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何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其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關鍵字:善與惡、惡法亦法、權利與義務
關於此提問,我認為對蘇格拉底而言, 逃走絕非是正確的選擇。違背法律而逃走的行為反而能夠證明法官們的看法是正確的,一個不重視自己城邦法律的人絕對有可能對青年帶來腐蝕心靈的影響。蘇格拉底事實上在堅守著他身為雅典公民而與國家訂立的某種協議或者是契約。他認為國家訂定的法律構成了雅典公民生活的一切,不論是婚姻、教育或是孩童的扶養等等。因此應該對於國家抱持著敬重的態度,即便無法說服國家對你做成的判決,也必須服從國家加諸於你的任何懲罰,就像我們從國家法律所得到的所有好處一樣,沒有人會去批判、質疑對自己有好處的法律。若是今天選擇逃走,也等於違背了蘇格拉底終其一生所遵守的人生準則。
就如文中所說,種種事證說明了蘇格拉底對於雅典基本上還算是滿意、認同的,他一生除了軍務以外未曾出國遠行,也從未試著了解其他國家的法律或體制,並且選擇在雅典生兒育女,這些都可稱是對於雅典體制的認同。蘇格拉底認為今天錯的是雅典的同胞,而並非是雅典的律法。一個國家公開宣布的法律理應得到公民的尊重,絕非是私人可以加以取消或者摧毀的,否則國家將會難以生存。
文中克里托與蘇格拉底對於善與惡的答辯也達成了共識,那就是作惡是不被允許的,即便是受到不好的對待。蘇格拉底今天之所以不選擇違背城邦律法而潛逃出境,是因為他認為誠心向善的人不能夠以牙還牙、以錯報錯,就好比僕人與主人、孩子與父親之間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公民與國家之間亦然。公民不能只因受到國家不公平的對待便存心報復,試圖破壞國家的法律。因為公民與國家之間早已訂立了契約,公民有義務服從國家的命令、接受任何懲罰或是替國家出征。這是由於國家也一併帶給雅典公民所有他們支配的好的事物。而若是雅典公民對於這個國家的體制感到不滿,當他成年之後,仍然可以帶著他的財產去到任何地方,雅典的法律並不會有所阻攔。然而蘇格拉底並沒有這麼做,那就更不應該在國家試圖對他加諸懲罰的時候選擇背離國家的法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