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胞皆錯,本篇的蘇格拉底為什麼不選擇逃走,至他鄉傳播哲學,何苦留戀故鄉,受死雖可明志,但也斷送探究神諭和哲學的機會與責任?
關鍵字: 公民.審判.合法性
本篇的蘇格拉底陷入了步入死刑的危機,知音克里托得知這個消息悲憤不已,賄賂獄卒前往監獄去勸說蘇格拉底逃亡,但蘇格拉底並沒有採納,反而以他獨到的論點駁回了克里托的勸說。
雖然從<申辯篇>就可以觀察到,蘇格拉底是非常不認同自己所遭受的指控,並以站得住腳的邏輯論述來對告訴人以及法官做申辯,認為法官不該以這樣莫須有的罪名來判自己死刑,這樣於法於理都是不公的!但不幸的,最後蘇格拉底仍是受到死刑的宣判,他選擇坦然接受這一切,原因有二:
1.從法律面來看,身為雅典的國民,本應遵守雅典所公布的一切法律,縱使罪名是錯誤的,仍要接受這樣的罪罰。蘇格拉底以法學的概念出發,表示若他為了保全個人的性命而脫逃,罔顧一國之法的威權性,最後是活下來了沒錯,但他將成為千古罪人,不配成為雅典的公民。
2.從人倫面看,蘇格拉底縱然是非常的不認同這個死刑判決,既然不接受,那何必等死呢? 他大可聽從克里托的建議,搭上大船到其他的城邦傳播哲學,至少別的地方不會對他的生命造成迫害,但蘇格拉底認為,為了自保而脫逃,反而是間接地承認了法官的判罰,別的城邦的人民也會認為蘇格拉底確有此罪。若蘇格拉底接受死刑判決,可以死明志,清流之後輩也會來去檢視法官們判罪的瑕疵,屆時就能證明清白,不失哲學家風範。
從此二層面來看,蘇格拉底置自己身死於度外,誓願以維護雅典城邦法律為己任,成為雅典永遠的合法公民。所以究竟是要服從法律死刑,亦或是破壞法律逃離城邦? 答案已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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