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政治社會是否必要?
--對盧梭而言,政治社會是次於自然狀態的,那為什麼人還是需要這種制度?
前言:
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一書中,整個第一部分都是盧梭對於自然狀態的正面描述,當時本書的著作背景是為了投稿一有獎徵稿,題目為「人類不平等的起源是什麼,人類的不平等是否為自然法所認可?」,而盧梭為了思考這個題目,他到聖日耳曼旅行,到樹林深處去探索,而在那裡,盧梭發現了原始時代的形象,本書從所謂人的完善化過程中,指出了人類苦難的真正根源,答案就是人自身。因此我不禁思考,為什麼自然狀態是如此的美好,人類卻還是會發展出政治社會、為什麼人們到今日還是生活在政治社會之中?
《社會契約論》一書曾改名為《論政治社會》,而後又改回《社會契約論》。契約的概念最早出現於霍布斯的學說中,他提出一個基於人民同意而建立的主權,並論證出這樣一個共同體的生活方式,所以其實政治社會指的就是一種群體的生活方式,因為在自然狀態中仍有許多不方便,所以人過渡到政治社會,社會契約論一篇旨在嘗試證明政治社會要比自然狀態好,所有人在社會契約裡都是平等的,因為人有自由意志,人們真的基於自由意志選擇在政治社會中生活嗎?
正文:
一、《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1、盧梭對自然狀態的看法
-試以波特萊爾對現代性觀點來解釋盧梭的懷舊
2、從自然狀態過渡到文明社會的關鍵
-人類改以群居及私有制的產生
3、文明社會
-以依利亞斯對文明進程的觀點與盧梭相呼應
二、《社會契約論》
1、General will
-是代表一般還是特定的利益?Will(意志)有辦法被代表嗎?
2、重建盧梭的政府論述
-與契約論其他兩大家(洛克與霍布斯)比較異同
三、結論
1、自愛心與憐憫心
-盧梭在《論不平等》中強調人的優良本質,在文明人身上是否還存在?
2、自然狀態與政治社會,如何選擇?
3、回答問題-政治社會是否必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