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斯多德如何推演出心目中可行的最佳政體?如何構建這類政體? (99115235)
混合政體、中庸、法治
亞里斯多德與柏拉圖的治學方法完全不同,柏拉圖認為知識是客觀存在的,而亞理斯多德認為知識的獲得完全憑經驗,從經驗上獲得的知識才是可靠的,且知識沒有絕對客觀的標準,不贊同柏拉圖的看法。亞理斯多德把這樣觀念引用到政治制度上,不同的環境下所適用的政治制度也不相同,制度非一成不變,而是隨環境而改變。亞理斯多德認為政治制度的好壞要看環境、人民,若一個政體適合此環境,那麼便是最優的政體。
首先,亞里斯多德從政體的分類來談,對政體的分類他採取兩個標準:統治者領導是為公益或私利、人數的多寡,進而對君主政體、寡頭政體、平民政體加以討論。他認為平民政體是窮人執政,走上極端變演變成暴民政體。反之若執政者道德高超,以被治者利益為考量,這種政體就是君主政體、貴族政體,只是統治人數多寡的差別。
其次他談到君主政體、貴族政體都是理想的政體,但也是最不理想的政體,因為不可能實現。而寡頭、暴君都強調權力、財富、私利,只為追求統治者的利益,在亞理斯多德的眼中是最不理想的政體。因此,他開始轉向民主政體來討論。
他在一開始即提到他認為以私利來行使統治的平民政治的民主重自由、平等。公民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參與公民大會、司法審判也由公民組成的法庭來審判,如果公民本身是以自身利益來行使公民權,這種極端民主,易形成暴民政治,加上若受他人煽動,政體會變即不穩定。
因此,他從上述推演出「立憲的民主政體」,立憲政體是一種混合寡頭與民主的混合政體,把民主的自由與寡頭所追求的財富加以混合,使立憲民主中也能看中自由與財富發展。官職人選是經選舉產生,但人選的決定有財產的限制,公民有選舉權,但實際政治掌握在少數官職中。
亞里斯多德如何構建這類政體?
一、「中庸」的概念:亞理斯多德從立憲民主政體中提到「中庸」的概念,在立憲民主國家中庸的概念就是要中產階級佔多數,原因有三點:
1. 人口素質:如果一個社會當中,貧富差距過大,造成社會不穩定,因中庸的概念是國家不過於富或貧,因此中產階級的人民不過於富有或貧窮,他認為每個人都能過中產階級的生活最理想,因此中產階及在國家中必須佔多數。
2. 促使政局穩定:立憲民主中要選舉,少數人擁有統治權,多數人為被治者窮人不知發布命令,只知接收;富人只知發布命令而不知接收,因此中產階及剛好具備兩項性格。因此中產階級事實行立憲民主的必要條件。
3. 社會改革:中產階級若希望社會有些改革,不是在短時間內將制度全盤推翻,而是漸進式的改革,因為窮人希望社會大變動改善其生活,富人則希望維持現狀,所以中產階級是穩定社會改革的力量。
我認為現代民主政府治理時常忽略中庸概念,例如對富人課徵奢侈稅、給與窮人較多社會福利,但處在中間階層的中產階級卻是會隨社會環境的大好或大壞來改變其生活品質。因此若要建立理想的立憲民主政體,在統治與被治上都不應該只立足在富有與貧窮的兩端。
二、法治規範:不論統治或被治者都必須受到法律規範,而法律如何產生?亞理斯多德也認為法律是習慣法,隨著環境而改變。要建立亞理斯多德理想的政體,就必須有不受私人情感左右的法規,統治者依法實行統治,被治者遵守法律同時也受法律保障。此外我也認為,適時調整法律也可避免社會貧富懸殊過大,同時使中產階級的生活水平達一定水準,社會也能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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