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答論公民(00114243)

霍布斯贊成或反對亞里斯多德的「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理由與目的何在?

關鍵字:自然狀態、霍布斯
  我認為霍布斯反對亞里斯多德的主張「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理由來自於霍布斯認為在自然狀態中,每一個人都在追求自保與快樂,為了實現自保,人們被賦予了防備的權利,也正因為這種權利,造就了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恐懼及猜忌。在這種權利之下,人會透過戰爭來取得自己想要的,為避免這種狀況的發生,人們訂定契約,將彼此約束管理的權利交付另一個個體,進而形成社會、政治及國家。
  霍布斯在反對的過程中,首先論述廣為人們所接受的法律概念是不成立的,因為法律是建構於人們同意的某些協議與條件,是公民的框架。也就是說人是基於某種目的設立這種共通的條件,並非出於天性,因為人的天性是在各樣的事情上追求榮譽與益處。透過許多的舉例,以及連最基本的人們之間的相處都經過算計,結論出人人皆想成為主宰者,也期望獲得聲望與榮譽,並從中獲得比較與差異。但基於平等的緣故,人們渴望的聲望與榮譽卻帶來彼此間的相互恐懼,這恐懼是來自於每個人擁有相同的力量,掌握同樣的權利。
 除了平等,其次談論到彼此加害,彼此加害最常見的原因是源於許多人同時想要同一樣東西,但這樣東西是無法被共享及分割的,所以人們各憑己力爭奪成為贏家(強者)。彼此爭奪帶來彼此防備,而防備是一種每個人都可有按照正確的理性去運用它的自然能力的自由「權利」,利用其維護生命。在這樣權利的的定義夏,即使是佔有也被視為正常的自然狀態,據此,霍布斯總結出「在自然狀態下,權利的尺度為利益」的結論。
  人平等與自利的緣故相互防備所帶來的戰爭,將因人們平等而無法終止,為了擺脫,人開始尋求聯盟,這樣的聯盟無論是因強而建立,又或是因同意而建立,都使人獲得所尋求的保全,也證明了霍布斯的結論,人並非是天生的政治動物,而是基於自然狀態下的恐懼所集合。

  歸結所有陳述,我認為亞里斯多德與霍布斯的觀點最大的差異在於,亞里斯多德是以一個可以自給自足使每個公民得以生存,及幸福的生活是可能的狀態推演出家庭與城邦的觀念,但並沒有考慮到最原始之人性,也就是人的自然狀態。相較之下,霍布斯使用的是更進一步的分析人心,最終得出社會、政治、國家的組成並非與生俱來,而是一種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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