性,即這個正義的內涵一定會在各種不同的情境或時空背景底下都適用。畢竟我們都知道這是蘇格拉底畢生追求的理想,更是作為一個哲學家應該履行的職務,即找到一個符合各種正義的外延描述的正義內涵。但是弔詭的事情就在這裡出現了:既然蘇格拉底為之犧牲的理念是具普遍性的正義內涵,那麼蘇格拉底其實大可坦然逃獄離開雅典到其它地方繼續奉行、推行這個理念,何必呆在監獄裡等死呢?雅典公民為擺脫蘇格拉底因而為他冠上他不曾犯上的罪名進而處死他,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侍奉蘇格拉底認定的雅典法律所代表的理念,因此蘇格拉底實在沒有必要擔憂自己會因逃獄而破壞法律進而破壞這個理念。
  9. 但是若雅典法律代表的不只是普遍性的正義內涵,也代表了前面提到的構成蘇格拉底的各種特殊要素如只有雅典才有的特定生活模式,那麼蘇格拉底的逃獄不就是否定了這一切、幾乎將自己的身份背景掏空,以至於他逃離雅典後不就什麼也不是了嗎?這其實是為什麼我會在稍早時提到哲學家蘇格拉底在<Crito>裡徹底消失了。因為蘇格拉底並沒有用哲學家的眼光去檢視構成他身份背景的是些什麼樣的東西。所謂習俗、生活模式也是從無到有逐漸累積產生的,這些習俗不會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它們或者想要維護它們而停止繼續變化,蘇格拉底是這些習俗的實踐者,也是這些習俗的改造者。在實踐它們的同時也改造了它們,這種改造是一點一滴的,我們未必會察覺我們參與了改造習俗。那些曾經塑造蘇格拉底的人格的習俗早已消失,更新的習俗則不斷出現、不斷塑造他的人格。習俗一直在改變,蘇格拉底根本無法維護,更不存在破不破壞的問題。
  10. 如果蘇格拉底願意用哲學家的身份來剖析習俗是怎麼一回事的話,那麼如果在蘇格拉底身上發生了各種身份上的衝突,最終也能獲得化解。所謂雅典或雅典法律,對蘇格拉底而言,代表的就不再是某個特定的時空背景地下發生的習俗,而是具有普遍意涵的某種理念,蘇格拉底仍然可以是一個哲學家同時是一個雅典公民。而這個雅典公民奉行的既然是某種普遍的理念,那麼這個雅典公民的身份自然就昇華到世界公民的身份。哲學家與公民的身份在蘇格拉底身上就可得到圓滿。

Crito提問(00114233)

您若是身處本篇情境的蘇格拉底,服從或不服從法律是您的選擇嗎?哪一項身份會較有力地牽引著您的決定?為什麼?

關鍵字:世界公民、雅典公民、惡法非法

  如果我是本篇情境中的蘇格拉底,我會不服從雅典的法律,逃獄之後遊走在其他國家之間,傳授著自己的思想和「道」,進而讓更多的人在思想上能夠有所激盪,啟發更多如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等的哲人來改變這個世界。

  從我的這個決定可以看出比起身為雅典公民,我更看重的是屬於人的這個身分。身為一個雅典公民,或許我必須遵守雅典的律法和對我處死的決定,但同時,身為一個人,我也有我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例如,照顧我的妻子小孩和造福這個社會等等,當我的存在能夠對這個世界有「善」的影響的話,那麼代表不是我錯了,而是雅典的律法錯了。在我看來,雅典的五百人會議就像是個多數暴力展現到極致的舞台,多數人可以決定少數人的生死,這未免也太過荒謬。而蘇格拉底當時太過於強調他身為雅典公民的義務,但他卻也同是忘記了一個東西,或是說那時還沒有這個想法,也就是「世界公民」的身分,他是個雅典公民,但他同時也是世界公民,他的死或許是遵守雅典的律法,是對雅典有益處的,但是他的死卻對世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害!這豈不是因小失大?或許當初她選擇逃獄,將他的哲學思想傳達給更多的人,能讓後世的人們更快的進入啟蒙時代,對文明的進展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也說不一定。

Crito提問(00114233)

為人的意義和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是一致的、衝突的或隨機的?惡人能否作為好公民?好人一定是好公民?

關鍵字:道、大眾的正義、公民、為人

  當我們要探討這樣的一個問題時,我們必須先從「公民」與「人」的定義開始下手。何謂公民?公民從狹義的觀點來說,即是「由法律規範及政治社群中的個人和群體的權利及義務關係」,從這句話來看,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公民除了可以享有權利,同時也必須負擔其所必須負擔的義務。那麼人呢?人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不過是種靈長類動物,並且懂得利用工具改善生活,但是所謂「為人的意義與價值」就有更深刻的意涵了。為人的價值與意義有很多種說法,從不同的面相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同意,為人之所以與禽獸不同,在於人們比禽獸擁有更多的智慧。更高的智慧進而衍生出了我們現在所生活的體系、規範、道德和生命觀等等。

  就這樣的定義看來,為人的層次是比身為公民還要廣博的。只要是一個公民,就必定是一個人;但是身為一個人,可以不一定是個公民。這進一步的解釋就是說,一個人可以不是個好公民,但它可以是個好人。因為公民的定義僅僅是必須服從社群中所訂下的規範來決定義務與權利。若有一個人,他心中有著他自己的正義,遵守著自己所認定的「道」,就算他的這個「道」不符合社會大眾所訂下的規範,我們旁人又有誰可以說他為人沒有意義和價值呢?但是,我雖然如此的論證,但社會上大部分的人其實從小就被灌輸了何謂「大眾的正義」,因此在長大後就理所當然的將這些當作是不可違背的鐵律,也將身為公民與身為人的目的混為一談,認為身為公民與身為人是同等的事。


  從以上論證,我們可以看到身為人的意義和身為公民的目的其實是隨機的,當人們心中的道與社會上所規範的法律是一致的話,那自然沒有衝突。但是如果有人心中所認定的道與大部分人所認定不同的話,那麼在之中就存在著衝突。

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Crito提問1 (00114219)

為人的意義和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是一致的、衝突的或隨機的?惡人能否作為好公民?好人一定是好公民?

關鍵字:以惡報惡、服從、法律

本篇中,蘇格拉底面對他的朋友克里托的勸告,要他趕緊從此地逃離到別的國家或城邦,因為他認為蘇格拉底並沒有任何錯誤,所以無須受死。

蘇格拉底並沒有接受克里托的建議,他認為雖然雅典的法律對他的判決是不公正的,但是他逃獄這個行為也是不正確的,對於一項不公正的判決,他若是又以違反成邦法律的行為去對抗,那麼豈不是傷害了整個城邦所制定了法律。因此他不能因為他現況的遭遇而放棄他一直以來所堅持的原則,所以最後他選擇受死。

在克里托這篇當中,蘇格拉底在他所扮演的三個身分中選擇了「雅典公民」這個角色,所以他認為一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且必須服從他的國家的法令,除非是他自己改變了他對法律的看法。

我們可以很清楚的得知,蘇格拉底在本篇中認為為人的意義和價值和身為公民的目的是一致的,因為他認為惡法亦法,對於自己的權力受到損害也必須全接受。

但是我對於這樣一種見解就並非能完全接受。因為在申辯篇當中蘇格拉底受到審判,雖然有給他答辯的機會,他也明確的說出自己並沒有主動腐蝕青年人的心靈,但是最後的結果他還是必須受死,那麼有沒有讓他申辯似乎都沒有甚麼差別。

在我看來支持惡法亦法這樣一個論點放在「為人的意義和價值和身為公民的目的」上是衝突的,因為一個惡人的心靈思想一定是不純潔的,但是他在他所生活的城邦或國家中,只要遵守當地所訂定出來的法律或是風俗習慣,他就會被其他公民認為是一個好公民;而好人(像是蘇格拉底)做了一些他認為是正確的行為卻不符合城邦法律就會被大家認定不是好公民,而要將其判刑。

Crito提問2 (00114258)



您若是身處本篇情境的蘇格拉底,服從或不服從法律是您的選擇嗎?哪一項身份會較有力地牽引著您的決定?為什麼?

 關鍵字:不服從、犧牲



        我會選擇不服從法律,逃出監獄。我會選擇不服從不是因為這樣我就可以撿回一命,繼續苟且偷生,而是我認為應該完成繼續未完成的使命,就算違抗法律、成為罪人、晚節不保都在所不惜。


        讀完《克里托篇》,最初讓我聯想到的是前陣子公民佔領內政部的行動,那是一齣小蝦米力抗大鯨魚的戲碼。當一個弱勢者認為自己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而在體制內的救濟手段皆以用盡,他是該選擇放棄,抑或繼續抗爭,採取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手段,又或者是採行違法並更激烈的手段呢?


        顯然蘇格拉底是認為法律不可侵犯,就算需要放棄探索哲學之路,但這也意味著,雅典失去了改變的機會了。我並不是贊成違法、贊成反抗體制,而是當體制本身有問題,如果沒有人願意犧牲自己去改善他,問題和不公不義之事將永無停止之日。也許抗爭令民眾反感、也許訴求不會被採納,但是若不試著為自己權益發聲,大鯨魚永遠會吃定小蝦米。


        蘇格拉底在《申辯篇》說過,用自由來交換他對哲學的探索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只考慮事情是否正確、值得去做,就像他舉例的阿基里斯一樣,根本不會考慮死亡。我再舉一個比較偏激、可能不太適當的例子,清大學生陳為廷對苗栗縣長丟鞋的事件,這件事無疑是一件違法且不好的示範,以他的角度來看,也許他認為丟鞋以「提醒」縣長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當然,他絕對需要為此事負責,但若能因此使大埔爭議得到解決或落幕的機會,我想他應該樂於承擔丟鞋的後果。

           回到蘇格拉底身上,他的志業若是在於哲學的探索或是想讓雅典的體制變得更好,我想他都不應該放棄自己可貴的生命。他當然是一位公民,但他的身分被定調在哲學家會更恰當,如蘇格拉底自己所言,當他認為某件事是正確、值得去做的時候,就不該去考慮其他事情,只要他有勇於承擔一切責難的勇氣,我想他應該犧牲自己,把哲學奉獻給其他需要他的人。

Crito 提問(00114226)


您若是身處本篇情境的蘇格拉底,服從或不服從法律是您的選擇嗎?哪一項身份會較有力地牽引著您的決定?為什麼?

關鍵字: 公民.惡法亦法

在克里托篇中,蘇格拉底的好友克里托來到監獄探監,並告知蘇格拉底逃脫的計畫,但蘇格拉底卻用問答的方式來告訴克里托真理,拒絕逃亡,蘇格拉底告訴克里托他是雅典的公民,應遵守雅典的法律,若他逃跑,儘管維持了生命卻將會受到其他人的唾棄。

假設我是蘇格拉底,我想我應該會遵從法律,儘管其法律是惡法,沒有正當性,影響到我的生活,但我是其國家的公民,就應該要遵守,而在公開的審判中,被判處了刑罰,若逃脫了便等同於告訴其他公民這項法律是可以不被遵守的,沒有強制力的,那這樣有法律但是公民卻不會遵守,這樣設立法律又有何意義?

若我因此而死,就算其是惡法,其他的公民也會遵守,因為他們會知道法律是有強制力的,相對而言,藉由我被判處的刑罰,公民可以得知這項法律是惡法,會影響到自身的權益,既然知道這是惡法,那公民怎又不會想辦法去修改,若有更多的人因此惡法而遭受到不合理的處罰,我想法律的修改會更容易推動。

若我是蘇格拉底,為了維護法律的強制力,儘管是惡法我仍會服從,不能因我自身而打破法律這項規定,若沒有法律的存在將難以保護公民的利益,法律有其存在的目的,任何人都要遵守。




Crito提問(00114259)

如果<申辯篇>的蘇格拉底是哲學家,能否稱<克里托>的蘇格拉底變成了雅典公民?

關鍵字:辯證、契約、認同

  申辯篇中的蘇格拉底,身為哲學家的工作,主為探究真理,使人們思慮清晰,但是此舉惹惱了許多人,因而被冠上莫須有的罪名。過程中,蘇格拉底強調自己是一個普通人,不會使用什麼華麗的詞藻包裝自己,而是發自內心真誠的回答,充分說明了詭辯者和政治家的區別以政治家來說,政治和他原本希望的樣子有很大的落差,蘇格拉底本身其實是反民主的,雅典城邦依賴平民參與政治,其實很不安全,而這也好像是對雅典這座城邦,民主精神的一種挑戰,將雅典的公民參與送上審判的過程。蘇格拉底為什麼如此在乎哲學的原因,因為哲學思考是成為完人必須經歷的,唯有經過辯證才能體會到真正的道理,不經辯證的事物自然會被淘汰。
   因此我認為,申辯中的蘇格拉底就是一個哲學家,一連串的辯駁中是一個充分展現其價值的表現,也展現出違抗政治生活的態度。

  接續克里托篇,蘇格拉底的角色轉換,強調了真正的善惡是非,是如何活的高尚、活得正當,點出了逃走是一件不光采的事。另一方面,蘇格拉底也建立了,人無論受到什麼傷害都不可以牙還牙。藉此兩點,引導出與國家簽訂了契約,必須全然遵守,從這開始,以一種公民道德的觀念思考著,蘇格拉底在此,將國家(雅典城邦)當成主人一般,一旦在這邊被國家孕育而生長,彼此之間儼然成為一種契約的關係。
  如今卻選擇以潛逃的方式到他國,延續生命,這種做法顯然違背了契約的關係。我認為契約的內容必定包括孕育、平等、自由選擇,這三項要素。

  蘇格拉底在申辯篇中,被描述成一個不易妥協的哲學家,看似反社會且反民主的傾向,而且帶來的是一個全新的思維,改變眾人的生活模式,藉由不斷的反思及辯證得到人們心中真正的答案,但是這種作法,在當時,不被大眾所接受;而克里托篇,可以看到的是,蘇格拉底身為公民,面對法律的迫害時,反而不會懷疑城邦的正當性,而是從人民的教化不夠明智出發,顯然的,城邦對於自己非常重要,因此考慮到的是全面的義務及服從。

Crito 提問(00114221)

為人的意義和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是一致的.衝突的或隨機的?惡人能否作為好公民? 好人一定是好公民?
關鍵字:公民權.憲法.權利義務


1.公民的意義在於使個人在政治社群中取得相關的社會權利和義務,通常是指成年的且擁有對國家權利義務的國民,例如投票權即是表現公民權利的一種。身為一個公民的目的在於行使公民權,歷史上雅典人就很享受這樣的政治生活,一種公民與國家間的互動,民主理想的烏托邦世界。而身為一個「人」的意義與價值,我認為並不僅侷限在對國家的權利義務上頭,身為人最可貴的就是在人有思想、人有生命觀、人有探索世界的本能。身為公民,我們可以主動的去行使公民權,也必須被動的遵守國家義務,都在拘限在法制的框架下,換句話說,在一個沒有法律的國度裡,公民的目的也就不存在 ; 而人呢? 人不管在文明世界或不文明的世界,都能有富足的精神生活,可以探究自己喜愛的事物,可以樹立自我的精神價值,無人能剝奪這樣一個特質。所以,依我之見,為人的意義和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是隨機的,某些部分相似,某些不分又無法相提並論。

2.關於惡人能否作為好公民,我想這個答案是非常明顯的。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規範與國家間的義務,只要遵守這樣的遊戲規則去行事,即達到了一個好公民的標準,正所謂知法玩法,遊走在法律邊緣之間的人,就算是十惡不赦,仍然不構成犯罪 ! 好人則一定是好公民? 不盡然! 例如克里托不服法官的判決,堅持護航蘇格拉底逃亡他國,克里托是個好人,他認為惡法非法,決定捨棄而不理,克里托這個起心動念足以讓自己成為了違反國家法律的惡公民。

Crito提問 (00114288)

為人的意義和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是一致的、衝突的或隨機的?惡人能否作為好公民?好人一定是好公民?

關鍵詞:公民

為人的意義和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是一致的、衝突的或隨機的?

    關於此問題,我想先從「為人的意義」談起。
    為人的意義,看似簡單的話題,卻可能是人到臨終前也想不透、說不清。
    如果你的一生平凡而無大志,對你而言,為人的價值及意義,應該是把握眼前事務、盡本分,盡職責;若是學生、兒女,就把學業讀好、盡最大的孝道。若是上班族、人父,就把工作完成、分擔家計及家務。如果你有極大的志向,那麼築夢完成,就是你一輩子的工作。
    再言談,身為公民的目的。
    公民是一種身分的認同,在國家政治群體中,擁有社會權利及義務,身為一國之公民,對於國家賦予我的權利,善加利用,而我對於國家的義務,盡力完成。國家需要人民納稅,誠實且分毫不差地貢獻;舉行投票時,選賢舉能;奉公守法,作好身為國家齒輪中的一根螺絲釘,幫作國家運作順利。
    綜合以上的言論,我認為為人的意義與價值與身為公民的目的是一致的,皆有一項準則及概念,牽引著我們過活,一條透明的界線在規範我們前進,不必闡揚但心照不宣。

    惡人能否作為好公民?好人一定是好公民?

    惡人,就以作惡多端的角色代入,首先,他將違反法律,對於守法的公民角色,這就背離了好公民的身分,但這是易見的惡人,一般大眾將唾棄的明顯形像。 而另一種惡人,他隱身於好公民的斗篷之下,背地裡,鑽法律漏洞、從事的交易為他們帶進大把鈔票,卻把台灣經濟搞得一落千丈,在台灣的六法全書中,卻無法可管,無論房價或民生物價皆受到波動,人民苦不堪言,他們表面上奉公守法,將檯面上的稅額繳清,也參與公共事務,是好公民的扮演,卻是隱身的惡人代表。
    至於好人是否一定為好公民?有一種人,毫不關心國家事務,彷彿國事天下事都與他無關,對自身的權利及義務漠不關心,或許在他人的眼中,他是好人,但在公共角度而言,他不可稱之好公民。


Crito提問 (00114234)

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關鍵字:善與惡、惡法亦法、權利與義務

    關於此提問,我認為對蘇格拉底而言, 逃走絕非是正確的選擇。違背法律而逃走的行為反而能夠證明法官們的看法是正確的,一個不重視自己城邦法律的人絕對有可能對青年帶來腐蝕心靈的影響。蘇格拉底事實上在堅守著他身為雅典公民而與國家訂立的某種協議或者是契約。他認為國家訂定的法律構成了雅典公民生活的一切,不論是婚姻、教育或是孩童的扶養等等。因此應該對於國家抱持著敬重的態度,即便無法說服國家對你做成的判決,也必須服從國家加諸於你的任何懲罰,就像我們從國家法律所得到的所有好處一樣,沒有人會去批判、質疑對自己有好處的法律。若是今天選擇逃走,也等於違背了蘇格拉底終其一生所遵守的人生準則。
    就如文中所說,種種事證說明了蘇格拉底對於雅典基本上還算是滿意、認同的,他一生除了軍務以外未曾出國遠行,也從未試著了解其他國家的法律或體制,並且選擇在雅典生兒育女,這些都可稱是對於雅典體制的認同。蘇格拉底認為今天錯的是雅典的同胞,而並非是雅典的律法。一個國家公開宣布的法律理應得到公民的尊重,絕非是私人可以加以取消或者摧毀的,否則國家將會難以生存。
    文中克里托與蘇格拉底對於善與惡的答辯也達成了共識,那就是作惡是不被允許的,即便是受到不好的對待。蘇格拉底今天之所以不選擇違背城邦律法而潛逃出境,是因為他認為誠心向善的人不能夠以牙還牙、以錯報錯,就好比僕人與主人、孩子與父親之間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公民與國家之間亦然。公民不能只因受到國家不公平的對待便存心報復,試圖破壞國家的法律。因為公民與國家之間早已訂立了契約,公民有義務服從國家的命令、接受任何懲罰或是替國家出征。這是由於國家也一併帶給雅典公民所有他們支配的好的事物。而若是雅典公民對於這個國家的體制感到不滿,當他成年之後,仍然可以帶著他的財產去到任何地方,雅典的法律並不會有所阻攔。然而蘇格拉底並沒有這麼做,那就更不應該在國家試圖對他加諸懲罰的時候選擇背離國家的法律。

Crito提問 (00114227)

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本文一開始,克里托就表明了其態度,希望蘇格拉底能逃走。他首先是以公民們的判決是錯的,所以蘇格拉底應該要逃;再者,以蘇格拉底是一位父親的身分,所以他必須扶養他的兒子來動之以情。但是,蘇格拉底卻回道,他決不從任何朋友那裡隨便接受建議,除非經過思考表明它是理性提供的最佳辦法。這是他一貫的做法。
    在蘇格拉底的原則中,「公正守法」就是他必須行的。因為公正守法才是身為一個雅典公民「善」的行為。其實我認為此篇的關鍵字就是「公正守法」,但並不是所有法皆為善法,惡法亦是法。但既然身處在這一個城邦中,又身為這個城邦的公民,理應要守法。蘇格拉底必須要行正義之事,這是他認為一個哲學家必須該有的。蘇格拉底講明了違法就是不對的,他認為即使他逃到了鄰國帖撒利,他還是一樣地活著,做一切人的奴僕,成為一個在帖撒利混飯吃的無賴,因為人們只會將他逃亡的經歷當做故事一般的聽聽罷了。
    蘇格拉底也以「傷害別人和錯誤地對待別人並沒有什麼區別」來對克里托闡明,人即使受到惡的對待也不能做惡,我們不能以錯還錯,以惡報惡,來對克里托說之以理。因為做惡並不是一個正義的行為,身為一個哲學家他就必須要行公正之事。何況若他逃走了,豈不就是反對了這個國家這個法律對他的裁決,既然違反了這個法律,他當初(申論篇,蘇格拉底上法庭)又怎能用這套法律的規範和保障的正義來為自己辯駁。雖然他的死,的確是會斷了繼續探就真理和傳播真理的任務,但至少他確保了自己這一生行的皆是正義的,他堅守了自己的原則,也表現了他身為一個雅典公民,對雅典的忠愛與對雅典法律的尊重。


如果〈申辯篇〉的蘇格拉底是哲學家,能否稱〈克里托〉的蘇格拉底變成了雅典公民?
    我認為不論是在〈申論篇〉中的蘇格拉底,或是〈克里托〉中的蘇格拉底,其身分哲學家和雅典公民都存在,只是哪個身分佔較多之差。若說〈申論篇〉中的蘇格拉底是哲學家身分超越了雅典公民的身分,那麼在〈克里托〉中,我覺得雅典公民的身分確實也有些許超越哲學家這個身分。

    申論篇中,我認為蘇格拉底是以雅典公民之身分為基礎,但是以哲學家的身分及理念來向大眾和法官表明他的清白。他使用最擅長的問答法,在一問一答之中,以一個真理衍伸到另一個真理,從而表明他是在執行神給他的任務,也讓他知道人們甚至自己在許多方面都是無知的,也只有知道自己無知的人才是真正的智慧。克里托篇之中,我覺得,從蘇格拉底的對話中,雅典公民之身分越來越浮現出來,雖然還是有一些身為哲學家的理念及堅持,但是,我認為他不斷地強調逃走是不對的。因為逃走其實就是違反了雅典的法律,而身為一位一切行為必須正義的哲學家,他必須遵守法律,這也是身為雅典公民對雅典法律的尊重。在與克里托的對話中,看得出他已經拋棄了為人夫以及為人友和為人父的身分,他在人生最後的時刻,仍堅守的是雅典公民與哲學家的身分,他堅持自己要行善與正義的行為。「逃走」這種以牙還牙、以惡報惡、以錯還錯的行為在他的理念中並不是正確的。蘇格拉底在對話中自己提到,若沒有雅典就沒有他。沒有雅典法律的保障與規範,他無法生活在這城邦之中。所以,即使克里托試圖以民俗倫理之情(生兒、育兒)來勸他,又或者是拿他哲學家的身分(繼續完成神給他探究真裡傳播真理的任務)來勸他逃跑,他仍不為所動。因為他認為公正守法就是一個雅典公民應守的規範。所以我認為,蘇格拉底在〈克里托〉中,雅典公民的身分確實是有超越哲學家身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