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答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99115259)

1、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 
批評要點: 
1,城邦的本性是多樣化:蘇格拉底的婦女共有制度的推論前提就是整個城邦越一致越好,而亞里斯多德反駁,一個城邦一旦完全達到這種程度的整齊劃一就不再是城邦了。其次,城邦是由各種不同種類的人所組成的,互惠原則是城邦生存的基礎,因為大家不可能全部都成為執政者,而是政權不斷輪換。並且因為官職各種各樣,因此很顯然城邦的本性並不是一致的。再次,城邦就是在共同體達到自足時才得以形成,那們即可以確定人們欲求的就是較少的一致性。 
2,批評妻孺共有制度:蘇格拉底認為無私而大公,但亞里斯多德卻認為,一件事物被越多人所共有,則人們對他們的關心則越少。因為人們一旦期望事情鳩由他人來經手,那麼他便會更傾向於忽略這一件事情,這就是心理學所說的責任分散效應。其次,亞里斯多德認為,沒有甚麼東西能阻止兄弟子女和父母間互相認識,因為子女天生和父母相像,他們必然能夠找到他們互相關係的跡象,一些傷害、殺戮、爭執和毀謗等行為,當是針對父母或近親時就屬罪大惡極,但若不是發生在親屬之間就不是這麼罪大惡極了,因此明確的親屬關係是必要的。 
3,批評財產分配制度:蘇格拉底認為,財產在某種意義上應當公有,但一般而論則是私有的,因為一旦每個人都有著不同的利益,人們就部會互相抱怨,而且由於大家都關心自己的事務,人們的境況就會有更大的進展,雖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財產,但他將會將有些東西交由朋友支配,因為有意是城邦最高的善,而且是消除城邦動亂的最佳手段。而克制對婦女的情慾以及在財產方面的慷慨的性也是在私有財產時才會出現的城邦優勢。 
4,蘇格拉底沒有解釋共同體中的一般形式為何:蘇格拉底談到了許多關於城邦衛士的養成,但在共同體中,非衛士的人仍是多數,但對於他們卻沒有做出任何規定,例如農夫是否也應該採財物共有制度?農夫的妻兒是個人的還是共有的?如果衛士與農夫的規定相同,那們要憑藉什麼原則使農夫服從?如果不同,那這個共同體是否就成為兩個不同的城邦了?再者,根據金銀銅鐵的說法,蘇格拉底所構築的政體包含了此種危險性,也就是他讓同一些人永遠統治,而這樣的政體容易引起動亂, 
目的:亞里斯多德在第一卷就提到「所有城邦都是某種共同體,所有共同體都是為了某種善而建立的」,蘇格拉底的論述也是以此為目的出發,但是對於好的城邦為何,以及如何構成好的城邦,兩人在許多地方有明顯的不同,亞里斯多德指出了在蘇格拉底的理想中有許多不可行且不合禮儀之處,而這樣的批評與修正,最終的目的仍是希望構築一個善的城邦、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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