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答亞里斯多德卷三<改>(00114254)

一、為什麼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必須區分好人與好公民?

關鍵字:好人、好公民、城邦價值、標竿

在文本卷三中,亞里斯多德就開宗明義的說:「要研究政體與其性質,就需先對城邦有清楚之認識,知道城邦是什麼。」而城邦是組合而成的,係由眾多部分構成整體而來的。所以應先追求公民之意義。在第一章的結尾亞里斯多德將公民定義為:「任何一個有資格參與有審議權或決議權的政府機構的人,都是城邦的公民;城邦就是公民人數足以維持自足生活的集合體。」

接續,亞里斯多德再次探討〝好公民〞的意義。他指出好公民應該知道並且能夠行使統治之餘又能被統治,即公民不僅是一個有能力做決議的人,還要是一個願意遵守他人做出的決議的人。因此這就是好公民應俱備之兩種德性。
在文本第四章中,亞里斯多德點出〝好人〞所應俱備之德性。他說好人只要俱備一種德性─完滿的德性,即俱備所有之德性。也就是說,即使不俱備好人的德性也可以是好公民。依照邏輯推理,好人俱備的德性>好公民俱備的德性。

而亞里斯多德區分好人與好公民的原因可以先推回到他想建立的城邦價值,即由多數中產階級執政。若〝好人〞(善的人)執政,會遭遇到三種問題:1、好人很難找。2、好人難分辨。3、好人執政會造成城邦毀滅(好人所俱備之德性與統治術有會相互衝突)。顯然,〝好人〞(善的人)不應該也千萬不能執政,否則城邦將會遭到毀滅。若以〝好公民〞執政,即中產階級,那麼城邦將會回到衡平之價值,不走向兩邊極端─「公民們雖然彼此不盡一致,但整個共同體的安全則是所有公民合力謀求之目標(共同體的安全目標─使始多數公民主政穩固運作)。」因此,我認為亞里斯多德區分好人與好公民的原因在於他想將好人做為統治者的選項剔除,改由好公民做為統治者。相較於〝好人〞執政,〝好公民〞不但易符合多數公民主政之運行,且城邦之運行較能穩固。而在此,我認為亞里斯多德在此也暗諷了柏拉圖在<王制篇>中建構之政體─由限定的少數人主政(詳細可看卷二亞里斯多德如何批評蘇格拉底建構出之政體)。

二、亞里斯多德如何得出多數人執政(而非優秀的少數人或富人)的結論?理由何在?

關鍵字城邦權力歸屬、多數人執政

我們可以從第十章談論城邦權力歸屬的問題作為亞里斯多德得出多數人執政的結論開端。他認為不論由多數人、少數人又或是一人取得城邦權力,都會存在著疑難。若由多數人(平民大眾)取得城邦權力,會瓜分少數富人的財產,容易使城邦毀滅;若由少數人(賢能之人)取得城邦權力,會使其他所有人失去政治統治的資格與名位;若由一人取得城邦權力,更會使其他所有人失去政治統治的資格與名位。
看來由誰取得城邦權力都會有一些疑難。但亞里斯多德認為相比較之下,由多數人執政顯然比由少數最優秀的人執政來的好。理據為:「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他認為在多數人中,儘管並非人人都是賢良之士,但他們聚集在一起就有可能勝過少數人,此為群集而論。此外,若將多數人排除在外,會造成很大的麻煩。一但有過多人被排除在處理公共事務之外,城邦就會造成混亂。因此,解決的唯一辦法就是讓他們參與公共事務。
亞里斯多德不但提出由多數人執政之理由,還提出假設性之疑問:
(一)、為何在專業領域上之判決應交由專業領域的人而不是對這領域毫無認識的多數公民?
即使他們在各自為政時,在判斷上不如專業領域的人。但當他們聚集時,整體的判斷就會優於或至少不遜於行家的判斷。此外,在某些領域,創作者並不是唯一最好的評判者,那些不具備這些技術的人反倒是能善於評判,例如:辦桌上的食客比廚師還能更知道菜餚之優劣。
(二)、選舉和審查員的工作如此重大,將權力給那些資質弩頓的人們是否過於荒唐?
權力並不是掌握在一個資質弩頓的人手裡,他只是這些整體的一部分而已。基於此原因,讓多數人持有更大的權力是合乎邏輯和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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