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Crito提問 (99114142)

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關鍵字:哲學家、雅典、公民身分
    首先,就克里托的觀點,有著「惡法非法」的內涵,他認為蘇格拉底並沒有做出腐蝕青年心靈以及不相信神的行為,但最終的結果仍判他死刑,這樣的判決是不對的,而不對的判決就沒必要去遵守並服刑。更重要的是,一旦讓蘇格拉底送死,不僅僅是痛失一位摯友,更是斷送探究神諭與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而蘇格拉底認為,要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正確,並非是去考慮一般民眾所說的意見,而是有著專業知識、有智慧的專家意見,因為公眾的意見是隨心所欲,他們可以把人判處死刑,但也可以免其一死。因此,克里托所提到花錢、撫育孩子等求生理由,在蘇格拉底看來,也是一般公眾意見。



   制度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同樣的制度由不同的人來使用,會呈現出不一樣的政治社會風貌。雅典政治雖已淪為多數暴力的民粹之中,但是雅典的法律並沒有改變,錯的是雅典人,而非雅典的法律。因此,蘇格拉底最後不選擇逃離雅典,至他鄉傳播哲學,或許是因為他熱愛著「雅典公民」這個身分。文中,蘇格拉底透過法律告訴讀者他熱愛雅典的具體表現:在雅典生兒育女,擔任過一次的主審官,甚至寧願選擇死刑也不願被放逐。因為熱愛雅典所以也遵守雅典的法。因此,如果這時候蘇格拉底為求生而越獄,就是背叛了雅典,也背棄了公民身分。


   此外,蘇格拉底或許也認為,唯有藉由赴死這一事,才能繼續貫徹他所堅持的真理。一個不守法的公民,要如何去告訴他人「善良、誠實、制度與法律是人類最珍貴的財寶」呢?一旦越獄,即會使法官們相信他們的看法及判決是對的,他們可以聲稱「破壞法律的人完全有可能對年輕人和蠢人產生毀滅性的影響。」可以更加合理化蘇格拉底的罪刑,讓大家認為這是他罪有應得的。且逃獄之後,固然可以繼續探究哲學真理,但事實上早已背馳了他所堅持的理念,對之後的哲學傳播之路加了許多不確定因素。



   蘇格拉底以身為一個哲學家為榮,亦希望能自己依然是稱職的雅典公民,當此兩個身分之間產生衝突時(傳播哲學與伏法),他選擇了從容赴死。不僅僅是能維護守法的雅典公民身分,並能坦然面對冥府判官還他清白;亦可透過他的死亡一事,讓後人對於其哲學理念有深刻印象與影響,間接的達到傳播哲學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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