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答利維坦問答二(00114211)

一、身處戰爭狀態,眾人互不信任,相互侵奪,生活充滿疑懼,何以能締結契約,造出利維坦?

關鍵字:強者、生命安全、聯盟

人身處於在自然狀態時,一切的自然萬物屬於或者也可說是不屬於任何人的情況下,人們為了求利、名譽、安全進而侵犯他人,但同時也要提防別人的侵犯,擔心自身的安危,自保之道就是先發制人,用武力等方式控制或打敗其他人。

而在自然狀態下人們最急需也最想要獲得的是土地的控制權,有土地才可以耕種和建蓋房屋,但當人們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占領或搶奪土地時,也無法獲得其想要獲得的東西,甚至是已經處於面臨死亡的情況下,為了生存和利益,就會自願臣服於一個他認為可以保護他,甚至是可以讓他有私有財產的強者底下,並完全聽從強者所說的話和規定,唯有這樣弱者才能得到喘息的空間。儘管人互相不信任,但如果他的生命安全已岌岌可危時,他是可以拋棄一切的尊嚴,不再互相爭奪,卑微的活在一個他認為安全或安逸的狀態底下。

強者就是有能力占領並可以長時間保有土地的領主,而其他人由於無法獲得土地,只能服從於他,幫其耕種為生,領主在將其獲得的糧食收穫,分配給他們。人們逐漸知道有這樣的方式可以提供庇護便開始傾向這樣的生活,認真幫別人耕種,便可以獲得保護和糧食,就像組成一個聯盟一樣,共享彼此資源為目標。而強者在有愈來愈多人投靠的情況下,就要能力或辦法知道如何保護他人和知道如何建立足夠的威勢可以震懾他人,讓人不敢有背叛和反抗的念頭,而這些投靠的弱者也必須照強者的遊戲規則走,才可得以生存。經過一段時間後這樣的龐大聯盟就會在其勢力範圍內部默默地發展成國家,逐漸開始有階級、分工,而強者建立的遊戲規則也會漸漸的成為國家的習慣和法律。

有秩序的制度才能使人們的生活在一個有保障的世界,但是人們並不是一開始就知道要建立一個國家(或利維坦),才可以擺脫自然狀態下的悲慘生活。而只是為了讓自己活在安全的情況下,便開始群聚、建立聯盟,而逐漸的產生國家的狀態。在人們願意臣服於強者之下,便是締結契約的開始,強者便成為統治者,而利維坦也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逐漸被建立,並被賦予保護其他人生命的義務,因此其他人才願意放棄其部分權利來聽從強者。而之後人們的後代一出生就處在國家之中,在統治者利用教育等方式,潛移默化的讓被統治者習慣於其生活的體制之下。因此國家便可在自然而然的情況下,代表人民來維持秩序和和平,而人就在國家建立的遊戲規則下可以安全的生活。

二、為什麼眾人必須也唯有造出利維坦才得擺脫自然狀態的悲慘生活?利維坦到底帶來什麼樣值得追求的新生活?

關鍵字:共同權力、秩序

霍布斯認為在自然狀態下會人們之所以會發生戰爭,是因為人人的能力和對萬物的權利都是平等的,在沒有一個共同的權力使人懾服下,人們會為了想要取得同一樣東西但又不能同時享用(想要擁有自己的私產)的情況下而彼此仇敵,互相侵犯。

當人們開始群聚、建立村落、聯盟而逐漸形成國家,出現一個共同權力可以震懾住人們遵守遊戲規則的利維坦時,當大家都共同認可國家或主權者被賦予的權力,同意若不遵守國家規則便會受到懲罰時,人們便可在這樣的規則和秩序下自由的從事其貿易和工作,賺取其私有的財產得以謀生。當可以用合法手段擁有私有財產時,便不會在像自然狀態時用暴力的方式和手段去搶奪資源。


利維坦帶來的新生活就是幫人們建立起制度和秩序,有軍隊會保護人民的安全,有警察來維持社會秩序,有法律來裁定解決爭端,人們不在是活在混亂的狀態,在大通則下,可以在知道做某些事情或帶來什麼後果的情況下生活,例如:賄賂可能會被判刑,而失去自由,如此就會抑止害怕受到懲法的人犯罪,當然還是有少數的人存有有僥倖的心態,但對於大多數人還是有一定的效果。這樣的有制度的環境,可以使人們活在一個某程度上的穩定環境,因為只要不要去做違法的事情,財產和生命就可以確保安全,因此不用天天擔心受怕其生命、財產受到侵犯或損害,可處於一個人們認為舒適範圍的狀態下生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