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sseau認為政治社會/公民社會是不好的,是次於自然狀態的,那為什麼人們卻還是會如此發展、還是接受了這種制度?
一、問題描述
在小引中Rousseau提到,在人類當中存在兩種不平等,一種是自然的,另一種是政治上的不平等,自然的不平等也就是生理上的,我們無須探究其根源,真正帶來災難性後果的是後者,也就是賴於某種習俗,產生於共同生活的社會之中的不平等(頁45)。
在第一部分中,Rousseau深入探討了「自然狀態」,認為生活在自然狀態中的野蠻人(savage)是自滿自足的、懶散的、不與其他人發生聯繫的,在自然狀態中人和動物差不了多少,差別只在於動物完全依本能行事,而人具有自由的能動性(free agent)以及自我完善(self-improvement)的能力(頁58)。
不同於Hobbes所述的自然狀態,Rousseau認為人都具有一種同理心(sympathy)/同情心(compassion),以至於他們不會為了謀求自己的幸福而損害他人,至於自尊心(pride)的產生,這是在社會形成之後才有的情感。
總之,在自然狀態之中,野蠻人間彼此不聯繫,也無害人之心,他們很少受慾念之累,單靠自己就能生活,但是因為智慧和語言不發達,所以沒有教育與進步可言,但是這個狀態是有利於和平的,是適合於人類的(頁71)。
Rousseau盡力在描繪那個他心中的理想的自然狀態,我認為這是一個懷舊情感的展現,不同於東方宗教的循環觀,基督教的線性觀有一個被上帝創造的起點,一個美好的伊甸園,而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墮落史,直到世界末日的那一天為止;不同於自然科學講求的進步觀,社會學則質疑這種現代性,因為在追求進步的過程中,我們的心靈都被改變了,因此走向墮落。
但是既然Rousseau認為自然狀態如此美好,那為什麼又必然會發展出公民社會/政治社會?為什麼人們到頭來都接受了這種制度?
二、人類墮落的開始
墮落正是源於我們自我完善的能力以及我們自由主動的資質,第二部分一開頭就說到「誰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硬說”這塊地是我的”並找到一些頭腦簡單的人相信他,這個人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締造者」(頁85)。也就是說從「佔有」這個行為開始,人們就不再自由了,因為人們開始依賴於一些特定東西。而這樣的發展也是必然的,因為人有自然上的不平等,有能力、體格等生理個方面的差異,有些人只需採集就能飽足,有些人則必須發展就地農耕才能溫飽。
Rousseau論述這一墮落的過程分為四個階段,在第一階段中,原始人首先愛的是他的生命,飢餓和其他慾望(包含延續後代)都是純粹獸性的,然而他開始遇到許多困難(頁85),他必須學會克服,因此迫使他開始鍛鍊身體,除了克服自然的困難外,甚至可以與動物或人格鬥以爭奪食物;第二階段,隨著人類的人數增加,他們的困難也隨之增多(頁86),這要求他們必須改變生活方式及發明新的技術;第三階段,因為與不同人事物的反覆接觸,必然會在腦中感到某些關係(頁86),最後必將使人在心中思考,使我們知道要小心謹慎,採取必要的措施來自保。從這種發展中人逐漸感受到自己優於其他的動物,開始產生的驕傲心/自尊心(pride);第四個階段,人們從經驗中得知,對幸福的追求是人類行動的唯一動機(頁88),不論是為了共同利益或是為了競爭而必須提防他人,原始人就是這樣不知不覺地獲得互相約定的大致概念,並知道履行這種契約可以得到什麼好處。這就是第一次變革的時代,他們分別建立家庭,並擁有某種財產,為了財產,他們之間還發生了許多爭執和鬥爭。
三、人們結合成群體
首先建立家庭的人,很可能是那些強者,因為共同生活的習慣使他們間產生了親情(頁89)。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密切,每一個人都細心注視著另一個人,同時也希望自己受到注視,於是,眾人的尊敬就成了對一個人的獎賞,走向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開頭第一步,就是從這裡踏出的(頁91)。從一個人需要別人的幫助之時起,從他感到一個人擁有兩個人的食物是大有好處之時起,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就不存在了
(頁93)。
Rousseau認為每一個家庭就是一個小型社會,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公民社會/政治社會的制度一開始就不是為了公平正義,而是為了強者而設計的。強者先建立的家庭,感受到了因為結合成群體而帶來的好處之後便不會想要離開群體,更因為集體的行動優於其他個體的行動者,群體得到的好處不成比例的高於個體行動者,因此弱者也會想要學習強者建立家庭,以個體為行動單位、不與他人聯繫的自然狀態正式結束,紛紛建立家庭,與他人建立較持久的關係以自我完善。
四、依賴與不自由
如同前段所說的誰的一個占有土地,那就是文明社會的開端。在發明代表財富的標記以前,用來計算財富的東西是土地和家畜,後來,當人們的產業數量增加,土地擴大到彼此接壤的時候,一個人便只能損害他人才能擴大自己的土地了。原本由於體弱或懶惰而沒有占有土地的人,儘管沒有失去什麼東西,但卻變成了窮人,結果他們只好接受富人的施捨,從此便開始了統治和奴役、暴力和掠奪。私有財產的觀念就開始形成,勞動變成了必要的事情,奴隸制和貧困也開始產生(頁93)。
富人一嘗到統治他人的甜頭,便不會去採用其他致富之道了 (頁98)。富人挖空心思想出一個方法,利用那些攻擊他的人的力量來為自己服務,把敵人轉化為自己的保護者,並向他們灌輸一些新的說法,給他們訂立一些新的規章,這些規章是對富人有利的(頁100)。那些頭腦簡單的人容易上當,現在他們爭相向鎖鏈那裡走去,還以為這樣就可使他們的自由得到保障。社會和法律就是這樣或應當是這樣源起的(頁101)。因為窮人除了自由之外,便沒有其他怕失去的東西,相反,可以說富人對於自己的財產樣樣都是十分在意的。社會制度是由那些可以從制度中獲益的人發明的,而不是那些受制度之害的人發明的(頁103)。一旦人們結合在同一個社會裡以後,人與人之間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威望和權力的不平等,因為他們之間必然會互相比較,從不斷的彼此利用中發現他們之間的諸多差異(頁114)。
五、原始人與文明人的差異
Rousseau在這裡做下結論:與野蠻人相反,文明社會裡的人成天忙個不停,為了尋找更辛苦的工作而終日憂心忡忡,自己折磨自己,為了生活不停奔波,或為了永生而放棄今生。要野蠻人理解如此辛苦工作的目的,就必須讓他先懂得權勢和榮譽這兩個詞的意思,就必須讓他知道這世界上就有那麼一種人把別人的臉色看作一把尺子(mirror),這種人對自己是不是幸福,不是憑自己的感覺,而是看別人對他所流露的表情。所有一切差別的真正原因在於:野蠻人自己過自己的生活,而終日惶惶不安的文明人的生活價值是看別人的評論而定〞也就是說,他對自己生活的感受,是以別人的看法做自己看法的依據的(頁119)。如同Elias在文明化進程中所說,所謂的文明正是你把別人納入框架,開始看中別人對你的看法,這就使你不再自由,使你開始依賴於特定的一些東西。
六、回答問題
回歸到一開始我提出的問題,為什麼人類必定走向這樣的發展,Rousseau則是歸結於人性:這些事情,只要我們按照理性的引導,就可以從「人類的天性」中推導出來(頁117)。但是在先前Rousseau已經聲明關於這個一般人類(man in general)的性質只是假設的和有條件的推論,並非是真實的來源(頁47)。
在自然狀態中,野蠻人可能偶爾有所進步或發明,但是因為沒有足夠的智力與語言所以無法將之傳授下去,「人類已經老了,但人依然還是像個孩子(頁80)」說明了自然狀態中野蠻人的純粹性質,將野蠻人比喻為長不大的孩子;但是在之後Rousseau自己也提出建立家庭之後,女性的首要任務便是照顧孩子,這表明了孩子是本來就是需要依賴於他人的,也需要以父母為重要他人作為學習以評判自我行為是否恰當的對象。
因此我認為,Rousseau所假設的那個完美的自然狀態根本沒有存在過,若有也在非常短暫的時間內人們就體會到了獨自生活的不便利(inconveninence),便開始有強者先行建立家庭了。而因為人類有自然、生理上的不平等,這些不平等隨著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而得到了擴大,尤其藉由教育,最終成為政治上的不平等,而這一個發展過程是不可逆的,我們也回不到那根本不存在過的美好的自然狀態,因此人們至今都還是接受並生活在這次好的社會制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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