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Crito提問2 (00114258)



您若是身處本篇情境的蘇格拉底,服從或不服從法律是您的選擇嗎?哪一項身份會較有力地牽引著您的決定?為什麼?

 關鍵字:不服從、犧牲



        我會選擇不服從法律,逃出監獄。我會選擇不服從不是因為這樣我就可以撿回一命,繼續苟且偷生,而是我認為應該完成繼續未完成的使命,就算違抗法律、成為罪人、晚節不保都在所不惜。


        讀完《克里托篇》,最初讓我聯想到的是前陣子公民佔領內政部的行動,那是一齣小蝦米力抗大鯨魚的戲碼。當一個弱勢者認為自己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而在體制內的救濟手段皆以用盡,他是該選擇放棄,抑或繼續抗爭,採取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手段,又或者是採行違法並更激烈的手段呢?


        顯然蘇格拉底是認為法律不可侵犯,就算需要放棄探索哲學之路,但這也意味著,雅典失去了改變的機會了。我並不是贊成違法、贊成反抗體制,而是當體制本身有問題,如果沒有人願意犧牲自己去改善他,問題和不公不義之事將永無停止之日。也許抗爭令民眾反感、也許訴求不會被採納,但是若不試著為自己權益發聲,大鯨魚永遠會吃定小蝦米。


        蘇格拉底在《申辯篇》說過,用自由來交換他對哲學的探索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只考慮事情是否正確、值得去做,就像他舉例的阿基里斯一樣,根本不會考慮死亡。我再舉一個比較偏激、可能不太適當的例子,清大學生陳為廷對苗栗縣長丟鞋的事件,這件事無疑是一件違法且不好的示範,以他的角度來看,也許他認為丟鞋以「提醒」縣長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當然,他絕對需要為此事負責,但若能因此使大埔爭議得到解決或落幕的機會,我想他應該樂於承擔丟鞋的後果。

           回到蘇格拉底身上,他的志業若是在於哲學的探索或是想讓雅典的體制變得更好,我想他都不應該放棄自己可貴的生命。他當然是一位公民,但他的身分被定調在哲學家會更恰當,如蘇格拉底自己所言,當他認為某件事是正確、值得去做的時候,就不該去考慮其他事情,只要他有勇於承擔一切責難的勇氣,我想他應該犧牲自己,把哲學奉獻給其他需要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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