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四 (00114227)

亞里斯多德如何推演出心目中可行的最佳政體?如何構建這類政體?

關鍵字:法律、財富、中庸、平等、組合/混合政體

        在研究政體之初,亞里斯多德將政體分為三類,並依據人數、德性、財富等要素,延伸這三種類型各自的變體:
(1)君主制─僭主(暴君)
(2)貴族制─寡頭政體
(3)共和政體─平民政體
        然而,亞里斯多德認為,並沒有所謂單純意義上最優良的政體,因為一個城邦組成的要素不是只有一種,政體的形成要素也不會只有一種,故要考慮的太多,所以「最適合」一個城邦的政體,對城邦的人民而言才能稱之為「最好的政體」。亞里斯多德認為並不存在一種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政治體制,由其強調不可能有萬靈丹事的政治體制,體制的好壞應視客觀環境的條件,人種、地理環境、氣候等因素而會有不同政治社會和相應的政治制度。
        亞里斯多德持續推演平民政體與寡頭政體的數種類型。但是他不斷強調,制定法律的重要性,法律與政體間彼此獨立卻又相連結,統治者若是掙脫了法律的數服;統治的族群權力越過了法律,衍生出的政體也不是好的(權閥政體),這並不是對城邦有利的現象。
        財產/財富,對亞里斯多德的理論皆有著重要的地位,不論是之前以私有財產來推翻前背的理論,亦或是此卷用來分別政體中掌權的人,亞里斯多德皆是從財產下手。在這裡,依財產多寡,可以分為富人、中產階級、窮人。亞里斯多德認為,富人執政或窮人掌權,都會造成弊端,人的本性會促使他們動亂,引起城邦的動盪,故此對城邦而言是不利的。所以,最佳的政體是由中產階級掌權。
        中產階級是一群有著自己的財產,但他們的財富並不是最多的但也並非貧困致無法自給自足,他們介於富人與窮人之間,有著自己私人的財產,足以應付生活與社交(慷慨大方)。亞里斯多德認為由這群人來執政最為合適,因為他們不至過度自負而變得凶暴,亦不至自卑忌妒而變的無賴而產生不理性的行為。一個城邦應盡可能由平等或同等的人構成,中產階級最具此特徵,而一個安穩的社會,就是一個城邦最要追求的也是最符合其本性的。
        一個城邦構成的要素有很多,組成的人民也可分成數個種類、階層。由亞里斯多德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文本中提到的數種政體的優劣之排序,對於建構一個最適合某個城邦的政體,我們必須去考慮的要素有很多。在貴族政體來說,德性是其名位分配之準則;在寡頭政體中擇是財富;而平民政體,是自由。但不論是哪一種政體,亞里斯多德的理論前後呼應的要點之一就是「多數人」。多數人方能造就最大的穩定度。結合、混合三種政體的方式有數種,其中脫離不了法律訂立、財富之要求與平等的分配(名位)
        不過回歸制最可行的政體,亞里斯多德仍認為「中庸」為上上之策。『幸福的生活在於無憂無慮的德性,而德行又在於中庸,那麼中庸的生活必然就是最優良的生活──人人都有可能達到這種中庸。』適度或中庸是最好的,這是人們都認同的,是故,由中產階級掌權,就可以改變或壓制兩個極端的力量,防止政體向任一方演變,因而造成無利於城邦安穩進步的極端的政體;中產階級也能做為兩階級中的潤滑劑;中產階級之立法者與執政者也較能考慮到所有階級之利益與平等性。惟有中庸才能盡可能的排除派系競爭,維持、促成城邦的穩定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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