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99114142)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卷二批評柏拉圖的要點與目的?

關鍵字:共有、私有、慷慨精神

1.妻孺與財產的共有不可行
蘇格拉底主張這兩者的共有原因,在於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就是因為有了「私」,即因私利之間的矛盾產生衝突,因此蘇格拉底便認為,除去了「私有」,即可把衝突的根源完全地連根拔除,城邦衛士就可以把所有的心思放在治理城邦。可是在亞里斯多德的看法中,理想國並非如此的完美,他對此提出了質疑:
(1)城邦本身不是一致性
由於城邦是由許多人組成,且是不同類型的人,人與人之間本身就有差異,透過這些差異而有了分工合作,相互互補,使得城邦能夠自給自足。因此,城邦要走向一致性,那麼就亞里斯多德的看法,是一個毀滅自己的行為。
(2)「妻孺共有」所造成的混亂
蘇格拉底是認為,當妻孺共有後,那麼所有的已婚女子、小孩或財產都可以說是「我的」,就不會有優先順序的考量,然而,亞里斯多德就認為,在敘述的邏輯方面來說,每個人又是所有人,這樣的說法本身就有語病。就基因遺傳方面來看,「妻孺共有」這個概念本身就違反自然的運作模式,血緣關係是難以切割,子女的長相天生會與自己的生父母相像,即使小孩一出生就被抱走,父母也是仍機率會認出是自己的孩子。再基於道德層面考量,妻孺共有會使倫理秩序導致毀滅,社會反而會更加混亂。
(3) 共有並非是助益
蘇格拉底認為人的私心是造成衝突的來源,因此無論是妻兒或是財產,都決定把「私有」剔除,而亞里斯多德則似乎是認為,人天生就是有私心,但正因為是自己的,才會趨使他們為了捍衛自己的利益,而願意積極去關心與自己有關的事務。因此,當一個事物愈多人所共有,對它的關心反而愈少,因為有些人會有「還會有其他人去關注,少我一個也無所謂」的心態,這樣反而不會驅使人們積極參與公眾事務,對城邦是無益且有害。因此亞里斯多德認為財產私有制比較適宜。
亞里斯多德支持私有制的另一原因,在於能夠突顯「慷慨」的德性。亞里斯多德似乎看重公民之間要存有友愛彼此的精神,即使是屬於自己的財產,但也願意將部份財產貢獻出來給公共事物,因為這樣的行為在共有制中,是被視為「理所當然」,可是在私有制中,卻是難得可貴,人可以從這方面得到成就感及快樂。

2.理想城邦中的一般情形是什麼樣,蘇格拉底並未提及
柏拉圖透過蘇格拉底所提出理想國的構想藍圖,花了這麼大的篇幅去描述,然而它適用的對象是針對城邦衛士。除了衛士,城邦中的農夫、工匠等其他公民是否也要妻兒、財產共有,還是私有呢? 這方面的討論,因為他是認為,只要衛士能把城邦治理的完善,那麼住在城邦裡人們都可有幸福生活,所以重點擺在衛士們的培育。可是實際上,衛士在城邦內是少數,多數人的幸福生活要如何達成,即用什麼樣的制度去治理,蘇格拉底並沒有著提及。亞里斯多德認為,市民是城邦中的大多數,如果未考慮到如何使他們幸福,整個城邦就不可會是幸福;更何況,城邦衛士不幸福,那哪能治理好城邦,而使多數人幸福呢? 亞里斯多德因此認為,理想國的構築,既無法使上層的衛士獲得幸福,更不可能使城邦更加幸福美好。

您認為,誰的財產制度主張比較可行?
1. 亞里斯多德提出的財產替代方案,即財產私有但部分公有,確實是比蘇格拉底的共有制可行,解決了共有制產生的弊端,人們會為了與自己利益有關的公眾議題而積極參與,且又能凸顯出「慷慨大方」的美德,使城邦公民之間的感情更融洽。或許乍看之下,亞里斯多德主張的財產制度比較可行,然而其實這樣的想法也存在一種矛盾。「慷慨大方」確實要先建立在每個人擁有,且是多出來的私有財產基礎上,但在這樣的制度中,如何要使眾人願意把自己的財產拿出來與他人分享? 是私有制所面臨的困境。「慷慨大方」在私有財產制中,其實並不會像亞里斯多德所認為的是自然而然的發生,因為這東西是我的,為什麼要我拿出來與他人分享? 頂多我們只會願意與自己關係親密的朋友或家人分享,但若要與素未謀面的陌生人分享,可能就會有所猶豫。
2. 亞里斯多德的主張,其實只能成功一半,在財產私有方面確實是比柏拉圖的共有制可行,可是要人們自動自發的慷慨解囊,這反而是財產共有的精神,與私有制的內涵相違背。這也不是透過法制或教育就可達成,因為過了兩千多年後的社會,我們仍在期待富有人有慷慨解囊的時刻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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