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自然狀態、利益、天性
亞里斯多德認為,人的行為來自於追求著他們所認為的善,而城邦的建立也是源於對滿足一切生活所需的渴求,由一群人所結合成的共同體。因此人天生便是一種群居性、重視目的及良善的動物,否則便不會建立起城邦。而城邦的社會分工及利益的分配形成了具有高度政治性的群體生活,因此人天生是一種政治動物。
而霍布斯的論點則立基在自然狀態的考察上,認為在純粹的自然狀態之下,人們的天性是尋求榮譽以及對自己的益處,絕非是出自於愛同伴的天性,否則便可能解釋為何人們願意尋求某一些人而非另一些人相伴。而若要探究人們彼此相伴的目的可以從他們聚在一起時的行為來推斷,好比商人在一起做生意是為了營利而非友誼;若是在公共事務上,就變成了一種政治關係。
若一個人的最大價值建立在其盡可能的不依靠別人,那麼與他人的聯合便不是榮譽的表徵了,因此維持一個大規模或長久的社會結構,仰賴的並不是對榮譽的激情,而是人們對彼此自然的相互恐懼。而人們之所以相互恐懼是由於人們無法預期可以從別人那裡獲得安全或是尋求保護。在自然的狀態下,人的弱點顯而易見,沒有所謂最強的人,因此人們處在一個平等的狀態之下,掌握著同等的力量,也就是殺人的力量。
由於人們都尋求自己的益處,然而某些東西是無法被共享,抑或是被分割的,因此人與人之間的衝突無可避免,他們透過爭奪來決定誰是強者。其中勝利者可以合法的迫使失敗者對日後的順服作出保證,由此更加鞏固了所謂強者生存的安全。因此霍布斯德出另一個推論:人們在自然狀態下,絕對的權力會賦予人們對那些無力抵抗者進行支配與統治的權利。
趨利避害也是人的天性,所以自然權利的基礎便是保全自己的性命。以此為前提之下,相互的恐懼促使人們尋求聯盟的建立,因此所謂自然狀態下的戰爭,便不再是孤立無援的了。也就是說,社會群體的建立是人們因為恐懼彼此的力量和被統治的風險,相互尋求援助,進而建立聯盟。但聯盟若想獲得長久的保存,需要透過彼此間的協議來維持和平,因為人們認為自然狀態沒有永遠最強的力量。
因此我認為霍布斯是反對亞里斯多德「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的說法,因為人在自然狀態下考慮的是自身的保全及利益,而出自於生存的需求及財產的爭奪,人們有了互利合作的可能性,進而建立起群體生活。而為了使群體生活更加周全不受侵犯,群體之間透過武力,以協議方式對弱者進行支配與統治,才使得國家的出現及群體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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