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王制篇卷一提問 (99115241)

蘇格拉底如何推翻「正義乃強者利益」的主張?您認為,他成功了嗎?理由何在?

關鍵字 : 正義、情境、法律

       為了反駁賽拉西馬柯的論點,即賽拉西馬柯認為正義者和正義表面上是為了他者的利益,事實上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蘇格拉底以下述推論方法推翻賽拉西馬柯的正義屬強者的利益主張。

       蘇格拉底認為,正義是為了考慮或規定弱者利益的存在。一般而言,強與弱者之間的區分,應是以一方擁有另一方沒有的能力而稱之,亦即擁有與缺少的兩方相對來說,可稱為強者與弱者。以醫生與舵手為例,蘇格拉底將醫生此一職位分離為,人加上醫術;舵手分離為,人加上航海術。亦即將一職業分離為人加上技藝。蘇格拉底認為技藝本身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處理與解決那些需要改變現處情況的人,故醫術是為了病人而存在,航海術是為了幫助航行順利而存在,本質上是為了弱者的利益而存在,非屬於強者的利益。簡而言之,蘇格拉底認為,技藝存在的目的應與從事技藝的目的分開,前者是為了解決、處理弱者的問題,後者或許以人來講,是為了營利、獲取利益為目的,正如醫生與舵手未將技藝與從事的人分開時,從事此職業的目的之一是為了獲利。


       然而,我認為正義乃強者利益此主張,蘇格拉底並未完全成功的推翻。因蘇格拉底從目的論下手,僅指出技藝存在的原始目的是為了弱者,而非如賽拉西馬柯所稱是為了強者而存在,卻未明確反駁正義屬於強者的結果論。以執政者的立場來看,為了統治之便而制定法律(此為為了己身,暫稱為了強者),供人民作為團體生活的準則(此為為了保障人民權利,暫稱為了弱者),但同時,執政者有權依照所處社會情境或己身利益修改、擱置、毀棄法律,此時法律成為情境下的法律,成為執政者詮釋下的正義,人民成為服從與被決定的對象,儘管仍保有一些權利與正義,但大多是執政者所施捨下來的產物,以結果論來說,我認為正義仍屬強者,或許也屬弱者,但弱者的利益來自於強者,在某種機緣、巧合、強者己身考量、同情心或大愛下的附屬產物,弱者恰巧認同與強者所定義下的正義,故幻覺似的能夠擁有此正義。因此我認為蘇格拉底並未推翻正義乃強者利益此一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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