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利維坦二(99114142)

為什麼眾人必須也唯有造出利維坦才得擺脫自然狀態的悲慘生活? 利維坦到底帶來什麼樣值得追求的新生活?

關鍵字:共同權力、財產保障

1.  霍布斯在第十七章中提到,「如果要建立這樣一種能抵禦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權力,以便保障大家能通過自己的辛勞和土地的豐產為生並生活得很滿意,那就只有一條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付託給某一個人或一個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的集體。」利維坦因此而誕生。在自然狀態中是人人相互為敵,誰都無法依賴,只能依靠自己去保護自己,即使因人的心中存有的理智產生了自然法,可是如果沒有某種權威能使人服從,那麼衝突和侵害依舊持續發生,「沒有武力,信約便只是一紙空文」。

2.  使人相互侵害的原因就是缺乏相互畏服的共同權力,沒有了共同權力那麼自然法就無法運作,也就沒有所謂的公平正義可言。因此利維坦的誕生,產生出共同權力,對外可以抵禦外敵,也就是獲得安全;對內可以謀求和平,不僅能生存,且擁有舒適的生活,重要的是可保障自己所擁有的東西。這是在自然狀態中所沒有的生活。

3.  相對的,當眾人把自己所有的意志託付於主權者的同時,便放棄自我管理的權利,只能聽命於主權者的指揮,任由擺佈。而霍布斯則指出,任何政府形式對人民最大的不利,跟自然狀態中的情況比起來,仍是好太多了。在這邊他用了比較的心態,一旦戰爭又出現,那麼現在所擁有及所享受到的,則會全都消失不見;當今的政府即使再怎麼的不好,但人民仍保有自己的財產,比起失去了自主性或是自由,失去了所擁有的財產而一無所有才是人民應真正所畏懼之事。因此,霍布斯才會認為造出利維坦是必須且唯有擺脫自然狀態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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