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答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99115235)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

城邦共同體、政治共同體、親屬觀念

一、批評單一化城邦
首先亞理斯多德在卷二中批評柏拉圖「單一化」的城邦觀念,亞理斯多德認為城邦的本性是「多樣化」的,若傾向整齊畫一為度,那家庭將變得比城邦更一致,而個人又要變得比家庭更一致。他認為若以「一」來說,個人凌駕於家庭與城邦之上,而這正是使城邦毀滅的開始。城邦的演進是由家庭、村落到城邦,我認為亞里斯多德循著這個概念,提出對於一個城邦不是一的空間的共同體,城邦是由個人、家庭所組成的生活共同體,彼此合作,滿足生活需求,而亞里斯多德從未提出,這樣的人民的合作必須在每個方面都是相似的;而是說,合作之間必須在不同方面存在著統一性與多樣性,進而批評柏拉圖所建構的城邦卻是以一個家庭為目標的城邦共同體,我認為兩者城邦觀念的不同,也是他批評柏拉圖的原因。
其次,亞里斯多德認為城邦是一政治共同體,政權要不斷的輪換,同時所有人分享治理權才是公平。我認為亞里斯多德在此也批評柏拉圖的單一化城邦中,只存在單一思想,只由哲學家國王掌權,依循哲學家國王。我認為這與卷三中所定義的公民有很大的關連,也是為後續卷三討論公民而埋下伏筆,因為他認為人和一個能主動參與、締造城邦的政治合作關係的人才是好公民,分享城邦的政治合作關係,要求公民不僅是一個有能力做決議的人,還要是一個願意遵守他人做出的決議的人。這與柏拉圖所建構的單一思想統治的城邦完全不同,我認為亞里斯多德提出這樣的說法仍是基於城邦的本性是多樣的。
二、批評妻孺共有
亞里斯多德反對柏拉圖理想國中的妻孺共有,因為他認為一件事物如果越多人共有,則人們對他的關心就會越少,就像大家對於公共利益似乎很少顧及,除非這個公共利益與自己的個人利益有相關時;放在家庭狀況中也是,如果上千個人都是他兒子,也都不是他兒子時,對他來說可能就沒有什麼差別,那麼所有人得到的關心和因為是他兒子所以相較起來而有的特別的關心相較下就顯得看起來都同樣得不到關心。再者亞里斯多德提出在有意或無意的傷害、殺戮及爭執和誹謗中,會因為不同的關係上而有不同程度上的罪,若這些行為是針對父母或近親則罪大惡極,因此如果在這共有制度下大家不清楚誰是自己親屬的情況,這種行為會更容易發生。
而亞里斯多德人認為妻孺共有會使親屬獨有的愛、親屬觀念不復存在,因為若人民共有婦女兒童,愛就會變的淡漠,父親理所當然的不會說「我的兒子」,兒子也不會說「我的父親」。


針對柏拉圖的城邦衛士財產共有的主張,亞里斯多德提出了什麼樣的替代方案?理由何在?您認為,誰的財產制度主張比較可行?

財產私有、德性、利益

亞里斯多德首先提出財產共有缺點,認為只要即使是具有血緣關係的人,只要是當它們共同擁有財產時,都會產生極大的麻煩,例如當不平等分擔歡樂和辛勞,那多勞少德的人會抱怨少勞多德的人。因此財產共有表面看起來是公平的,但實際上卻會造成許多不公平的現象,甚至會使人民不再為自己的利益而努力來創造更大的利益。亞里斯多德提出財產在某種意義上應當公有,但一般而論則是私有的,不應完全偏向於某方,因為一但每個人有不同的利益,人們就不會互相抱怨,而且由於大家都關心自己的事物,人們的情況就會有更大的進展。
此外,雖然所有人都有自己的財產,但會將有些東西交由朋友支配,同時也會和朋友們分享其他東西,例如斯巴達人使用自己的東西同時也使有別人的奴隸、馬匹及狗,在財產私有制中能為朋友、賓客或同伴效力做好事會令人感到莫大喜悅,亞里斯多德認為立法者的專門任務就是讓人們具有這種仁厚精神。再者,分享私有財產能樹立起慷慨的德性,但人們一但共有財富,就不會有此德性,甚至近一步說明財產私有制所帶來的賄賂、爭執並非由於財產的體制,而是源自於邪惡。

我認為兩者制度都有其存在的問題,但相較之下我比較贊成亞里斯多德的財產私有制。首先,人民會為自身的相關利益而努力,進而為國家創造更多利益。若在柏拉圖的財產共有制中,人民不會有誘因驅使而更努力工作,若當中有些人怠惰豈不是更要支出更多的社會成本,若國家有多數人如此,又該如何成為一個富強的城邦?其次,財產私有制中可以培養慷慨的德性,人們可以透過分享來獲得喜悅,若生活在柏拉圖所建構的城邦中,必然不會存在此德性,也不會有此感覺。我認為根據亞里斯多德的說法若產生賄賂、爭執是源自於邪惡的話,那麼一個至善的城邦必然會遠離這些邪惡。從此衍伸出一個問題是:雖然在當今社會上慷慨、樂善好施被歸類的善,也是從小我們被灌輸的教育,然而在面對金錢、權力時,教育或立法真的能驅使人們遠理亞里斯多德所說的邪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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