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王制篇.卷二、三(00114135)

二 、蘇格拉底:「為了城邦的利益,統治者可以撒謊來對付敵人或公民」,為什麼非得說謊(名之為高貴的謊言 A Noble Lie)才得成就理想國度?

     關鍵字 虛假、模仿、合適

         對於蘇格拉底而言,虛假或是撒謊的行為可分成兩種類型:一種是「真正的虛假」,也就是純粹的欺騙行為,不但諸神與人們痛恨,又無法造就善的行為;另外一種是「言詞的虛假」,或是高貴的謊言,雖然亦非闡述事實,卻能造就部分的善。前者,是蘇格拉底嚴詞反對的惡行;後者,則是在特定情境下方可運用的手段。按蘇格拉底提出的比喻:某種特定的藥物(言詞的虛假),唯有具備資格的醫生(統治者)才得運用在非此藥物治療不可的疾病(國家目的、城邦利益),並且救治罹患該病的病人(公民),其餘人等皆不得接觸,以免造成其他不良影響(恐摧毀城邦的風險)。在討論的過程中,蘇格拉底按照前一卷與本卷確立諸多應該制訂定成法律的規定(: 神是單一的,在言行方面是真實的,且不會以任何形式欺騙世人)。此外,蘇格拉底聚焦在書籍和著作,與格老孔討論其中的詞彙或字句的合適性及如何修改,例示說明對於青年、公民、衛士、神明可能的惡害。
          針對蘇格拉底此種近似今日「管制言論」的主張,背後存在其立論基礎——也就是「教育與習慣對於人格養成的不可分割性」。教育和習慣兩者皆源自「模仿」,也就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前者常以公開、特定來源的形式呈現,後者則透過相反的方式,但皆可對於人們的思想與外在行為有深遠影響,不論是藉由音樂、文學、或其它藝術來傳遞。因此,若要建構一座理想國度,除了先辨別正義與不正義外,更需搭配二者及其它正義相符的外在條件,由城邦的國家層次擴張至每位雅典公民的個人層次,亦是「先讀大字、再讀小字」概念的體現!
           也許因為筆者出生於解嚴後的台灣,所以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不若許多長輩們急切與重視,亦不知這樣的民主成果需要萬分愛惜!根據筆者的觀點,「管制言論」的想法似乎能帶來特定的好處,亦有不少害處,其最重要的原因乃在「管制程度的差異」。如何拿捏得宜與具體實施,蘇格拉底沒有機會嘗試,無法真正得知其中的利弊,再加上不同社會文化的差異,除極其專業的執行者搭配相關規定及針對具體的個案,否則難尋最為妥適的辦法!然而,也許美國制憲先賢對於權力的看法值得參考——制衡原則(checks and balances)。用在本文的例子,「管制言論的執行單位或機構本身也需要受到管制」——無法不仰賴增修他人著作、限制言論自由的高貴謊言,乃屬必要之惡,猶如一條惡犬,人們必須豢養另外一條惡犬(管制言論機構的監督機構)與之制衡,確保公民的權利不受到侵害!




三 、為什麼蘇格拉底主張無私產、無自有住所和妻孺共有等規定是城邦衛士得以保持純正的生活條件?您願意在這些規定下擔任國家統治者?

關鍵字 分工、職責、制衡

         蘇格拉底基於「分工」、「職責」、「制衡」三者提出相關規定,以下分點說明:
1.    從分工的觀點,由於每個人的能力、時間有限,無法精通所有技藝,從統治者的角度而言,若每位公民從事一項最擅長的技藝進行生產,對於整個社會而言,將獲得最大利益,亦符合經濟學中「比較利益」的概念。故衛士之所以能成為衛士,並非透過抽籤或強制徵兵的方式,而是按每位公民天生的條件,並透過各項檢驗考核,再加上當事人自願的結果。儘管確切的實施辦法筆者難以得知,但應可視作在形式上符合公平原則的政策。

2.    從職責的觀點,由於不同類型的工作內容本就有所歧異,若一昧採行齊頭式的觀點檢視,殊難謂合理的評價。就衛士的例子而言,本質上屬於較為特殊的國防事項,提供的是整體城邦的「公共財」,有別於國內從事的生產活動,若仍要求與一般農、商階級同樣的權利義務,便猶如蘇格拉底所說「身穿官袍的農夫」、「用爐火烤肉而非燒製器皿的工匠」一般滑稽的形容。況且,同樣的情形發生在衛士,還有可能危害整體城邦安全,讓外敵有機可乘。

3.    從制衡的觀點,根據「腓尼基人的傳說」及「牧羊人與獵犬」,蘇格拉底重視對於「反客為主」情形的預防,亦是為城邦公民安危的考量,並試圖讓衛士與一般公民的生活分離,塑造另外一種生活型態,減低二者間存在的利益衝突。此外,若著眼於衛士們具備軍事力量的特性,將其視作工具一般使用的種種規定,似乎可免除未來淪為謀反者的私人武力,理由在於被常人視作好處、利益的事物對衛士們而言,並沒有特別意義。

         如果筆者有機會擔任此種城邦的統治者,在搭配健全的衛士相關規定,應該會感到非常的榮幸!理由在於此種勢力將會形成一種楷模,因為這群人身分上與眾不同,外在條件將會是近乎完美的男性,內在將胸懷大志、無私奉獻城邦,他們會被公民們緊緊追隨、受到如偶像般的崇拜。而所謂的配套措施,乃指衛士們養成教育的具體辦法,如:選用何種教學素材、由誰教授、預算多寡……等等繁瑣的問題,雖然勢必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公民討論,但若能在取得多方共識下順利實施該項政策,或許能在國家體制類型上增添新的風貌。
         此外,針對一些可能對於衛士養成規定反對的意見,筆者預先作初步的回應!如:有謂人性自私的觀點,在缺乏實質利益的情況,衛士般的生活將令多數人難以忍受;亦或衛士與一般公民分離的規定,恐導致成為特定少數,並對衛士們造成心理負擔。針對此二項疑慮,筆者認為可以用榮譽感來克服,榮譽就是這些人的人生終極目標,人們因崇拜而為他們瘋狂的行徑也將體現這一點;至於社會疏離的問題,在許多衛士養成規定確立後,可以制定特別規定,在城邦安全無虞的特定條件下,可以實施類似「寓農於兵」的制度,並且擴大參與職業的類型,使其與公民相處的情況,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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