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贊成或反對亞理斯多得的「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理由及目的何在?
關鍵字:人民,自然狀態,本性
很明顯,霍布斯是反對亞理斯多德的想法。看完導論後,我認為霍布斯是以「穩定國家、維護君主」為主的想法。在某些過去動亂的時代,人民以「合法」的方式殺掉君王為求和平。但事實上,每個人出生後並無天生善或惡,很多行為都是天生的本能,想要保護自己免於傷害或想盡方法生存下去為主要目的。
霍布斯的觀點:
人出生于自然狀態之中,大自然將一切賦予人民。剛開始,人們以為所有東西都是我的,殊不知,另外一個人也以為這東西是我的,假使這東西與自我「生命」有關,出於對延續生命的渴望及害怕死亡的恐懼,雙方無所不用其極擊倒對方,獲得此物。但上述衝突的行為皆「合法」,因為這都是大自然所賦予的權力。
大自然將萬物賦予給人的原則是沒有用的,人人可依據相同的說法來擁有。
因此透過「和平的方式-聯盟」,或「暴力的方式-衝突」,訂定某些「協議」來維持自身的安全。
反對的目的:
亞理斯多德談到:大自然間是充滿「統治與被統治」的區別,有些人是天生的奴隸而有些是天生的領導人。最大的差別是雙方對「最原始人類在大自然狀態下」,的不同。
而我認為:亞理斯多德所謂人類因為群居而方能追求最高的善,對霍布斯而言是會動盪國家的穩定。一個國家或城邦的法律應是人民及國王共同遵守。但是,有沒有可能人民在追求善的同時,認為國王侵害他們,以違反國家法律的手段弒殺君王,雖然人民是出於生存上的恐懼?肯定的是:霍布斯表達了,人民需在國家法律的範圍之內,全力表達自己的正義,非運用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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