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我所認知的『民主』(00114254)

三、公民如何自察所處之民主政體的狀態,即處於正常或腐化中?如何挽救?如何避免?或向上提昇和向下沈淪乃自然循環,勢之必然,人力無可抵擋、改變或消弭?

關鍵字:民主(democracy)、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政治社會(political society)、國家官僚(state apparatus)、依法而治(rule of law)、經濟社會(economic society)。


(一)學者J. Linz & A. Stepan認為國家民主政體之建立需有三個意涵:
  1. 在態度上,沒有任何行動者企圖創造一些非民主的典則來達成其目的。
  2. 在行為上,絕大多數成員相信即使在經濟困頓時,民主制度及程序還是解決集體衝突最適宜的方式。
  3. 在憲政上,不論是政府或非政府力量,都已習慣在體制下之法令程序與制度設計解決衝突。
而觀察國家之民主政體是否穩固(正常或腐化),可依下列五項指標綜合觀之:
  1. 公民社會:公民社會是一個與政府機關相區離的領域,具有制衡公權力的作用。由個人或團體組成的自發性團體,發展出自由且活潑的社會,是為民主之基石。
  2. 政治社會:建立一個具相對自主性的政治社會。
  3. 依法而治:法治社會作為憲政主義的元素之一。指所有國家機關的公權力都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進行,以防人民權力受到侵犯。即「止亂莫如綱紀而整,制暴莫如適刑而必」。
  4. 國家官僚:官僚體系擁有龐大資訊和強大能力,是否能被有效控制。
  5. 經濟社會:經濟是為下層建築,為政治及社會變遷的驅動力。也就是說,經濟是民主的中介變數,社會是否經濟自由化,乃間接影響了民主的運行。因此政府對於經濟權力的掌握及平衡,牽涉到民主的鞏固。
以我國公民為例:我國公民可根據上開(2.)我國是否存在反對政黨?其能力是否相抗衡?政黨是否曾有輪替?(3.)我國裁決機關是否依法而治?(4.)我國五權是否分立?是否互相制衡?行政及立法是否抗衡?或嚴重傾倒等...進行觀察。

當國家民主狀態處於腐化,公民可透過上開第一指標進行訴諸。藉由輿論與選票之壓力,加以撥亂反正。而對於如何避免民主政體向下沉淪之方法,個人認為一切來自「因果循環」。導致沉淪的結果一切始於公民本身-缺乏政治、公民素養。倘若自身有一定的政治、公民素養,選賢與能,民主政體也不至於會向下沉淪。因此,如何避免民主政體向下沉淪的方法,一切從提升公民教育開始。

(二)何謂民主?民主乃當今全球所共同追尋可能的主流價值。關於民主進展的過程,信仰樂觀的我,認為民主的進展乃向上之提升。民主的過程雖然艱辛、遙遠,有時更迭不斷,甚至原地踏步。但以一個大方向來看,民主還是會朝著更民主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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