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王制篇卷二,三提問 (00114205)


Q1:蘇格拉底的「先讀大字後讀小字」的策略何以能獲得對話者的共鳴,而得以進行理想城邦的構築?(卷二)
關鍵字:以大見小



因為格老孔的追問下,蘇格拉底將對於正義的本質的定義拉到更高一等的層次,従整個城邦的正義來下手,先探討正義在城邦裡的性質,然後再到個人身上的正義考察,而蘇格拉底對於城邦的起源是來自於每個人不能自給自足的關係,而需要其他服務,因此在互助的情況下出現了城邦.

蘇格拉底之所以可以得到共鳴是因為他運用當時雅典城邦的聲望,雅典公民以自己為城邦公民為傲,對於蘇格拉底所提出的城邦定義一一給予肯定,而在這些定義裡,我認為蘇格拉底能獲取共鳴最重要的是 正義與不正義的立足點是在法律條文上,是法律規範的城邦是正義的,而這樣的城邦可以塑造出正義之人
但是我認為,城邦的正義和個人的正義其實並不是定畫上等號的,或是說在我的想法裡,正義的城邦不一定有正義的公民,在一個城邦裡,有許許多多以及各式各樣的人,在這之中有的人是正義的有的人是不正義的,整個城邦的正義,並不代表整個城邦的人都是正義的,我認為只是正義的人士占大多數,而不正義的行為成為非主流,導致被忽略,讓整個城邦"看起來"是正義的,如果反過來,不正義的行為成為主流,娜這個城邦是不是就成為不正義的城邦了?但是在這個不正義的城邦裡,應該還是有些人是正義的,只不過換成他們成為非主流的罷了, 所以在我的觀點看來,我認為整體正義不等於個人正義.


Q2 : 為什麼蘇格拉底主張無私產、無自有住所和妻孺共有等規定是城邦衛士得以保持純正的生活條件?您願意在這些規定之下擔任國家統治者?(卷三)


蘇格拉底說:"如過要他們養成良好的品質的話,那麼他們要向下面說的樣子,首先是除了生活必需品外,不得擁有私人財產,第二,不能擁有其他人不能進出的私房或倉庫"
因為如果擁有私人的財產的話,這些幸福的人民就不以國家的正義為優先,而會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努力,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在這樣的情況下,蘇格拉底認為這樣的城邦會走向滅亡,因為沒有人為了城邦的幸福努力,他認為世俗的金銀是罪惡之源.
但是如果今天換做是我當統治者,我不願意再這些規定下擔任統治者,因為在這些規定下的城邦,發展會受限制,當人們沒有滿足自己的生活所需之前,他們怎麼會位國家效力?在公民要為城邦或國家效力或是近一份心力之前,勢必要先滿足自己,而如果要他們為國家效力,但是不讓他們先滿足生活所需甚至不給他們福利,那我認為這樣的統治方式似乎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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