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自察所處之民主政體的狀態,即處於正常或腐化中?如何挽救?如何避免?或向上提昇和向下沈淪乃自然循環,勢之必然,人力無可抵擋、改變或消弭?
關鍵字: 利益團體、政黨政治、動員
就此句「如何自察所處之民主政體的狀態為正常或腐化」中來看,我認為首先要討論正常或腐化的狀態誰能定義 ? 假如若在「正常」的民主政體下,既得利益者與被剝削者為己身利益彼此拉扯,在「少數服從多數」一句足以反映民主的理想運作規則下,少數被剝削者的利益被犧牲,此時是正常或是腐化恐怕仍是一個未解的問題,實質公平正義的存在成為一個不確定性。除非所處的民主政體的狀態已顯而易見的腐化,否則我們不可能期待每個人在民主政體已開始腐化但不明顯時都有所認知及做出行動。
現今的事物價值鑲嵌在我們身處的時空背景,價值的定義、理解、詮釋在民主政體下因個人而異,各種思想與價值擁護者各據山頭的一方,成為各異的利益團體、政黨,彼此的拉扯擁護,成為現今民主政體下的成果或禍端,同樣因人理解與接受程度而異。既然我們無法詮釋與保證現今何謂價值或何謂真理,我們就必須原地不動,而任統治者施捨我們權利與賦予我們義務 ? 顯然這不是理想的結果。
以台灣現況為例,民主體現於政黨政治上,國、民兩黨的擁護者為各自政策與理念背書與支持,於選舉時刻提供被動員的角色,在政策議題討論上,幾乎不存在所謂的共識,使人思考民主的意義與政黨政治的往後發展是否仍對台灣有利。
我認為,要處理如何自察民主政體的狀態,最基本的是不能使自身成為對社會漠不關心的憤世者,而是需要透過媒體新聞與書報做第一步的檢視社會現況,進而與自己對話思考,再於社論或更進一步與他人交談下獲得接近所謂真理的結果。再者我認為,身為公民應該不被政黨所束縛與控制動員,應該保有開放的心態與高度成為獨立的利益團體,不屬任何政黨。在選舉前後,讓政黨為了己身利益進而投靠利益團體,進而依利益團體的理念而制定未來政策與承諾,如此應能避免公民僅成為選舉前後的蓋章工具與被動員的對象。
如此,在此多行為運作下,我們雖無法期待公民獲得如神一般的全知全能,但至少能接近理想民主狀態與維持民主政體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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