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反對新制度(新憲法、聯邦制)?
一、 問題說明
邦聯政府的無能,而使作者及有心人士提出改組成「聯邦政府」以及一部新憲法,如果政府使美利堅合眾國的國民有深感不便的無奈,是誰在阻撓改組政府、阻止國民追求更好的政府。
二、改制政府狀態的願景為何
作者引述孟德斯鳩「假如人類沒有創造出一種政體,他既具有共和政體的內在優點,有具有君主政體的對外力量,那麼很可能,人類早已被迫永遠生活在一人統治的政體之下了。」而作者認為這就是聯邦共和國。(P.42)其定義為:「“一些社會的集合體”或者是兩者或更多的邦聯合為一個國家。」
對於反對者所說,聯邦政府會瓦解各州政府,這並非正確解讀,作者提出的聯邦制是使州政府成為國家主權的構成部分。反對者反感改變現存狀況,將會完全改變維持已久生活狀態,但作者所願景的聯邦制,只是改善現存的邦聯政府帶來的弊病,是帶來更好的制度。
三、新制度的障礙
「在新憲法必然會碰到的最大障礙中,可以很容易地發現下列情況:每一州都有某一類的人,他們的明顯利益在於反對一切變化,因為那些變化有可能減少他們在州政府中所任職的權力、待遇和地位;另外還有一類人,他們出於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國家混亂的機會擴大自己的權力,或者認為,對他們來說在國家分為幾個部分邦聯政府的情況下,要比聯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機會。」(P.4)這是作者在第一篇就提出的阻礙。不難發現,與自身利益有關時,往往背離公共利益,而這種人得到的龐大利益,不論古今中外,幾乎都是攀附於公共利益中。這種人多半是假借擁護人民權利,使人民受它的美麗謊言所蒙蔽,結果他們偏偏容易造成專制,他們對新憲法其實沒有太多的了解,只是因為新制度會讓他的的利益受損害因而反對。
四、回答問題
就作者提到的共和政體及民主政體,共和政體是將政府委託給由公民選舉出來的少數公民、組成公民團體、為代議制,而民主政體是由少數公民親自組織、管理政府的社會,他們有共同利益、容易形成鬥爭。兩者的差別在於,民主政體的人民是為自己爭取利益、但共和政體會因為受選民託付、會顧及公共利益。
就新制度的障礙在於,原本邦聯制的各州政府如同上述所指出的民主政體,人民親自管理政府,但無法維護公眾大多數人的利益,容易造成混亂鬥爭。如果實行共和政體,由代表、代理人來管理組織政府,適合美利堅合眾國的國土遼闊,也平息為私利的頻繁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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