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必須區分好人與好公民?
- 亞里斯多德如何得出多數人執政(而非優秀的少數人或富人)的結論?理由何在?
1.亞里斯多德在對於為什麼要區分好人以及好公民之間,使用了類似倒敘法來予以討論。文中一開始,先討論了什麼是公民。以不少的篇幅討論了各種體制之下的公民。例如君主制之下,身為一個公民必須由雙親皆為公民而世襲而來,而平民體制之下,只需要父母之中一人為公民即可。
公民並不是隨意的人皆可成為,因為身為公民者,必須接洽管理有關政務之事。亞里斯多德於是嚴正的提出,若身為城邦之中的人民,要使城邦強大美好,只需要維持良善,並且努力的各司其職。而一個好人所擁有的德性,亞氏認為,就是美好的德性這件事情。但是一個公民所需要的不全然是德性。亞氏比喻到,如同一艘船上(政務管理),有許多的水手(公民),而水手的儘管職稱是一樣的,所需進行的事情卻是完整的各司其職(公民的能力多重性),例如有舵手、揚帆手等等。
因而,深為公民需要的,則是能力,不同於好人德性的能力。處理政務所需要的不能只是單純的德性,若僅只有德性,很有可能變成濫情,或是在相互牴觸的事物上無法抉擇。因此,做為一個好公民,可能不具有一個善良人之德性,卻有能力處理政務。
簡言之,亞氏認為,公民政治在各種政體中,都占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甚至可能攸關城邦的興衰,因此,好公民的重要性即為嚴肅,然而,大部分的人認為,只要這個人是好的,那來管理政務參與,必定是好的。就如同現代社會之中,以企業舉例,若是一個單純善良的人,來進行經營管控,明需要精簡人力來減少公司開支,已達到最高收益(可看為城邦利益)。但是因為心腸溫暖,害怕資遣人力會使那家人短少一份收入而生活窘迫,因而舉棋不定。到最後,公司運行沒處理好,人力資源也過度氾濫。轉回來亞氏提起的城邦公民之中,好人僅只有善良的德性,而好公民,必須要有處理事情的能力,因此必須去區分好人與好公民。
2. 若是只有少數人或是更者,一人執政,則很容易出現既得利益者(富人、地主角色),只往自己的利益發展,而逐漸偏頗。亞氏認為,人是一種天生的政治動物。即使他人無所推力,也會因為共同利益而集結力量。因此,執政者(高)與人民(低)的關係是互相影響,若無人民了,基石垮了,在上面位子的執政者也不復存在,因此,偏頗的治理,到了最後很容易產生問題。
在一個人本身的位子上,其扮演的腳色是兩種,例如水手,在航海時,他是一位統治者,但在其他時間,他是一個被統治者(被訓練航海時)。因此,推論到社會之中,人民、公民也是處於這樣的狀態。在其所有能力之處,其可為統治者,在此能力範圍之外,其成為被統治者。這樣的能力互補,以一句話概括-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
若是皆由少數人或是一人統治,會出現這樣的狀況-有有長處也有短處。當有擅長處理的事情時,那也表示了,反面之處,就是其弱點。當然了,也有難得一遇的全才,但在此處,亞氏廣泛的談論大多數人的狀況。因此,在合適能力之下,其可扮演公民執政之腳色,但是其能力範圍外,應當輪給其他具備此長才者運行。
上述問題為能力以及認知問題。
而後,而有另一個問題使亞氏認為,不該由少數的人來引領統治。
那就是人本性貪婪的問題。當在位久了,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已當官的好處利益想成為執政者,而大於為了公共財物來衡量事情。因此,輪流的多數人執政,會比較恰當。不會使一攤水,久置而成死水。
因此亞里斯多德得出,多數人執政優秀的少數人或是富人執政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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