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
關鍵字:共有,私心
一、亞里斯多德認為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蘇格拉底提出關於廢除家庭和私有財產的主張,目的在於消除人們的私心,求取城邦的整齊一致性。但事實卻與其相反。
1.
妻孺共有
亞里斯多德認為,子女和妻子公育並不會產生真正的親愛。一件事情關係到越多人,將會得到越少的關心,私心是天性,越屬於自己的東西,每個人將會發自內心積極關懷,反之不然。就如同卷裡所說,一件東西要引起人們的關心和鍾愛,主要有兩點,即他是你自己的,並且他是珍貴的。如果小孩和老婆與他人共有,不完全隸屬於自己,顯然男人將絲毫不在乎。
2.
城邦的整齊一致性
蘇格拉底認為,城邦越趨於一致越好,但亞里斯多德認為,城邦本該有他的多樣性,越使它達到一致性,將越容易使它毀滅,城邦由大家而組成,每個人的特性及分工將帶給城邦的多樣性。如果城邦採取整齊的一致性,就沒有所謂的社會分工,城邦的發展將有障礙,最後導致崩解。
3.
財產共有制
屬於越多人的共有財產反而受到越少人關心,所以當財產共有時,人們將不會努力工作,因為就算做再多,財產也不會完全歸於自己,而且會去計較得到與付出的比例與多寡,以人們的私心所引,財產共有將導致人們沒有目標去努力,生產力就會下降。
關於亞里斯多德認為屬於越多人的共有財產反而受到越少人關心的論點,我想以現實社會舉例:
一棟有100戶的公寓的管理問題,每戶就會想說「反正還有那麼多戶會去處理,應該輪不到我來處理」於是每戶的心態都照如此,真正最後處理的人就會越少。而一棟有5戶的公寓,每戶想說如果別人的處理方法與我不同,將會危害我的權利,於是他將會積極參與。
二、關於亞里斯多德對於《理想國》中蘇格拉底勾勒的理想國家及社會的美好規劃,我認為他的目的不是批評,而只是在有缺點的地方提出改善,畢竟理想與現實確實有差別,就如同法律的設立即使已經行使多年,仍會有缺點,故提出修正條文。畢竟如同亞里斯多德所說,城邦本是多樣化,人們也是多樣化,提出不同的觀點有助於城邦的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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