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目:
論社會契約能否為現代社會提供穩當的秩序
二.題目說明:
社會契約自霍布斯開始,強調人民對於國家的服從,以至後期盧梭提倡人民自行產生集體的公意,進一步化約成對於政府的約束。但是在現代社會中,人民依循著盧梭式的社會契約生活著,卻顯示出有時過度的自由,反而是一種圈套;反觀霍布斯式的社會契約,強調政府以強大的力量主宰一切,這種看似較封閉的觀念,在效率執行上,說不定有利的多。
因此我想探討的是,比較一下兩者對於社會契約的闡述,再近一步以社會契約對於建構秩序之安定在實際作為中,可以操作的態樣,加以說明。
三.大綱:
(一)、前言
(二)、權力服從
1. 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2. 「強制」基礎下的社會契約
(三)、公意匯集
1. 盧梭的自然狀態
2. 「自由」基礎下的社會契約
(四)、不同社會契約對現代社會的影響
1. 比較霍布斯及盧梭的主張,最能和現代社會相呼應
2. 大眾所認為的理想國家為何
(五)、結論
1. 社會契約在現代社會能否有新的樣貌出現
如果「比較一下兩者對於社會契約的闡述,再近一步以社會契約對於建構秩序之安定在實際作為中,可以操作的態樣,加以說明」是本篇報告的主題,請說明這項主題的重要性何在,也就是交代為什麼霍布斯或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是否呼應現代社會,何以值得討論?如何討論「呼應」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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