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與「有限政府」的衝突的可能方向?
關鍵字:慾望、上帝、公民
在上周提出了洛克政府立論,討論了政府的起源與目的之間的落差,使得的存在價值有了疑慮,但經過些許日子的思考,我認為洛克的「有限政府」還是有存在的必要,儘管有限政府與專制政府同樣會侵犯人民的財產,但有限政府在保護財產的可能性上還是有著較多實現的機會。政府的必然存在,人心是帶有慾望的動物,上帝創造人類給予我們生養眾多的指示,土地或食物等資源便會逐漸不足,人類會追求更進步、更舒適的物質生活,貨幣的出現形成了貪婪〈人已經超出慾望的所需〉。成立政府讓我們更加依賴了集體的運作模式,而隨著愈趨複雜的社會關係,政府在處理國家與人民之間已不再是單向的處理問題,權力已經深刻的介入人民中,多數決與革命已成為政府可以操控的工具,就算有著監督政府的機制出現,或是又有人說以法律作為後盾,國家必須遵守法律的情況,但實際上我們看到的是,法治已被濫用,成為統治的手段,掌權者不斷的變換法律概念來於弄人民,而忽略本身濫權的事實。人類在慾望上的追求與改變在現今並沒有被視為當初造成衝突的真正因素。
政府雖然接手管理了人因慾望而產生了衝突,成了正當性與來源基礎,但人類不會因為加入政治而欲望減少,反而促進了擴張,政府也沒有辦法解決人對慾望的節制。洛克從上帝的意圖立論,上帝不允許資源的浪費,但他卻承認貨幣的出現〈這是人類展現貪婪的起源〉。從上述看來,人在建立政府至今已不再是自然狀態上帝建立人的想像,如果必須克服人因貪婪的衝突來源,回到思考上帝的意旨,雖然我們不能保證每個人是否都存在著相同理性,不過對信仰上帝可能使人內而外的控制不當的貪婪與私慾,而減低衝突機率。
另外,人民的同意可以被政府操作,且會忍受政府所犯的某些錯誤而不輕易的革命,除非得到多數人的關注才能成為可能。倘若人民不能足以發揮評斷政府的弊害,而寧願承受種種的侵犯,則政府權力與財產權的關係就不在於保護,而是增加了是否侵犯的不確定狀態。只有當全體人民必須關心政治,積極的作為一個公民的角色,社會能量才能大量的引起共鳴,否則若只是少數人的關注也不足以成為社會的共識,只能化為少數的票數,這將會讓社會嚴重的侵斜,我們並不能樂觀這樣的社會成長,只能批著高喊人民權利的外皮,看其潰爛腐敗的慢動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