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00114237)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

關鍵字:本質、城邦


我認為亞里斯多德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可以分為3個部分來看:
一.  人們在進行政治組合時,把哪些事物歸社團公有?他說可以有:
1.     完全歸公。如蘇格拉底式。
2.     完全不歸公。
3.     一部分歸公,一部分私有。
    作為一個優良的城邦,是否應盡可能地把一切東西劃歸公有?亞里斯多德提出反對,他認為單一化是城邦本質的消亡,即使可行也不能將它實現且完全類似的人是不可能組合成城邦的。他說每個人要盡自己所能貢獻社會,同時也從別人對社會的貢獻中取得相應的報償。這是一種通工等償的概念,是城邦增進福利之基礎!另外全體公民是平等的,政治需依據公正原則讓全體公民參與政治,即輪替之概念。進而說:城邦需由不同品類的人組成,成就一個自給自足(繁複)真正之城邦。
二.  關於妻孺共有:
    亞里斯多德認為全體人們對同一個事物說「這是我的」,個別這樣陳述是一件好事但與實際情況不符,且集體這樣陳述不見得可以導致城邦整體的融洽。把「全體」當作一個「我」的「全」是有兩個意義,其一是一個一個相加的總數,另一是集體地不分彼此。另外人們往往關懷自己所有而忽視公共的事物且會認為已經有人在管理就不會再注意,這種展現即可能是任何父親都不管任何兒子。
    亞里斯多德認為「我的」是某一分數上的措辭,由全體公民總數推算而來,人們寧願是常規制度下某一人的嫡堂兄弟也不願意成為柏拉圖式的兒子。且妻孺共有會導致沒有倫常,禮法不能以逆倫名義加重懲罰。
    最後點出過度企求一致將導致友誼如水一樣的淡泊,事物之所以引人眷戀有兩種特質:一爲「是你的所有物」,二為「珍惜你的」。但在柏拉圖下是一無所有的!
  .在理想政體財產制度應該是怎樣?
    關於這題,我認爲可以在第二個問題統一回答。

   針對柏拉圖的城邦衛士財產共有的主張,亞里斯多德提出了什麼樣的替代方案?理由何在?您認為,誰的財產制度主張比較可行?

關鍵字:財物共有、本性、善


一.  亞里斯多德提出關於財產有3個形式:
1.     土地私有,農作物公有。
2.     土地公有,農作物私有。
3.     土地和農作物皆公有。
   亞里斯多德認為較為妥善的是:產業私有而財物共有。「朋友的財物及共同的財物」。首先亞里斯多德反對柏拉圖財產共有主張我認為有3
1.     無論私產或公產,罪惡皆源自人類的罪惡本性。只是在公產制度生活的人較少因此怪罪於私產!
2.     亞里斯多德認為城邦是許多分子的集合,不同於蘇格拉底的城邦劃一性!
3.     從現實面以觀,如果財產公有制度是好的,早就應該被前賢所察覺!
  亞里斯多德認為只有財產私有的體系才能發揮樂善好施的仁心,所有城邦之組合都必須把所有的分子做出區別然後進行配屬。且要先若干部分獲得幸福後,才能提及全體之幸福!

.我認為亞里斯多德的財產制度比較可行。因為財產公有可能會導致「不同工但同酬」的歪象出現,這可能會拖垮一國之經濟生產體系,因為每個人只要心想我隨便做都跟認真做的人一樣,誰還會認真呢?另外關於「慷慨大方」,每個人都會盡自己所能貢獻社會同時也能從別人對社會的貢獻取的利益,這種增進社會福利的方式我覺得是一種最高「善」之體現,因為在現在這個人人為己的社會,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對別人有慷慨行為之表現,我也期許自己在將來能養得起自己後,也能慷慨對別人期許對這個社會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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